1. 50歲單身無子女的男人想結婚怕被騙,不結婚又覺得活著沒意思,如何是好啊
每一段感情,有相遇就有錯過,有歡樂就有痛苦,這是愛情的常態。
有些人在面對錯過時,會很冷靜,TA知道往日不可追,既然已經錯過了,就算再強求,也不會讓對方重新回到你的身邊,那麼還是算了吧,就讓這段感情好聚好散。
而有些人卻不是這樣想,TA總會糾結過去那段感情,過去那個人,TA會想著挽回,想著兩個人重新在一起,哪怕希望渺茫,TA也願意盡力一試。
努力去爭取自己的幸福並沒有錯,但這是在你還未表白,或者你知道對方對你有好感的情況下,如果你明知道對方不喜歡你,或者已經拒絕過你,你還要繼續糾纏,那就是你的不對了。
既然不是有緣人,那就放過彼此吧,也別一而再再而三地回頭找他,沒有意義。
每個人在愛情的最初,都希望能夠長相廝守,但總會有一些人因為一些原因錯過彼此,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你們分開,都別再回頭。
或許你們是被迫分開,或許你們還很相愛,但既然已經錯過,那就要接受這個事實,同時過好自己現在生活。
錯過的愛,別想著再重來,錯過的人,莫回頭。
人生沒有如果,錯過就是錯過了,不管你怎麼用力,都無法回到過去,即使從頭再來一遍,可能還會是如此結果,那麼就別再糾結了。
有些結果是註定的,有些遺憾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相愛時好好愛過,那不如就好好分開,別讓彼此怨恨對方。
如果上天註定你們在一起,那麼你們的緣分不會斷,但如果上天讓你們分開,那也一定不要再強求。
別去愛一個錯過的人,既然錯過,那就說明彼此無緣,既然錯過,那就讓自己放下。
對於過去的感情,你可以回憶,你可以懷念,但不必再回頭,有些感情一生擁有一次就已足夠,沒必要從頭再來一遍。
錯過的人,莫回頭,錯過的愛,別遺憾,感情的事誰也說不清楚,唯有愛的時候好好愛,即使最後還是錯過,那也沒什麼遺憾了。
2. 為什麼有的單身男人四五十歲了也不想結婚,是為什麼
因為有個別的單身男人四五十歲的也不想結婚,他們已經自由慣了,不想把自己送進結婚這個牢籠里。
3. 50歲的男人為啥不結婚
可能是自由習慣了,可能是在奮斗事業沒有心思,可能是某種壓力哦!在這個現實和物質社會里,結婚是要感情和物質條件具備才可以的。採納一下吧,謝謝了。
4. 一個50多歲的男人沒談過戀愛,沒結婚,請問一般什麼原因
一個50多歲的男人沒談過戀愛,沒結婚,請問一般什麼原因?這個真的不好整啊
5. 那些四五十歲都沒有結婚的男性都怎麼樣了
我覺得很多人都對於大齡不婚的這種現象有很多的誤解,不管是對於男性來說,還是女性來說,可能都會有這種已經四五十歲還是沒有結婚的現象,但其實我們實在沒有必要去判斷別人的生活,因為我見過很多雖然沒有結婚的人,但是別人的生活真的是非常的有滋有味。可以滿世界的亂跑,也是非常幸福的。
但是大家可能也會在一些其他的地方看到有些不成功的男人,四五十歲沒有結婚,覺得別人過得不幸福,而且可能就是無依無靠的那種感覺,其實在對於不同人的立場或者他的社會地位來說,這樣不婚的現象都會有不一樣的影響的。我只能說不管是對於男性還是女性自己不結婚肯定是很多方面的原因,而且因為自己的一些不同也會帶來不一樣的影響,所以這些人的生活都是不一樣的,他們最後得到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6. 已經五十歲了,未婚,該怎麼辦應不應該結婚
關鍵是你想怎麼辦。不想結婚就一直單下去,想結婚就找個愛你你愛的人嫁了。
如果你想繼續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活下去也是可以的,只不過我為你擔心,一旦身體出現問題找個人護理都很難,不講買葯就醫,可能連喝口水都難。老了會更難。建議呈現在還算年輕吧,找個愛你的人一起生活相互有個照應好的多,兩個人生活後也必須要改變下自己不足的地方,不能仍按一個人的生活習慣去生活,也要學會關愛他人,學會把家裡打理的整潔,兩個相愛生活在一起才幸福,才感到家的溫馨。我也正在尋找五十上下且熱愛生活、無不良壞習慣的女士為伴,我是從故育行退休的已喪偶近四年的單身男,誠實善良,有責任心,有修養,不煙不酒不賭,勤快,現在外地經商。有條件讓你後半生衣食無憂,快樂過晚年。你願意交往嗎?
50歲不是結婚的年齡,50歲該是養老的年齡。既然單了50年;為什麼不再單下去呢?玩夠了嗎?我看不是!你只不過是在找一個為你養老的老凱子而已,因為50歲了,人老珠黃了、青春以失不再值錢了,歸宿在那?一遍茫然!找個老凱子不用過多的付出仍然可以換來金錢揮霍,滿足你物質需求。
五十知天命。多讀書。三國里,諸葛亮五十五歲,劉備六十五歲。我小爺、一輩子都沒成家單身。活了七十歲。(蘭州人講尕爺,是我爺爺的親弟弟)。我們大家給他送了終。是非成敗轉頭空。多交朋友。婚姻有人想進去,有人想出來。現在離婚又這么多!一個人多好啊。
五十知天命了,這好像也包括女人。再問別人怎麼辦似乎不太適宜。看你的狀況年青時肯定很自負,現在很多女同志相約不結婚,老了同到養老院。好象活出了女人的尊嚴。尊嚴不是沒有代價的。任何人的聰明才智在天道面前一文不值。盛時要做衰時想。
7. 一個快五十歲事業有成的男人為什麼不結婚有哪些原因呢
不是不結,是因為有錢所以不珍惜女人,只要遇到問題就分手,那個情侶不吵架,哪個家庭沒矛盾,有錢不愁找不到下一個,所以一直在尋找所謂的真愛,但自己從來都沒有把別人當真愛,所有女人都要為他服務,一言不合就散。
8. 50歲還沒結婚的男人還算有前途嗎
是有人想和你結婚而自己一直都不想結婚的?還是一直沒人願意和你結婚的?這區別是巨大的,
9. 男人女人都是50多歲的人,都是單身長期同居不領證也不結婚這樣合法嗎
您好。
合法,所謂的非法同居在已經被取締了。不結婚同居是被允許的。
非法同居,現在應當稱為非婚同居,第二種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
(1)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系。
(2)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開的同居關系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立法過程
根據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幾個司法解釋和其他相關規章的規定,實際上中國對事實婚姻的立法有一個變化的過程。
具體講,即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間,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如符合登記結婚條件,那麼法律承認雙方的事實婚姻關系,也就是說法律認可雙方是合法的夫妻關系而非同居關系。
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間,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一律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2001年4月28日後,法律規定允許達到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補辦結婚登記後雙方的婚姻關系效力追溯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時。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法院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2004年4月1日後,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對任何一方均無配偶的男女,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雙方不補辦結婚登記,法院將不再解除同居關系,也不再稱這種同居為非法同居。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10. 50歲沒結婚的男人可怕嗎
50歲沒結婚的男人沒有什麼可怕,每個人有自己的生活軌跡,選擇是否結婚也是每個人的自由,不要因為人家沒結婚就亂猜忌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