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六十歲被辭退有哪些補償
六十歲剛好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上,所以具體情況如下:
如果是到達六十周歲,那麼是應該正常退休了,沒有補償一說。
如果是超過六十周歲,勞動合同法適用的是六十周歲以內的,所以也沒有經濟補償金一說。
如果是沒有達到六十周歲,這個如果被辭退,那麼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B. 60歲以後找的工作,工作幾個月後就被無故辭退,有經濟補償么
提前一個月通知,沒有經濟補償。
C. 員工滿60歲之後,遭公司辭退是否有補償
勞動者超過來60歲,其到了自退休的年齡,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D. 員工滿60歲之後,遭公司辭退是否有補償
員工滿60歲之後,不存在辭退了,按照規定,我國的退休年齡是60周歲。
年滿60周歲,不能繼續就業了。遭公司辭退是否有補償是60周歲以內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勞動合同失效後,應該按其它勞務合同的約定事項來執行。
E. 年滿六十歲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60歲時退休的年齡,如果在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辭退你,必須要給你經濟補償的,工作滿五年可以領五個月辭職前的工資。
F. 60歲老人在超市上班被辭退,可否有補償
員工已經滿60周歲,達到退休年齡,那麼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以此解除勞動關系,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員工可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前提是累計繳納社保滿15年或以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G. 60歲前上班60歲後被辭退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
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
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
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
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
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
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
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
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H. 超過六十歲的老人去打工 臨時被辭退 是否有賠償
超過60歲的老人去打工,臨時被辭退,是否有賠償,超過60歲的老人一般都不會用打工了,如果僱傭了之後工資照發就不錯了,臨時被辭退是不會有賠償的。
I. 60歲後被辭退有補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J. 六十歲以上被辭退有補償嗎
六十歲以上的勞動者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勞動者和用人單專位建立勞屬動關系只能簽訂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協議,勞動者被辭退是否能有補償,取決於勞動雙方的協議內容,如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