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歲再婚注意事項
俗話說,有錢難買老來伴。能夠攜手走過一生的風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夕陽西下賞落日,是最為理想的晚年生活。
很多失偶的老年人為了擺脫孤單寂寞,會選擇再找個老伴一起搭伴過日子,為了能夠讓彼此安心踏實地一起生活,他們會選擇再婚。
由於種種原因,老年人的再婚後,會遇到很多預想不到的問題,有受騙上當的,有跟子女反目成仇的,還有辛苦多年後被趕出家門的……
因此,老年人的再婚,一定要慎重,婚姻不是兒戲,還是具有一定風險和變故的,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切不可隨心所欲,到時候雞飛蛋打,錢財受騙,落得個人老了還傷痕累累,得不償失。
2、再婚的老年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經濟基礎,有自己的養老錢,還要徵求兒女們的同意才好。
老年人的再婚,要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經濟收入。有自己的房子,即使再婚不好,也有退路,不至於無路可走,有安身的地方很重要。
老年人要有自己的獨立養老金,因為人老了,總會有各種小毛病,若得了大病或者是需要很多錢的那種也未必治好的病,自己手裡沒有錢,再婚的另一半不一定心甘情願為你無休止的付出,很多這樣的例子,最終會把負擔摔給了兒女們。
再婚的老年人一定要徵求兒女們的同意,結婚前雙方兒女們的意見也要多考慮,若子女不同意,或者干涉太多,你們在一起生活就會被打擾,到時候麻煩頭疼的是你們。
現實生活里由於兒女們干涉影響到再婚老人生活的例子很多,最後再婚老人不僅分手了,還會落得兒女不待見也不接納的尷尬地步,那就讓自己難受了。
3、關於再婚老人是否領證的問題需要認真考慮,因為凡事都有兩面性,要根據兩個人的意願決定。
還有若領證了,由於現實多種因素,兒女們怕自家財產外流,或者錢財被騙,或者辛苦多年再不被善待,到時候再鬧騰,也是件頭疼的事。
說到底,老年人的再婚實質,給自己找個伴,搭夥一起過平淡日子,相互陪伴著不寂寞不孤獨,至於領不領證也就是個形式而已,有情感在就好。現實生活里,領證了也不一定走到最後,不領證的也有不離不棄的。只要兩個人活得開心快樂就好,能不能在一起,我覺得很多時候靠的是運氣和緣分罷了。
㈡ 父親60歲二婚子女要求斷絕父子關系合法嗎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允許斷絕父子關系,只說這種斷絕在法律上不被承認,不能引起法律上的效果。這種在法律上的無用與法律上的禁止概念不同。
㈢ 父親再婚的一些事
贍養父母是我們的責任也是義務,父親再婚了,如果領取了結婚證,那麼後媽是有責任去給你父親看病的
㈣ 父親再婚,我該怎麼辦
我也是單親孩子,我媽媽也再婚了,有十年了。既然無力改變,那就勇敢的接受吧,其實我可以告訴你,沒想像的那麼可怕,畢竟我們都是在外面上學,有自己的空間,不用每天面對。
我不能告訴你,你應該怎麼做,因為每個家庭都有它的特點。但我要告訴你,將心比心,不要鑽牛角尖,她對你好,你要對她更友善,她對你不好,你也不要怨恨,這樣你對她好,她會愧疚,也會對你好起來的。
畢竟,他們是你的長輩;畢竟,爸爸與你有著血濃於水的親情。參加他們的婚禮吧,不用專門准備禮物,誠心地說上幾句祝福的話語。然後,默默地關注著他們,就行啦。
來日方長。就這樣順其自然地,開始與他們的相處,不要矯揉做作,不要矯情,慢慢地,時間會讓裂痕消失。
㈤ 父親再婚,我應該怎麼辦
我覺得你的父母再婚的話也沒有什麼關系,因為無論他們再次和誰組成了家庭,他們依舊是你的爸爸媽媽,這個是沒有辦法改變的。
㈥ 請問半路夫妻的問題 我父親60歲,母親去世了。現在父親要再婚。我有些問題不清楚,請教一下,謝謝。
女方是否有補償,要看拆遷時的拆遷政策,可以肯定如果是私房,主要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的,但不排除有時給一些共同居住人的補償。
你對這個繼母無贍養義務。
你父親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你和她都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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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我父親今年60歲了,有1套房產和退休金,准備再婚,請問應該做哪些法律認可的准備工作來保障父親和子女權利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好叫你父親約定下財產歸各自所有。(房產肯定是歸你父親所有的,但是如果你父親去世,再婚的對象也有繼承這套房產的權利)
㈧ 父親六十多歲再婚,親生子女全不在身邊生活。現在親生子女要求分撫恤金。
一、如果老父親還健在,任何人不能分割他的撫恤金(傷殘的);
二、如果老父親去逝了所得的撫恤金,從法理上親生子女可以參與分割,但應當考慮與老父親相近、生活相依託人的權利與利益。六十多歲再婚(老年人再婚),原子女幾十年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全靠再婚配偶與再婚子女盡責任義務,而老人的再婚配偶還需要有人照顧與生活,從情理上原子女就處於不利地位了,如果是作人,原子女沒有必要再來分撫恤金了。
三、即使由法院裁判,法院本會本著合法、合情、合理與情感化、人性化來裁判。原子女的主張的支持率也很小(有可以只是象徵性給點)。
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對被撫恤人員的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㈨ 父親再婚,我該怎麼辦
你老婆不同意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你父親想再婚,你老婆是沒有權利阻止的,另外一方面來講,你父親有沒有資產,如果再婚的話,資產會分出去一部分,除非你父親已經定了你是資產唯一繼承人。再一方面來講,你父親再婚,以後的生活起居會減少你們夫妻很多麻煩,根據你提出的問題,只能回答這么多,不好意思。
㈩ 父親60多歲,要取個老伴,很揪心,二婚問題太多
是呵,都是自私惹的禍,不只是二婚,如果是頭婚,一方遇到自私自利不通情達理還胡攪的另一方,生活在一起,也會鬧得雞鳴狗跳。如遇到私心嚴重的人,二婚後又多了一條,藏心眼不誠實。父親想再婚,為了防止在以後的生活糾纏不清,作子女應該同父親商量好,在婚前與對方約定,做好婚前財產公證,並個自財產由各自分配。如對方出於公心,講道理,會同意的。如對方是目的不純,奔錢財來的,那對方一定不同意這么做。這也是把這種心懷鬼胎的人,擋在門外的一種手段。讓你父親找一個有修養的人為伴,那樣,你父親開心,你放心,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