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傷死亡子女,父母沒滿六十歲的,如何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
父母沒滿六十歲,支付二十年;
超過六十歲的,每超歲減一年:
七十五歲以上的,只支付五年。
B. 交通事故死亡,父母沒到60歲有撫養費嗎
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二十八條規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確定其父母是否需要撫養,第一種是否超過60周歲,超過的才有撫養費,第二是否無勞動能力(這個要鑒定的)
其次確定賠償年限,無勞動能力的,賠償20年,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超過75的,按5年計算;
再次確定計算標准,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第四,還在確定撫養人數和被撫養人數,撫養人數是指其兄弟姊妹人數,按男女平等,每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其父母撫養費應有幾個兄弟姊妹分擔(除以人數),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如同時有未成年子女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C. 未滿60周歲的被撫養人能不能獲得被撫養人生活費
交通事故死亡事發時被撫養人未滿60起訴滿60歲,只要符合扶養條件,都可以支持被撫養人生活費。
D. 交通事故死亡父母贍養滿60歲和沒滿60有什麼區別
滿60歲和來沒滿60歲是有源區別的。
如果死者的父母60歲以上,肇事者必須賠償贍養費,如果沒滿60周歲,是不需要賠償贍養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E. 關於被撫養人的年齡標准,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F. 民事侵權案件中父母作為被扶養人的年齡標准
民事侵權案件中父母作為被扶養人的年齡標準是60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G. 不滿60周歲有被撫養人生活費嗎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如不滿60周歲但是其符合「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條件,一樣可以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目前已將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之中。
H. 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就不能作為被撫養人了嗎
被人撫養的條件里,年齡是一個方面,主要看是否成年。
其次,是看是否有自理能力,這和退休不退休無關。
如果是殘疾,痴呆,未成年人等等,都可以作為被撫養人的。
I. 獨身子死亡,父母還不到60歲,請問有被扶養人生活費嗎,具體計算方式是怎麼算的
要看父母有無勞動能力和經濟來源,一般要給。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乘以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