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新勞動法,我們是國企公司,如果單位有女性年齡到了50歲,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來答:源如果是男性,法定退休年齡是60歲,合同馬上到期了,公司可以不在續簽勞動合同;如果這名男性在這個工作滿了10年就不存在續簽不續簽,單位行為屬於炒掉,公司需要擔負該員工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工作一年補1個月;
但是如果這名男性工作沒有滿10年的話,合同到期的話單位不續簽屬於合法的流程,根據《勞動法》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女性退休年齡的法定年齡是55歲,過了50歲的話,如果已經工作滿了10年的話,單位不予續簽的話要支付員工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
除非員工沒有滿10年,那麼合同自然到期了的話,根據《勞動法》企業可以不予續簽不支付經濟補償。
❷ 超50歲的女職工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國家法抄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襲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工人性質,勞動者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幹部性質,勞動者不超過55周歲的可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超過55周歲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主體要求,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1、機關幹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2、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
2.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
3、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提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❸ 年滿50歲女職工入職還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嗎
1.50歲是女職工的退休年紀。2.是停柩客體魄是勞動合同,得分情況。2.1如果該女職工版連續參保達到15年,應為其辦權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務協議,需要要退休證復印件作為副件隨合同。企業不用再給她購買社保。2.1如果該女職工連續參保未達到15年,則需要延長期正常工作時間,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繼續購買社保。具體還應參保年限又分為二種情況:2.11若女職工在55歲以前累計參保達到15年,則在其滿15年起的次月即可以為其辦理退休手續。2.12若女職工在滿55歲,累計參保仍未達到15年,可申請一次生補交不足15年部分的金額後,辦理退休手續。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即可以簽訂勞務協議。呵呵,若不明白,再追問哈,樂於解答。
❹ 50歲的女職工是否到了退休年紀簽訂勞務還是勞動合同還繼續買社保嗎
50歲的女職工到了退休年紀,簽訂勞務合同,不再繼續買社保。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四條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女工人50周歲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擴展閱讀:
退休辦理流程:
1、申報
申請人於到達退休年齡的當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一式3份、《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一式3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張。
2、受理
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單》;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補正材料通知單》。
受理的,通知用人單位提供申請人檔案。
需要確認首次參保繳費時間的,通知社保經辦機構提供首次參保證明。
3、確認
審核認定申請人出生時間、參保繳費情況,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條件的確認意見。
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公示5天,期滿無異議的發放退休證,有異議的進行復核並做出結論;對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出具《審核情況反饋單》,退回申報材料。
公示期間,擬退休人員名單及《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傳遞至相關科室,對視同繳費情況進行確認並將確認結果傳遞至繳費確認窗口。
4、繳費核定
退休人員持身份證、退休證到繳費確認窗口,對《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填寫的本人社保繳費情況進行確認,採集指紋。其中需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繳費程序辦理。
❺ 女性員工超過50歲,簽了勞動合同有效嗎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工人性質,勞動者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幹部性質,勞動者不超過55周歲的可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超過55周歲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主體要求,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❻ 請女工年齡超過50歲,企業還要與之簽勞動合同嗎
已經到達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可以與企業簽訂勞務合同,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了。
❼ 公司說到五十歲以後就不用簽勞動合同了是這樣的嗎
公司的說法,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女職工的話,那麼到50歲,公司必須給她辦理退休手續。男職工的,那麼還要工作10年,才能退休。因此,勞動者要盡快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❽ 50歲的女職工是否到了退休年紀簽訂勞務還是勞動合同還繼續買社保嗎
1.50歲是女職工的退休年紀。2.是停柩客體魄是勞動合同,得分情況。2.1如果該女職工連續參保達到15年,應為其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務協議,需要要退休證復印件作為副件隨合同。企業不用再給她購買社保。2.1如果該女職工連續參保未達到15年,則需要延長期正常工作時間,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繼續購買社保。具體還應參保年限又分為二種情況:2.11若女職工在55歲以前累計參保達到15年,則在其滿15年起的次月即可以為其辦理退休手續。2.12若女職工在滿55歲,累計參保仍未達到15年,可申請一次生補交不足15年部分的金額後,辦理退休手續。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即可以簽訂勞務協議。呵呵,若不明白,再追問哈,樂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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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女工滿50周歲轉簽勞務合同
女職工50歲(非幹部身份勞動者)就到了退休年齡了,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與他的勞動合同達到以退休年齡時自動終止(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超過退休年齡的,超過部分無效),不再屬於勞動關系。如果繼續保持用工關系則屬於勞務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不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而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