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超過60歲就不允許補繳了;如果制度實施時未滿60周歲,應逐年繳回費,也允許補答繳。
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1)60歲寧波補交養老保險和醫保嗎擴展閱讀:
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流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社保卡等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書面補繳申請即可。一般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可補繳。
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是由政府財政全額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是由個人賬戶積累額形成的。
基礎養老金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政府將根據財政支付能力不斷調整這一標准;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標准、繳費金額而定,即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貳』 60歲可以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嗎
60歲是不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只有在沒有到達年紀的事情有時候政策可以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
『叄』 寧波養老保險的補交問題
能夠的,兩種辦法
一由原單位替你補繳,然後再辦理遷移
二是自己補繳,需要到原單位辦理離職證明,當地社保局辦理繳費證明。到寧波社保局開具社保遷移確認函。然後再寧波社保局辦理新的賬戶,把你奉化賬戶中的錢轉過來就行了
『肆』 養老保險和醫保能夠補交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補繳。
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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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寧波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養老保抄險可以補交。
社會保襲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寧波退休人員醫保補繳
●申報條件
適用於社會保險登記在市本級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及參保個人。
●申報材料
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要求填寫一式兩份的《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05表),《寧波市外來務工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08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一、用人單位
(1)應繳未繳補繳
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相對應年份的工資單、人民法院判決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勞動監察部門簽發的行政改正指令書等補繳依據;
(2)中斷補繳
養老:應出具補繳人的寧波市戶籍證明;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
醫保:參保人員因用人單位等原因辦理中止繳費手續後,要求續保並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須在辦理中止繳費手續當月23日前辦理續保手續,因各種原因未在當月23日前辦理的,可在次月23日前補辦相關手續,同時補繳1個月的醫療保險費,可連續享受醫保待遇;
失業:未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憑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清單,補繳基數以補繳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屬農轉非農的,應出具補繳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復印件,從其戶籍變化的當月起開始補繳,並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參保類型(戶籍)變更表》(05表)。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失業保險費不得補繳。
(3)繳費基數不足補繳
經監察或雙方協商後提出的歷年繳費基數不足的補繳,可由用人單位出面辦理。
(4)醫保異地轉入補繳
從統籌地區外轉入的職工被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除個體工商戶外)錄用,用人單位在為其辦理參保及轉入手續時,該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期間中斷醫療保險關系在3個月內的可以補繳。
(5)醫保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6)特殊補繳
1)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
本市戶籍人員,可憑待遇核准部門核準的申請表到社保申報窗口辦理先補後延補繳手續。
2)養老異地轉入補繳
參保人員從外地轉入寧波後,到退休年齡時在寧波實際繳費年限不足7年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要補足7年。
3)雙低先補後延,要求改辦基本
雙低先補後延人員中因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條件的,要求改辦基本,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4)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轉移補繳
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或轉移時,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移出本市的則要將除個人不繳費賬目和先補後延外的所有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賬目全部一次性補成基本。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5)參加外來務工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
外來務工人員在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取得寧波市城鎮非農戶籍的,由本人申請並填寫《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轉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參保人員
1.中斷補繳
(1)養老:提供補繳人的身份證,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05表,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屬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的,應提供《寧波市職工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申請表》;
(2)醫保:因中斷繳費等原因中止醫療保險關系的個體工商戶(含僱工)、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恢復參保手續時,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未超出6個月的,可同時按正常繳費標准辦理一次性足額補繳的手續,自補繳次月起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止醫療保險關系超過6個月,或中止未超過6個月但不願補繳的,設置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即須按月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後,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辦理程序
1.在一樓取號機上取社會保險申報業務號;
2.在二樓社會保險申報窗口受理;
3.對申報證件、資料核對並錄入申報系統;
4.在申報材料上加蓋申報專用章,列印相關表格。
●受理時間及承諾時限
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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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馬上就要60歲了,還能補交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
如果是城鎮戶口,一般各地社保局在年滿60周歲時,是允許一次性補足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