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長壽老人 > 70歲能不能認定工傷

70歲能不能認定工傷

發布時間:2021-12-15 13:14:01

70歲老人可不可以進行工傷鑒定

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 已經不符合勞動合同法中的用工主體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20號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❷ 70歲出工傷可以安勞動法賠償嗎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再就業時的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用工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再就業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
【2】、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符合民事僱傭關系的特徵,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3】、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齡農民工因工受傷的認定與已享受的應有所區別,可視具體情形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予以認定工傷,以更充分保護弱勢群體農民工的權益。

❸ 用工單位對工人的年齡70周歲以上工傷保護有法律規定

對於七十周歲以上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關系,不在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不適用工內傷容保險的有關規定。

如果在工作中受傷,按僱傭的勞務關系要求賠償。

適用的法規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法律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❹ 70歲出工傷按工傷賠償嗎

❺ 超過60歲可以認定工傷嗎

不同地方實務操作不一樣,有的地方明確規定不得認定,有的地方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工傷待遇有聘用單位承擔!

具體參考如下:
一、明確規定不得認定工傷。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0 號)第21
條規定,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2、《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廈門市政府令第113 號)第19 條規定,屬於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3、《天津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解決意見》(津勞局[2004]361號)第14條規定,退休人員返聘後,在工作中受傷,不適用工傷保險政策。
4、《太原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細則》(並政發[2004]30號)第14條規定,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5、《重慶市勞動保障局關於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2004]211號)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不適用於《條例》和《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渝府發[2003]82號)。
二、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工傷保險待遇由聘用單位支付。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勞保福[2004]38號)規定,本市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事故傷害的,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按照《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上海市政府令第29號)的規定執行,工傷保險待遇參照《實施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支付。
三、地方規定與《條例》的規定相一致,沒有就離退休人員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情形單獨作出規定。
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河北省政府令[2004]第7號)第2條明確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均有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上述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沒有將離退休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勞動者排除在該辦法之外,因此可以理解為,他們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2010)行他字第10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報送的《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院的傾向性意見。即: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此復。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❻ 用工單位對工人的年齡70周歲以上工傷保護有法律規定

退休後再就業的,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屬於勞務關系
發生傷害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支付
不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適用於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務關系

❼ 年齡70歲,在工廠工作時間出車禍是不是能夠算工傷

超過法定工作年齡,不可能是勞動關系了,所以不會是工傷了。只能按照一般那人身損害處理。
縱橫法律網 周雪峰律師

❽ 70歲能腳骨折能申請工傷嗎

七十歲還上班,一般單位是不要的,因為年齡大了,做事不靈便了,易受傷他們
,既然你這么大歲數了建築工地要你,那麼出了事故他們是要賠償的,多少應該有規定的找文件多看看。

❾ 超過六十周歲不能認定工傷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1、按現行來的規定的,農民工源超過六十歲,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
2、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
((2010)行他字第10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報送的《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院的傾向性意見。即: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❿ 70歲工傷事故怎麼賠償

70周歲的雇員在工作中受傷無法被認定為工傷,所以傷者應當發起民事訴訟,按照人身損害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款。具體賠償與傷者的工資和所在地的法律規定、傷殘等級有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閱讀全文

與70歲能不能認定工傷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父母想生二胎該怎麼回答 瀏覽:964
老年人拍照片怎麼擺姿勢好看 瀏覽:368
父母戶籍不在同一個省怎麼辦 瀏覽:637
體檢報告齒列的義齒什麼意思 瀏覽:90
室內適合老年人的活動有哪些項目 瀏覽:330
柏樹敬老院電話 瀏覽:672
重陽節幼兒給爺爺奶奶獻花串詞 瀏覽:8
長沙嶽麓區入園體檢在哪裡 瀏覽:816
重慶市2016退休金調整 瀏覽:381
老年人去醫院怎麼查體檢 瀏覽:693
關於重陽節的風俗古詩各一個 瀏覽:641
農村牧區養老保障問題研究 瀏覽:47
男女領取養老金年齡 瀏覽:658
養生堂內分泌失調怎麼調理 瀏覽:632
孝敬父親的博客 瀏覽:792
退休老年人農家樂一日游活動方案 瀏覽:742
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異地列印 瀏覽:988
狗繩絆倒老人怎麼判刑 瀏覽:171
2018遼寧退休教師漲工資的消息 瀏覽:37
找離婚70歲豐滿女人 瀏覽: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