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8年夠60歲退伍兵的生活補助
2018年夠60周歲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帶病回鄉軍人、參戰涉核軍人除外)的生活補專助,是屬只有農村戶籍的才有生活補助的,從今年8月1日起(對於提問者60周歲後於8月1日的,從生日月份起)生活補助標準是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5元。依據是2017年10月國家民政部財政部、2018年7月27日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頒布的相應文件:
一、2017年10月國家民政部財政部頒布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網頁鏈接規定: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
二、2018年7月27日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頒布的《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網頁鏈接規定: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
② 農村退伍軍人已滿60歲,已交4年職工養老保險金,延遲到65歲才能領取嗎
已10元為基礎+
一、適用對象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人員身份的核查認定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三、信息數據的統計
符合享受待遇條件對象的審批工作結束後,縣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統計核實數據,並抄報同級財政部門復審、逐級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應於10月30日前將本地區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統計結果送同級財政部門復審後報民政部、財政部,力爭在12月31日前將老年生活補助發放到每一名對象手中。各地在報送符合享受待遇條件對象的信息數據時,連同第二年將要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對象數量等情況一並報送。
政策解讀
自從民政部網站和央視公布了《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後,受到了大量新老戰友的關注。收到了許多戰友的各類咨詢,反應最集中最廣泛的是農村籍退伍老兵補貼問題。《通知》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具體內容有: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一、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二、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年10月1日起25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具體演算法為:補貼=25元X服役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說所有農村籍退役士兵有享有領取該補助的待遇,對於這一對象是有限定條件的。其適用對象為: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2.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且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最後,《通知》中提及對於享受老年生活補助後仍有生活困難的可以向各當地部門申請,而答地也要加大救助度,切實幫助退役老兵解決生活困難。
補貼標准
1、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2、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3、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第一、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第三、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4、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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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退伍軍人滿60歲補貼
退伍軍人補貼是有條件的,只有沒有任何養老保障的退伍軍人才會享受補貼。
④ 退伍兵60歲每月600元
對於你提問的「退伍兵60歲、每月600元」是把兩個政策混為一談了!
對於版1955年後參軍的退伍老兵,權只有在城鎮無業、農村無業的,在年滿60周歲後,每一年軍齡每月20元的生活補貼(五年軍齡的就是100元/月)。對於「每月600元」那是對於城鎮無業、農村無業的所有參戰涉核老兵(60年代的中印戰爭、各次海軍海戰;69年的珍寶島戰役;70-80年代自衛還擊戰,參與兩星一彈)的「參戰涉核補貼」。此項補貼不計年齡,當時只要在職、退休、領取撫恤金的殘疾軍人、帶病回鄉軍人等就是依據民政部規定沒有的。
⑤ 退伍軍人60歲以上補助新政策是什麼
1、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2、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5、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⑥ 退伍軍人60歲以上補助新政策
⑦ 農村的退伍軍人滿60歲且患有多種慢性病有哪些補助政策
1、農村的退伍軍人滿60歲,除了有當地的農村養老補助金外,每月還有兵齡補助(每年兵齡補助35元)。
2、疾病、慢性病,按農合醫療政策。與是否退伍軍人無關。
⑧ 四川省南部縣對農村退伍軍人年滿60歲有什麼補貼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全國、四川省、南部縣對農村退伍士兵(並非軍版人、軍人含軍官權)年滿60周歲(含)以上,目前由南部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發給每一軍齡、每人每月40元的老年生活補助。依據是2019年7月24日退役軍人事務部 財政部頒布的《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9〕42號)網頁鏈接相關規定,對「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40元」。
⑨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有年齡限制嗎 超過60歲可以辦理嗎
不可以,只要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任何身份的人都不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