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80歲老人領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這樣的問題最好去民政局問一下,應該和年青人結婚一樣的吧.
B. 80歲老人是屬於什麼婚是紀念婚嗎
什麼婚是以結婚多少周年來算的,不是以人的年齡來計算,結婚60周是鑽石婚,70周年是白金婚。
C. 婚姻法八十歲以上老人可不可以登記結婚
可以登記結婚的。民法典婚姻編只規定了年齡的下限,對於年齡的上限沒有要求的。
D. 八十歲以上的老人結婚登記需經兒女同意嗎
子女結婚自由是他們有能力承擔責任,老人結婚子女不同意後果誰來承擔
E. 80歲老人現在怎麼補結婚證啊
可以帶上你們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及登記照,到你們當時登記結婚的民政局辦理補辦手續。
下面是我幫你找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就可以去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補辦結婚證的條件
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系仍然存在。
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補辦流程
1、雙方當事人夫妻關系仍在存續(當事人離婚或已經喪偶的不予補發)。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後到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初審;
2、對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補領結婚手續
3、頒發補領結婚證
三、結婚證在哪裡辦
去夫妻雙方戶口上的任意一個民政局,也就是說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須是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
四、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1.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2.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五、沒有結婚證怎麼上戶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並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此外,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F. 八十歲以上的老人結婚登記需經兒女同意嗎
80歲以上的老人結婚又不是小孩子,他是完全可以自己做主的,他想要登記結婚,女兒是管不住的。
G. 80歲的老人結婚去領證有什麼限制嗎
80歲老人領取結婚證和年輕人沒有兩樣,只要兩位當事人帶著有效證件,到婚姻登記處辦理即可。婚姻登記與兒女同意與否沒有關系!
H. 爺爺奶奶80歲了過結婚紀念日
老人和小孩一樣!
讓他們開開心心的過就好了!
都是老人了,不要搞的太刺激了!
以前年輕沒做的事,老了都有時間去做了!
我認為你們一起去,又一起走,老人會感到不適應,一下全來了!
過了一夜,走了很多人!
我認為你們能經常去看看老人就好了!
在和老人說點掏心窩的話,吃吃飯就足夠了!
I. 80歲老人辦理結婚證流程
80歲以上老人補辦結婚證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前往村委會、居委會等組織,開具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多年的書面證明,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無配偶以及雙方非禁止結婚親屬關系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即可補辦登記,並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J. 80多歲的老年人去辦結婚證,民政局會直接給辦嗎
80歲的老人去辦理結婚證,民政局也得按照規定一步一步的按照程序來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