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地60歲老人隨子女戶口遷入香港後享受香港福利嗎
老人的戶口已經遷入了香港,就屬於香港市民了可以享受香港市民的各項福利待遇。
B. 香港超過70歲新移民能申請綜援嗎
你好,這個福利是給永久居民的,新移民來港,一分錢稅沒有交過,卻想著拿政府的福利??
另外,申請程序復雜,能拿到的機會很微,就算拿了,才3千元,還要做義務工作。
C. 在香港申請綜援怎麼申請
向香港社會福利署以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
綜援金本身可分為三部份:標准金額、補助金、以及特別津貼。
1、標准金額按申請人本身情況而定,60歲以上長者、單親家庭、健康欠佳或身患殘疾的老人和兒童,會獲得不同程度的基本入息補助。
2、補助金又可細分為三類:
(1)長期個案補助金:連續領取綜援12個月或以上者,家庭成員或申請人本身高齡、傷殘、或有醫生證明健康欠佳,每年可獲發一次長期個案補助金,用作更換家居用品或耐用品。
(2)單親補助金:單親家庭或獨力照顧家庭者,每月可獲發單親補助金。
(3)社區生活補助金: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如獲得醫生證明殘疾程度達100%,或需長期護理而沒有居住院舍,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
3、特別津貼:這類津貼用以應付申請人個人或個別家庭需要,例如租金、水費、排污費、子女學費等教育費用、必需的交通費用、醫生建議的膳食、復康及醫療用具、殮葬費等支出。
(3)超過60歲香港綜援擴展閱讀:
申請資格:
1、2004年1月1日起,申請人必須居港超過7年,並在申請前一年內離港不多於56日。非法入境者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而在香港居留的人士(如輸港勞工、旅客等)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2、18歲以下未成年兒童可獲得豁免居港7年限制。社會福利署署長也可運用酌情權,批准向個別個案發放綜援金。惟當局於2008年檢討政策,建議18歲以下的,不可獨自申請,必須由父母或照顧者代為申請。
3、申請人亦需通過入息審查及資產審查。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以及總資產不得超過指定規定限額。
D. 現在香港本地居民的綜援一般可以領到多少
香港綜援之機制,要有條件地,放款施援。非如西方先進國家,所實施的社會福利制度一樣。當每個納稅人失業,就馬上得到,救濟金來享用。不管其,是否有真正的需要。所謂綜援要有條件地,放款施助有真正需要的人。就是求助的人,是否符合綜援所定下的條件:首先其是否乃香港合法居民;其不能具有超過一套屬自己的住房;其銀行存款,不能超過二十萬港元;其兒女或父母,對其是否有供養能力。要是申請綜援求助的人,都符合以上所述的條件。就可獲得,按不同的需要;不同款額的綜援,放款施援。綜援現在的最高,放款施助額度,是每人每月,3,500.00港元。舉一例可作說明:假如有一單親家庭,暫時非住在公屋,更非住在自置物業內。而三名兒女,都正上學。因其單親的父或母親,要照顧三名兒女,無法工作。那麼就可獲得,最高額的每月一萬兩千港元的綜援。要是申請人,住在公屋或住在自置物業內的話。所得到綜援的數目,當然按情為少。同時當這單親家庭,將有任何兒女就業。得到綜援的數目,將按情被合理地遞減。照所知:大部分傳統的港人,以拿綜援為恥。非不得已,許多港人。雖符合條件,都不想去領綜援!這大概是傳統的港人,所養成的一份寶貴的自尊吧!?反觀從中國大陸,剛來港的新移民,情況就恰好相反。
不能不提的是:其實在香港,有許多熱心,退休及上了點年紀,不用工作的男女。包括些受過基本及高等教育的年輕人,都會自動而義務地,如政府社工的工作一樣。無私和無償地,服務香港社會。港人稱這些可敬的人,為【義工】!
E. 94歲香港老人現住政府屋領綜援,想回大陸定居,了解有關福利待遇的政策規定及辦理的手續
要匿名一下才行,你要問大陸哪裡的老人福利
這個沒有香港好哦···
F. 香港人62歲申請了綜援每月拿到3千多元,因老公有癌症不夠花,偷去工作被查到怎麼辦會坐監嗎
這是為了治病,應該不會被罰的,因為這都是為了生存
G. 在香港,未住滿7年的香港居民,家庭收入不能超過多少,才能拿綜援
未住滿7年的香港居民,不能能拿綜援失業可以領綜援一個月5000元 , 再加上免費醫療和房屋津貼兒童的基本綜援金額為每月1,900多元
H. 香港女兒領綜援無法照顧60歲父親,內地兒子可申請赴港嗎
一般情況是可以申請探親三個月那種,單程是不行。
60歲的港人父親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入住老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