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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長壽征地

發布時間:2021-10-14 03:57:40

❶ 重慶長壽區拆遷政策:我是渡舟鎮保豐拾組村民,現因修路征地按2008年的陪。請問是否合理。

合理的,符合國家政策,請網路重慶集體土地征地賠償辦法

❷ 94年,重慶市長壽區征地,未滿16周歲不能得到補償,現在能否得到

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

長壽府發〔2008〕9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府發〔2008〕45號)、《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重慶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55號),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區人民政府審議同意,調整我區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式和標准

徵收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構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

1.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面積及所在地區標准計算:一類地區鳳城街道、晏家街道、渡舟鎮、八顆鎮15000元/畝;二類地區江南鎮、鄰封鎮、長壽湖鎮、雙龍鎮、龍河鎮、海棠鎮、石堰鎮、雲台鎮、葛蘭鎮、新市鎮14000元/畝;三類地區但渡鎮、雲集鎮、洪湖鎮、萬順鎮13000元/畝。

2. 被徵收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統籌用於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轉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3. 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20%土地補償費的管理、使用、分配應嚴格按照集體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安置補助費

1.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27000元。

2. 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分別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轉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剩餘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個人。

(三)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1. 青苗的補償按被徵收耕地面積計算,標准按附表1執行。

2. 地上構附著物補償採取綜合定額補償的方式,標准按照被征地面積每畝3000元計算。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幫助指導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確定具體分配到戶的方案,把地上構附著物補償費落實到被征地農戶。

(四)被征地農村房屋拆遷補償

1. 被征地農房拆遷補償以房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新建房屋未及時取得農房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以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他相關合法審批手續為依據。

2. 被征地房屋拆遷補償面積以房屋產權登記的合法面積為准。對有合法依據未辦理產權登記的,以征地實施單位清理測量面積為准。房屋面積測量統一按國家有關測量規范執行。

3. 房屋拆遷補償標准按附表4執行。

城鎮及園區、市級以上景區等規劃區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後,不實行劃地自建住房安置,實行住房貨幣安置。

規劃區外部分征地的被拆遷農戶(全戶農轉非的被拆遷戶除外)按附表4標准提高50%補償後,按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申請自建住房。

征地范圍內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農房拆遷戶(房屋拆遷未轉非村民、城鎮人員)不享受住房貨幣安置,房屋拆遷補償按附表4標准提高50%給予補償。

4. 符合住房貨幣安置條件的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符合增購自然間條件的,其增購自然間的標准為每人建築面積15平方米。

貨幣安置具體標准按照不低於被征地范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的原則確定。增購自然間的按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的50%乘以增購自然間面積計算。

被征地拆遷戶有兩處及以上農村住房的,只能合並享受一次住房安置。

5. 住房安置對象的確定:區人民政府征地公告時,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被拆遷房屋的征地農轉非人員,為住房安置對象。

住房安置對象符合下列條件的,為增購自然間對象:

(1)住房安置對象已婚未育的;

(2)住房安置對象達到法定婚齡未婚的(離異未再婚人員不屬增購自然間對象);

(3)住房安置對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未結婚子女)為本區城鎮戶口(包括因下崗失業或殘疾,回到住房安置對象身邊的子女或配偶,不包括子女或配偶之外的其他人員如兒媳、女婿等),且在他處無住房,長期(兩年以上)與住房安置對象(父母或配偶)居住的。

6. 在規定時限內搬遷的被征地拆遷戶,其搬家補助費包干一次計發:3人及以下戶為每戶600元,3人以上(不含3人)戶按每增加1人增發200元計算。

在規定時限內搬遷的被征地拆遷戶,屬住房貨幣安置和自建住房的,每人一次發給600元搬遷補助費。

7. 實行拆遷獎勵。在征地公告規定期限內,房屋產權人持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合法產權手續、戶口簿與征地單位簽訂了拆遷協議並按協議約定實施了拆遷的,給予3人及以下戶每戶1000元,3人以上(不含3人)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300元的獎勵。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拆遷協議和未按約定拆遷的不予獎勵。

(五)征地拆遷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權證的企業(未經依法批准為企業用地上的建構築物除外)補償按照《重慶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55號)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補償。

二、調整征地農轉非人數的確定方法

1. 區人民政府征地公告之日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按有關規定農轉非或以調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1)在冊在籍農業人口;

(2)農村在校大中專學生;

(3)現役十年及以下士官及義務兵;

(4)勞改勞教人員。

2.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不予安置:

(1)農村中輪換回鄉落戶的離退休人員

(2)無法定婚姻關系或法定撫養(贍養)關系遷入且無承包地的農轉非人員。

3. 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徵收的,農轉非人員的人數按被徵收耕地面積(果園、牧草地面積按耕地面積計算,下同)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均耕地面積計算。人均耕地面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記載的耕地面積(不含已被徵收的耕地面積)除以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數(不符合征地農轉非安置條件的人數不計算在內)。

若被征地農戶的承包耕地被徵收後,其剩餘的耕地面積以戶為單位計算人均不足0.5畝的,除按照上述規定計算農轉非人數外,被征地農戶可以戶為單位另行申請增加農轉非人數,直至該戶剩餘耕地面積達到人均0.5畝為止。被征地農戶未申請農轉非,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備條件的,應調整其承包耕地。

4. 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全部徵收的,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全部予以農轉非。

5. 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因住房被徵收並拆除的,被拆除戶可申請以戶為單位全部農轉非。

全戶農轉非後,其剩餘的土地全部交歸集體。

三、徵收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統籌費

從2008年1月1日起,在審批土地時徵收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統籌費(以下簡稱征地統籌費)。征地統籌費按土地面積收取:對經營性用地、城鎮發展用地為每畝2萬元;新征工業用地為每畝0.5萬元。

征地統籌費計入土地成本,征地報批時繳納,作為市級專項收入,納入專戶管理,專項用於統籌調劑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費用。

四、建立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促進被征地人員實現就業

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對勞動力年齡段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逐步建立和完善失業登記制度和就業服務體系,積極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增強就業吸納能力,改善和優化就業環境,促進勞動力年齡段內有就業願望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勞動力年齡段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可以享受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被征地農村居民依法登記為城鎮居民後,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的規定執行。

(三)建立生活困難救助制度

民政等部門要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對生活困難、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建立購買住房的房源保障制度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由征地單位提供國有土地,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定向銷售住房,並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住房貨幣安置的征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購買需求。建設單位修建並定向銷售給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相關優惠政策。

征地范圍內按住房貨幣安置拆遷補償的農房拆遷戶,房屋拆除後,可憑《征地拆遷房屋安置補償協議》在相鄰地段購買與住房貨幣安置面積相當的定向銷售住房。若因戶型限制,每人購買定向銷售住房面積不得超過其住房貨幣安置面積5平方米。

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一)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促進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認真落實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努力解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生活困難問題,切實保障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實現新舊政策的平穩過渡。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確定,做好房屋拆遷相關工作和本轄區征地信訪穩定工作。

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實施和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費劃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轉非人員及參保人員身份確認、登記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培訓,建立健全就業服務以及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相應辦法。

民政部門要做好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門要提供被征地農村居民的戶籍資料,做好戶籍審核、審批、統計工作,並按照規定辦理農轉非戶籍登記。

農業部門要做好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行業主管涉及方面的補償確認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整工作。

財政部門要做好征地統籌費收取、使用的監督管理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經費的劃轉、撥付工作。

審計、監察部門要做好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實施及征地統籌費徵收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規劃、建設部門要做好被征地房屋拆遷後自建住房(城市、鎮規劃區外)、定向銷售住房(城市、鎮規劃區內)的選址、施工、質量等管理工作。

六、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收土地以及征佔用林地的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原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原長壽府發〔2005〕119號文件同時廢止。

1. 2008年1月1日前已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的,按原規定辦理;

2. 2008年1月1日前依法批准征地並已實施征地補償安置,但因被安置對象拒絕接受安置或拒不領取有關補償安置費用,致使補償安置未實施完畢的,按原規定辦理;

3. 2008年1月1日後依法批准征地,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按本規定辦理。

八、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區國土資源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規劃局、區建委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附表: 1.徵收土地青苗補償標准

2.徵收土地零星栽種樹木花草補償標准

3.徵收土地構附著物補償標准

4.徵收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准

附表1:

徵收土地青苗補償標准

單位:元/畝

作物類別
標 准

蔬菜類

(含經濟作物類)
1600

糧食類
1100

說明:1.蔬菜地指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蔬菜基地。

2.經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糧食制種地上的作物可按糧食類補償標准上浮30%計算補償費。

3.專用魚池按水面(含除養魚外的其他水產養殖)面積補償(含魚苗及其他水產養殖幼苗損失),其補償標准參照蔬菜類標准執行。

附表2:

徵收土地零星栽種樹木花草補償標准

名稱
規 格
單 位
單 價(元)
備 注

果樹
未嫁接苗

移栽嫁接苗

直徑2―4厘米(含2厘米,下同)

直徑4―7厘米

直徑7―10厘米

直徑10―13厘米

直徑13―16厘米
M2












2―3

1―2

18―20

20―22

22―44

44―77

77―110
不分樹種,直徑以主幹離地1米處量算(分叉處不足1米的,按分叉處主幹量算)。直徑16厘米以上,每增加2厘米增加補償20元。

香蕉

(芭蕉)
新栽扦插苗

5―10株

10―15株





2―3

17―33

28―44
16株以上的,可酌情合並為相應規格計算。

葡萄
新栽未扦插苗

新移栽苗

直徑1―2厘米

直徑2―3厘米

直徑3―4厘米
M2








2―3

1―2

5―6

6―10

10―20
直徑在4厘米以上的,每增加1厘米,增加補償10元。

桑樹
新栽未扦插苗

直徑2厘米以下

直徑2―5厘米

直徑5―8厘米

直徑8―10厘米
M2








2―3

2―3

3―5

5―10

10―20
直徑1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補償5元。

雜樹

成片樹苗

直徑3厘米以下

直徑3―5厘米

直徑5―10厘米

直徑10―15厘米

直徑15―20厘米
M2










4―5

2

2―5

5―8

8―15

15―26
以主幹離地面1.2米處為准,直徑2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補償5元。

干 果 樹
成片樹苗

2厘米以下

直徑2―5厘米以下

直徑5―10厘米

直徑10―15厘米
M2








4―5

2―3

3―11

11―20

20―31
包括核桃、板粟、棕樹、油橄欖、皂角等,直徑16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增加補償10元。

慈竹雜竹等
小籠(20根以下)

大籠(21―40根)



11―33

22―44
40根以上的,可酌情合並為相應規格計算。

楠竹
直徑5厘米以下

直徑5―10厘米

直徑10厘米以上





6―8

8―15

15―26
以離地1.2米處的直徑為准。

鳳 尾 竹
小窩(20―30根)

大窩(30―50根)



7―13

9―20
20根以下,50根以上可酌情合並為相應規格計算。

萬年青
按窩計算

1

花木
苗圃

木本花 (含草本花)
M2


4―5

2
盆栽花一律不予補償。

說明:1. 經補償後的林木由被征地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限內自行處置。

2. 葯材樹及其它經濟林木參照乾果類進行補償。

3. 自然生長的樹木不予補償。

4. 本表作為集體經濟組織落實構附作物綜合定額補償(3000元<span lang=EN-U

❸ 重慶市長壽區新市鎮什麼時候佔地

具體來的征地時間以國自家批准生效為准。只要被批准征地,當地有關部門會及時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對征地公告的規定:

第三條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第四條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❹ 今年重慶市長壽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徵收標準是什麼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分為2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二是置換補償。貨幣補償就是根據相關補償標准,對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錢直接付錢給你;置換補償就是在規劃的安置區域按不同低價折換成多少平方米對你進行安置。
還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個補償的標的是物產所有權,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構築物、相關設施、樹木蔬果等等,在補償標准實施方案上應該是一欄一欄非常細非常清楚的,這個你可以向征地方要來看看。這項補償一般就只有一種補償方式了,就是貨幣補償。

❺ 重慶市長壽區渡舟是否會整體拆遷

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重慶長壽區渡舟鎮政府出動近百名防暴警察為征地開發商保駕護航,眼看自己相依為命幾十年的土地被鎮政府和開發商即將面目全非,姐夫向震為自己的土地想拍一些紀念照,被「人民」警察毆打後;姐姐看見自己丈夫被警察毆打,前去拉扯也被警察毆打;其後兩人都被「人民」警察帶走,現仍在拘留中。剛才與姐姐孫小梅通話,告知其全身滿布傷痕。同時被拘留的還有同村兩個人。 關於這次與「人民」警察的沖突中,我的姐姐孫小梅和姐夫向震並未阻止開發商進聲或者向「人民」警察採取任何對抗行動,僅僅是為自己耕作幾十年的土地拍點照片留戀,這也算是違法;我們的「人民」警察說拍照是違法的;很想請問一下究竟犯了什麼法律,我們不能為自己的土地拍照。 可悲可嘆,原本應是人民群眾衛士的可悲可嘆,原本應是人民群人衛士的人民警察現在倫落為開發商鷹犬。 為什麼地方政府視人民群眾為猛虎野獸,開發商進場搞建設要出動近百名警察;我們的「人民」警察在為開發商服務的時候警力如此充備,在破案和維護社會治安方面經常叫喊警為不足? 事情的起因是鎮政府與開發商相互溝結,以修安置房名義,以低價強行征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土地名義上是修安置房,其實真實的安置房只佔到10%, 其餘90%會以當地商品房價格向社會公開出售,實質上就是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 這種套著安置房名義的征地不僅讓國家地價損失巨大,(因為商品房意味著房地產開發商將給付更高地價,而所謂安置房則不需要); 也使被征地農民變得一無所有;當地農民肯定是不會願意白白拱手讓出土地。 我的姐姐孫小梅、姐夫向震曾經向鎮政府要求查閱相關征地批文,未果?至今仍未見過此次征地批文,究竟合法與否還不可得知。 關於重慶長壽區渡舟鎮政府的此次征地行為,未取得當地農民的同意;當地許多人因為一次拆遷而變得一無所有;包括我的公公婆婆;國家用這種方式很巧妙得將土地上的農民掠奪一空,佔了地,剝奪了農民的生產資料,將他們從自己的房屋和土地上強制趕走,所有賠的錢卻買不起一套所謂安置房,我公公婆婆買安置房的錢還需要兒女來湊,這明顯是有失社會公平的,明明就是一次巧妙的掠奪。 同時,有好政策也不實行,作為重慶市政府近十年的先進經驗和創新成果,為解決農民養老問題,推廣「征地農轉非退養人員儲蓄式養老保險」,在中央電視台及各大媒體作為所謂先進經驗和創新成果進行過報道,去年《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准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05]67) 》明確說還要繼續推進儲蓄式養老保險,但在長壽區根本未推行,符合條件的農民想購買都不可能。而且由於房屋也將被佔用,所賠的錢根本不夠購買一套安置房。 以上情況絕對真實,呼喚有正義良知的記者采訪報道;姐姐孫小梅、姐夫向震手機分別為:13883026385;13508336338 同時也呼喚更多有正義良知的網友關心和幫助,曾經看到中國的網友為受虐的貓與狗討回公道,而現在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是活生生的人,是人的生存權、名譽權包括人身自由被野蠻的地方政府剝奪。

就是渡舟李家灣上灣,養羊子那家

❻ 重慶長壽高速路征地賠償標准

征地補償標准數復額:制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所以,征地補償費是當地政府按照近年情況確定的,並不是統一不變的,詳情咨詢當地國土部門

❼ 關於重慶市長壽區佔地問題

國務院下發的文件是一畝地好幾十萬,到農民手頭的也就領頭點。

❽ 重慶長壽公路擴寬佔地按2013年114文件補償,合理嗎

當事人可以參照以下規定進行參考,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❾ 為什麼沒有重慶市長壽區宴家的征地補償標准

沒人回答,我來給你一個建議

征地補償標准大多以市為單位制定,其中規定下屬的縣有權根據市裡的規定自行制度,區沒有這方面的權力

根據你文中說的,你應該查重慶市征地補償標准,一般市政府、市國土局網站上都有,你也可以到你們那的國土局去復印,這些政策是應該對外公布的,你有權知道。

而且在實施征地拆遷時,征地單位也應該在被征地的鄉鎮貼出征地批文、征地補償政策等進行公示。你可以多渠道了解到的。

❿ 重慶長壽區農村土地被徵用如何補償

每人25000,住房260元|平方,土地賠償是按生產隊的總面積除以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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