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通事故索賠中60周歲以上年齡有沒有誤工費
交通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法律規定的誤工費賠償對象是受害人,並未排斥年滿60歲的人。因此,年滿60歲的受害人,有證據能夠證明事故發生前仍從事勞動取得收入的,因事故受傷害導致收入減少的,可以依法主張誤工費。
❷ 年滿60周歲,還能主張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專的解屬釋》(法釋(2003)20號),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法律規定的誤工費賠償對象是受害人,並未排斥年滿60歲的人。因此,年滿60歲的受害人,有證據能夠證明事故發生前仍從事勞動取得收入的,因事故受傷害導致收入減少的,可以依法主張誤工費。
❸ 60歲以上老人遭受人身損害可否支持誤工費
2012年6月29日8時許,董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廣昌縣廣苦公路往廣昌方向行駛,行至廣苦公路楓樹嶺路段時與騎自行車的何某發生交通事故,致何某受傷。經交警對本次交通事故作出認定,董某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何某不承擔責任。何某經司法鑒定,構成八級傷殘。何某現年71歲,農民,居住在縣城郊區,一直以耕種蔬菜為生,有一定的收入來源。
【分歧】
本案的主要爭議是何某現年已71歲,可否主張誤工費?
一種意見認為,何某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年齡已超過60周歲,應按無勞動能力對待,不應支持誤工費。
另一種意見認為,何某雖然超過60周歲,但一直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具有勞動能力和一定的經濟收入,應當支持誤工費。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將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定為60周歲,這是退休制度,只是規定超過該退休年齡的人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保護,但並不說明年滿60周歲的人就喪失勞動能力,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仍然受法律保護。現實生活中,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60周歲以上的老人身體還很健康。在廣大的農村、鄉鎮,從事僱工、農業生產的很普遍。如果他們遭受人身損害,導致無法從事正常勞動,其收入必定喪失或減少,這是一種具體財產損害,依法應予賠償。此時,如果法律不給予保護,明顯有違公平。況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侵權責任法》均未排除老人的誤工費求償權。
因此,60歲以上老人,如果有事實證明,其在受害前具有勞動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損害而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確因誤工而遭受了收入的喪失或減少的,可視具體情況酌情計算誤工費。本案何某長期生活在農村,雖年事已高,但一直依賴自身的勞動取得收入,何某也出具了證據,證明出事前自己一直從事蔬菜種植勞動,具有一定的勞動能力和經濟收入,由於交通事故受傷,被迫停止勞動,因此,應當支持誤工費。
當然,在計算誤工費的賠償數額時,應考慮老人的勞動能力和收入狀況,以及傷害對勞動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響程度,與年輕勞動力有所區別,酌情適當計算誤工費。
❹ 年滿六十周歲以上的人是否能索賠誤工費
《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❺ 60周歲以上人在單位工作出現工傷有誤工費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中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由此可見,誤工費的判定標準是當事人因工傷產生的實際誤工損失而非當事人年齡,故收集足夠的證據材料證明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成為60周歲以上當事人誤工費能否獲賠的關鍵點。
綜上,60周歲以上當事人的誤工費在能夠證明其實際誤工損失的情況下能夠獲賠。
❻ 60周歲以上能否要求賠償誤工費
洋洋洋洋: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內釋第二十條規容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是一種實際損失,既在治療或休養期間無法進行正常的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其前提條件是受害人必須有勞動能力,如果說是未成年人(不包括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及特殊行業的不滿意十六周歲的人)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❼ 60歲以上能賠償誤工費嗎
只要交通事故影響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計算誤工費。
誤工費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的標准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主張誤工費需要的證據材料有:
誤工證明、銀行流水、完稅憑證、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最終只能按照行業標准計算誤工費的賠償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