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新規定改成70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一審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規定: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1)廣州60歲駕駛證年審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2、身體條件情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
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❷ .60歲以上C1駕駛證年審新規
60歲以上老年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不用每年提交體檢證明了,改為70周歲後才每年提交身體證明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廣州60歲駕駛證年審擴展閱讀:
C1駕駛證是駕駛證代號的一種。准駕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等車型。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等四項。
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 (簡稱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簡稱科目四)依次進行。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一次,補考一次,補考機會有5次,補考5次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允許重新申請考試,重新申請允許的最大次數由當地交管部門規定,考試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0天。
❸ 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
2016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輛管理所將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因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駕駛許可條件,原機動車駕駛證因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被注銷的,可以直接申請相應准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❹ 廣州C1駕駛證60歲以上需要年審嗎
廣州C1駕駛證60歲以上不需要年審,但要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回
1、年齡在答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❺ 2017年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60歲以上駕駛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不需要每年提交體檢證明,改為70周歲以上才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5)廣州60歲駕駛證年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❻ 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
60周歲以上的駕駛證不需要年審了。根據規定年滿60周歲不能持有AB證,而只有AB證才需要年審。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九條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十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❼ 年滿60歲駕駛證年審
2016年4月1日後執行新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原6O周歲駕駛人每記分周期結束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改為70周歲。第七十二條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❽ 2016年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根據2016年4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60歲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每年接受年審,其餘車型駕駛證在換證時接受年審;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第七十二條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8)廣州60歲駕駛證年審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七十九條車輛管理所在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時,應當核實機動車駕駛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化的,進行變更備案;經核查發現未按規定參加審驗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審驗;經核查發現記滿12分的,應當按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書面告知其應當在十五日內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和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六條 駕駛人滿分和審驗教育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
(三)應急處置知識;
(四)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防禦性駕駛知識;
(六)駕駛心理健康知識;
(七)其他相關知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駕駛人的駕駛證准駕車型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科學合理安排教育內容。
❾ 60歲以上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新規如下
第五十九條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第五十七條規定的證明、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自願降低准駕車型的,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❿ 年滿六十周歲駕駛證如何年審
年滿六十周歲駕駛證在到期後可以正常年審,只有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進行審驗。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10)廣州60歲駕駛證年審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九條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