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辭退滿60歲的員工要支付補償金嗎
年滿60歲的員工已經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未購買養老保險所以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因此企業不可以無故辭退,無故辭退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制度要求男60歲解聘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 勞動法 辭退員工男已過60歲,經濟賠償有沒有年齡限制
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若用人單位以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Ⅲ 60歲公司解僱算違約嗎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開始享受退休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勞動者專經濟補償金或賠屬償金的。也不算用人單位違約。
因為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時,應該退出工作崗位,雙方勞動合同自動終止,不是用人單位的過錯,所以不算用人單位違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聘用時不滿60歲,之後解聘有何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內,用容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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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Ⅳ 公司因為員工年齡超過60歲解聘,需要寫離職申請嗎
在公司工作已經到了退休年齡需要聽從領導的安排以及公司的決定,在離職時候還是需要申請寫離職證明的,主要避免退休金的領取數額有差錯
Ⅵ 企業聘用60周歲以上男性員工,該員工若被辭退後,能要求企業進行經濟補償嗎
1.沒簽勞動合同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一定要與對方補簽。
2、這個要求很難實現,因為本身就達到退休年齡,在改公司的任職年限又很短,要求不夠合理。
3、簽的完合同之後,公司單方面違約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接觸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無權要求對方一定要履行。
Ⅶ 超過六十歲的人在打工,老闆可以解僱嗎勞動法里有規定嗎
超過60歲的人應當退休或者已經退休,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版動權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屬於勞務關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聘用合同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Ⅷ 政府不是規定男要60歲退休.我在做保安還沒有到六十歲社區居委會就叫我下崗我是失地農民.符合法律嗎
居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沒有編制屬於自收自支,你們的僱傭關系也是內簽訂勞動合同,然後由局委會容申報交納社保,如果在合同期間無故被解聘,那麼按國家勞動法是可以要求賠償的。關鍵看你是屬於居委會交養老保險還是當地就業局安排的公益性崗位,如果是公益性崗位你的繳費年限在你滿60周歲的時候不滿15年的,會被清退成靈活就業人員自己交。
具體情況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就業或社保部門。
Ⅸ 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辭退,規定
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退休年齡)至少有45、50、55、60四個檔位,比較復雜。專
依據參保類型、性別、屬工種等不同而不同。
女工人50歲退休,女幹部(公務員、或檔案里為幹部身份的國企人員等)55歲。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60歲退休(也可以申請55退休)。
男,60歲退休。
2001年之後首次參保,按個體戶或靈活就業身份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女士,55歲退休。男,60歲退休。
如果原先具有女工人或女幹部身份交的養老保險,失業後個人繳費,可以50歲退休。
如果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都是60歲退休。
提前退休條款:
1,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工作滿三十年的;(2)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滿二十年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2,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傷病(需要去做鑒定),男50女45可以提前退休。
3,從事特殊工種(比如高空、特殊繁重體力勞動10年;井下、高低溫等9年;電焊、油漆、輻射等有毒有害8年)
滿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