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60歲以上的老人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權規定不賠誤工費
60歲以上的老人出了交通事故,只要其有固定收入,也是需要賠償誤工費的,誤工費的認定不是根據年齡來確定的,而是根據其收入來確定的。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1)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擴展閱讀: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⑵ 交通事故傷人對60歲以上老人的賠付
(1)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回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答×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2)75周歲以上人員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5年。 上述公式中的傷殘系數是如果確定的呢?
本標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一(100%)到第十級(10%),每級相差10%
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賠償比例(即傷殘賠償指數)為: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 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律師評論:你可以根據以上公式去計算賠付額度。
⑶ 60歲以上老人出車禍的賠償問題
交通事故的賠償一直以來都備受爭議,主要原因是對各項賠償費用有很多的異議,例如像些誤工費、護理費等等,有些人認為需要賠償,有些認為不用賠償。尤是些年齡比較大的當事人,認為沒有工作能力,還需要賠償誤工費嗎?下面無訟咨詢網就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
應當賠償下列費用:
1.醫療費。
2.誤工費。如果60歲以上的老人仍有收入來源的應當賠償誤工費。
3.交通費。
4.護理費。
5.殘疾賠償金。60到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傷殘系數×5年。
6.死亡賠償金。
7.精神損害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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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60歲以上老人出車禍的賠償問題有哪些
你好:
敬請參酌。
項目及數額
1、醫療費 —— 以實際票據為准。
2、誤工費——就是他每月的收入乘以月數(發生之日起至傷好之日)
3、護理費——當地護理標准乘以護理月數
4、交通費——以實際能提供的票據為准
5、住宿費——外地就醫的才有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標准*住院天數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鑒定費——鑒定繳費。
9、殘疾賠償金——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殘疾等級(十級為10%,九級為20%,八級為30%,以後類推)乘以補償年數。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實際數額。
11、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果有的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祝你們好運!
⑸ 交通事故中, 60歲以上的老人就應該沒有誤工費賠償嗎
)「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
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
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
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
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
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
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
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
純收入計算。
(三)「無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政府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
,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
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
誤工的損失,應當提供完稅憑證,當然是指月工資超過2000才會有。如果不能提供完稅憑證,法院不予支持。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如果達到哪標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你們作為原告是有權力上庭的,如果對於結果不滿可以在上訴的,只是有時間限制的,要就快點,過了就沒效力了,最好去咨詢一下律師吧
⑹ 交通事故中60歲以上老人有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中60歲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誤工費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⑺ 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應怎樣賠償
賠償項目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准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內償的原則。其容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⑻ 60歲以上老人交通意外死亡賠償標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版釋》第十七條
受害權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⑼ 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誤工費交警怎麼解決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專十條之規定屬,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很顯然,能否主張誤工費關鍵要看受害人有無收入來源,即在事故發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備勞動能力,能否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來源,而不是以年齡作為判斷標準的。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年滿60周歲,仍具備勞動能力,且實際工作、務工和勞作,特別是一些農村的老人,甚至70歲多歲仍依靠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維持生活來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療和養傷耽誤了其勞動時間,必然實際導致其收入減少,如果以其超過60周歲而不支持誤工費,不僅與案件實際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違反司法解釋的規定,直接導致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客觀上導致案件的處理有失公平
綜上,交通事故中60周歲以上老人,只要仍具備勞動能力,且事故發生前仍從事勞動取得收入的,因事故受傷害導致收入減少的,可以依法主張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