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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頑童

發布時間:2021-02-10 12:31:58

㈠ 快樂星球老頑童爺爺真的去世了嗎

首先,爺爺很健復康,謝謝,希制望那些謠言不要再傳了!

爺爺中午聽到這條消息也是非常郁悶和生氣,當時給我的四個字就是「胡說八道」,爺爺自己表示自己身體很好,只是視力不太好而已。

他希望這種消息不要再亂傳了,大家都辟謠

另外,爺爺表示快樂星球電影他還是會繼續拍,過完年快樂星球電影就要開拍了,到時候大家等著看就是了

㈡ 「眉上一根長,能抵萬擔糧」,這句俗語是何意

“眉上一根長,能抵萬擔糧”這里的一根其實指的就是一小撮,就是一個人的眉毛上有一小撮很長很長的毛,那麼這個人的福氣就會非常好,按照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富貴命,其實這句話主要還是面相學方面的說法,因為人們認為長這樣的眉毛通常都是有好福氣的,一方面是覺得這樣的人性格會比較好,比較吃苦耐勞,所以最後的話是一定有大成就的,所以在現在社會的話如果有看到這樣的人通常也都會誇其幾句面相不錯。

對於這樣的說法其實更多的則是一種封建說法罷了,因為在現在社會的話,人們對於眉毛其實也有很多的講究,不再像過去一般純天然,像是現在的紋眉之類的,所以單單看眉毛的長短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福氣是很難的,因為一個人若是想要成功的話,跟自己的努力是有很大關聯的。

㈢ 為什麼要做個「老頑童」

人們希望健康長壽,其術之多,其法之廣,不勝枚舉。「老頑童」——老年人與孩子們在一起玩耍,即是長壽方法之一。古詩雲:「雲淡風輕過午天,傍花隨柳過前川;時人不識余心樂,將謂偷閑學少年。」古人認為,人到老年,經常和兒童在一起,生活就會豐富多彩,於健康和長壽大有好處。

人至老年,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社會活動必然減少,兒女們又都有各自的事要做,不可能天天陪在身邊,這就難免感到寂寞。但左鄰右舍有的是孩子,與他們一起玩,就不會感到空虛寂寞了。

孩子們歌聲多,笑語多,經常在兒童中聽他們唱的童謠,看他們活潑快樂的蹦跳,就會覺得自己也年輕了。尤其是當他們拉著你的手,圍著你,左一聲老爺爺、右一聲老奶奶,你的心裡就會產生無窮的愉悅和歡快。

老年人應常去兒童樂園走走,那裡不僅環境優美,鳥語花香,更有許多活潑可愛的孩子。他們玩得那樣痛快、開心,穿得那樣鮮亮、美麗,一種「祖國的未來充滿希望」的感覺就會油然而生,也就使自己更覺得生活在幸福之中了。

古人曰:「衰盛隨憂樂。」常和孩子們在一起玩樂,鄰里關系必然和睦,和氣生快樂,快樂促長壽。這就真的會使自己像金庸小說中寫的「老頑童」一樣,無憂無慮,快快樂樂,該玩就玩,該鬧就鬧,只要適可而止,量力而行,必然就會獲得健康與長壽。

㈣ 金庸筆下的周伯通是一個怎樣的人

倪匡:周伯通大抵是一般讀者心中最可愛的人物,這個人,

老頑童漫畫
到了九十專多歲,還要養蜜蜂。不通世務,天屬真得和兒童一樣,所以外號人稱「老頑童」。然而,天真如兒童,決非一個人的優點,一個人如果到身體長大之後,智力、興趣還停留在兒童階段,通常稱這種情形,是一種病態,這種病人一個十分普通的名稱:白痴。周伯通的情形,雖然不至於是白痴,但決非正常。而且,兒童是沒有是非觀念的,人是逐漸的成長過程,形成種種觀念。老是停留在兒童階段,那算什麼?還好,周伯通雖然號稱「頑童」,但不是真的頑童。周伯通和瑛姑之間的糾纏,事情發生之後,給不負責,一味逃避,那是典型心智不成熟的弱能表現。周伯通只好算是中中人物。[10]
仲浩群:在《射鵰英雄傳》、《神鵰俠侶》兩部長篇小說中,金庸先生為讀者刻畫出一個既風趣幽默又活潑可愛的人物,他就是周伯通。周伯通年紀很大,為人卻朴實天真,其行為舉止猶如孩童,人稱老頑童。周伯通天生是個樂天派,喜歡無拘無束的玩;他深得道家養生要旨,長壽有道,逍遙自在地生活在天地之間。

㈤ 愛心或童心大師有哪些

哲學大師的頑童天性?

金岳霖:風流名士的灑脫激情

摘自《國學大師養生智慧》

◆ 沒心沒肺,能吃能睡。
◆ 悠閑飄逸,平安長壽。

◆ 邏輯用腦。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因痴戀大才女林徽因女士因而終身未娶、被譽為中國哲學界第一人的金岳霖先生,因病於1984年10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虛歲。消息傳出,學界震痛,國家痛惜大師越來越少。一般人更熟悉的只是這位風流名士和林徽因的美麗故事,其實不但他的愛情故事具有傳奇性,作為我國首屈一指的哲學大師,金岳霖先生的人生可謂一個傳奇。

金岳霖先生,字龍蓀,1895年8月26日生於湖南長沙,那天正巧是農歷七月初七,相傳金老的父親那天剛好從外面騎馬回家,途中遇到一條大蛇橫在路中,金父便等蛇橫過路後才策馬而行。回家才知其夫人正要分娩,金父便決定:如果生下的是女孩就叫「巧巧」,若是男孩就取名「龍蓀」,這就是金岳霖先生字的由來。金老的祖籍是浙江諸暨,由於他從不在公開場合提起自己具體籍貫,也未回過諸暨,所以一般人都認為金老是長沙人。實際上,金老的父親原在諸暨,是清朝三品頂戴,曾為清盛宣懷尚書之部屬。太平天國時期為躲避戰禍,金父投奔了在湖南長沙的堂叔祖金兆基,此後便隨著張之洞創辦洋務實業,一路青雲直上,先後擔任湖南省鐵路總辦和黑龍江省漠河金礦總辦。金岳霖先生的母親唐淑賢夫人是湖南衡陽人,大家閨秀出身,不但賢惠能幹持家有方,而且非常善良;這種善良的個性對金老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金老兄弟七人,還有兩個姊妹,金老排在第七,很得父母的關愛。

在學術上金老成就斐然:他是中國現代擁有自己完整學術體系的少數哲學家之一,憑著《論道》、《知識論》和《邏輯》三本著作,金老奠定了他在中國哲學界的泰斗地位,其中《知識論》更在中國哲學史上首次構建了完整的知識論體系;同時金老也是世界公認的中國哲學家。按照中國另一大哲學家馮友蘭先生的說法,金老是中國第一個真正懂得並引進近代邏輯學的人,也是使認識論和邏輯學在現代中國發達起來的第一人;同時金老也是中國現代傑出的教育家,自1926年起金老到清華大學任教,當時清華大學哲學系只有他一個老師,也只有一個學生,號稱「一師一生一系」。爾後的三十多年裡,他不但一手辦起了清華大學哲學系,而且培養了這方面的許多大家,桃李滿天下。用金老同事汪子嵩先生的話說:「一直到1952年,清華哲學系的學生都是金先生的學生,或是學生的學生。」

這樣一位成就卓然的學術大師,生活中卻是一個天真浪漫有如孩童,灑脫飄逸宛如名士,同時又飽含人生激情的怪人。人們津津樂道他日常生活中的各式各樣的奇聞佚事,他後半生的人生轉向,還有他的長壽。金老是「雙君子」:既有煙癮又有酒癮。根據他在回憶錄里的文字,金老不但喝白酒、黃酒和啤酒,而且經常喝醉。他還說:

我從前是抽煙的。水煙抽過,不大喜歡。紙煙抽得最多,曾有癮。好的抽慣了,賤的簡直抽不得。斗煙我很喜歡,並且把煙斗作為美術品來欣賞。煙味最好的是雪茄。在德國,我曾抽過一支巨大無比的雪茄,一次抽完,醉了……我這個人從來樂觀,惟一想「自尋短見」或「自了之」的時候,就是那一次煙醉的時候。

一個這樣喝酒抽煙的單身漢,還能享有高壽,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興趣。

一、老頑童心態:長壽的秘方

◆ 所謂返老還童其實說的也是長壽秘訣,不想老,就得有顆天真的童心。

◆ 始終保持著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面對生活,這也是享有高壽的必要條件。

◆ 金老曾戲言青年時,即使耗子在邊上開運動會他也照睡不誤。

◆ 我的日常飲食,幾十年來都是一葷一素。

在熟悉金老的人眼中,大家非常一致的一個印象就是:金老是個孩子氣很重的人,像個頑童哲學家,即使到了晚年,金老依舊保持著天真漢的形象。金老早年留學英美,接受了西方哲學家的思想,在穿著和餐飲都比較紳士化,同時金老也特別富有西方紳士的幽默;加上他本人似乎天生的樂天知命與豁達勁,金老在朋友圈子中是個很受歡迎的樂觀派。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金老的言行更像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常使人忍俊不禁。他酷愛養犬斗雞,並且安之若素地看著大斗雞大模大樣地啄食桌上菜餚,與雞平等共餐。由於喜歡養斗雞,金老對於中國各地的雞也頗有研究,其興趣和認真一點也不亞於今天小孩的集郵癮。他認為斗蛐蛐需要高度的技術、藝術和科學,他的屋角還擺著許多蛐蛐缸。他還喜歡上面有盤龍圖案、下面有海水圖案的清朝花衣,還對綢緞頗有研究,並建議國家恢復寧綢的生產。研究金老的學者們驚奇地發現:在他的邏輯和哲學天地里,金老是邏輯思維異常清晰、哲理分析能力特別強的人;而一旦離開這塊天地,金老則有如孩子般天真幼稚,同時又是十分真誠的天真。

1.天真真摯的童心

有位哲人說過,人一出生就開始了死亡的旅途。所以人的衰老是無可避免的,但是人的心態很重要。當前流行一句廣告詞:「20歲的人,60歲的心臟;60歲的人,20歲的心臟。」盡管這說的是心臟,但也可以看出心態對於生命的重要性。許多壽星雖年紀很大卻依舊談笑風生,笑口常開,走路健步如飛,比那些頹廢消沉的青年人看起來真的要年輕。所以俗話說青春常駐的秘密就是人老心不老,心態的衰老會以最快的速度反映在一個人的面容和形態上。所謂返老還童其實說的也是長壽秘訣,不想老,就得有顆天真的童心。但是一生要保持一顆不老的童心並非輕而易舉的事。沒有豁達開闊的心境,沒有好奇的心思,沒有與人為善、不怕被騙被嘲笑的精神,一般人到了中年後就堅持不了。而金老卻是一生都像孩童一樣堅守著自己的天真和真誠的美好個性。

金老這種個性也使他贏得許多朋友:學界的、賞畫的、玩蛐蛐的等,可謂三教九流無所不有。平時在金老院子裡面出出進進的人挺多,鄰家小孩見了金老都稱「金老頭兒」,金老不但不會生氣,還不時扮怪臉和他們打招呼。斗雞比賽時,金老會到處搜羅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小孩子比賽。如果比輸了,他就把水果給小朋友,然後再去買。金老生前好友、國務院參事唐笙說:他這個人還是很有浪漫思想的,雖然不太說,在我小時候他就說,我不願跟那些太太們說這說那的,我還不如跟你們孩子玩,他很有童心。

金老的侄子、北京大學教授金鼎漢眼中的金老更是個老小孩:他家裡面有幾個大箱子玩具,小孩子玩具,他平時有時自己玩,我的孩子去,我的孩子也玩,玩完以後就給我孩子一樣玩具,你拿走吧。

金老的頑童心更有讓人捧腹大笑的時候。據楊步偉先生記載金老在清華教書時,有一天金老突然給楊先生電話說有十分要緊的事,請他趕緊到自己家裡一趟。而楊先生問他發生什麼事時,金老無論如何不肯說;只催著楊先生趕緊來一趟,還說越快越好,並承諾事情辦好了金老就請他吃烤鴨。楊先生是醫生,不知道金老葫蘆里藏的是什麼葯,又怕是出了什麼緊要的事,他和趙元任先生將信將疑地到了金家。進門後楊先生才知道是金老養的雞出了問題。原來是金老經常喂魚肝油給雞吃,所以雞有十八磅之重,一個蛋生了三天還不下來,楊先生知道後哭笑不得。由於雞蛋已有一半懸在外面,楊先生一下就掏出來了,金老對此卻贊嘆不已。為了表示慶賀,金老自然請他們去吃了烤鴨。

金老在對待許多具體問題上,他的思維方式是非常孩子式的,他自己也說過他的思維不能在活物上停留太久。而且由於長期和學術打交道,別人難免覺得金老書呆氣。有一次毛主席對金老說:「金老,你要多接觸接觸社會。」自此20世紀60年代末,在北京的王府井大街上,就有了一道奇特的風景線:一位身穿長袍模樣奇特的老人,坐在一輛平板三輪車上,饒有興致東張西望地看著熱鬧繁華的商店和熙熙攘攘的人流。原來金老自忖:自己已是將近八旬之人,又生活在北京,於是金老天真地認為要接觸社會就得到人多的地方去。所以他便和一個蹬三輪的人約好,每天拉他到王府井去轉一圈,當時街上不少人都看到這個怪老頭。

金老的天真可愛有時到了讓人覺得傻的地步。一次哲學所的領導去看望他,並請他提要求。誰知金老不假思索就說:「我要錢。」然後掰著指頭說,我的《邏輯》不要錢,《論道》也沒要錢,但《知識論》一定給錢。領導才知道金老指的是稿費,不免有點尷尬;倒是金老還沒搞明白,仍舊傻乎乎地說:「還是錢那個東西。」一個在別人眼裡傻得有點可愛的老頭,卻是金老的生活本色。盡管他在學術上造詣很高,但是在生活中他不諳世故,不知道計較算計,他完全用他天真的為人處世對待這個世界。也許這樣生活金老會吃點虧,會遭受別人的譏諷,但是金老自己會覺得生活很開心輕松,這樣才會年輕才會長壽。

2.幽默樂觀的玩家

在一般人來看,提起哲學就是深奧,說到哲學家就是看不明白的古董;而好高騖遠、老氣橫秋、冷漠奇怪這類形容詞也是專門留給哲學家的;所以很多人對哲學家敬而遠之,這樣愈益加深了人們對哲學所謂高深的誤解。像金老這樣的人,要說起他的研究,對常人而言是有點好高騖遠:他漫遊的不是雲端,也不是天邊,而是沒有邊界、超越時間的無限宇宙世界。但在生活中他腳踏實地,他對生活的感受力比常人更具體生動,並且特別。用時髦的話說,金老不僅是個幽默樂觀的搞笑派,而且是體驗生活的大玩家。他的幽默言行,令人捧腹贊嘆、拍掌稱妙;他的樂觀開闊,使人望洋興嘆自嘆弗如;他把養的斗雞看作朋友與之一起進餐,和他的大蛐蛐一同進入夢鄉,還有他的客廳沙龍使人流連忘返。這樣會生活會找樂子的人,在生活中這樣開心的人,按照金老的邏輯來說,具備了長壽的必要條件。

金老家裡有個專門做飯的老王,由於金老喜好鬥蛐蛐,老王時常被叫去抓蛐蛐,家裡的蛐蛐罐都有一大籮。金老在自己的回憶錄里說:

斗蛐蛐(或鬥蟋蟀)是中國歷史上人們廣泛地進行的游戲。我參加過這種游戲。這游戲涉及高度的技術,藝術,科學。要把蛐蛐養好,斗好,都需要有相當的科學。頭一個好蛐蛐我聽見形容過的是萍鄉煤礦局的職員養的。當時有人形容它說:「它是烏鴉全身黑,好似恤侯張翼德,千員戰將不能當,大小三軍皆失色。」……在北京,頭一次養蛐蛐就得到一隻紅芽黑蛐蛐。(這是不應該的,應該完全分量平等。)它不算大,只有九厘八。可是在試斗的頭一天,它一口就打敗了一個一分重的翅子。不是亂斗的話,這個蛐蛐是有相當好的前途的。次年又看見了一隻很美的蛐蛐,是一個知識分子樣子的青年拿了一隻油光四射的黑蛐蛐,問我買不買,他要十五塊錢。我沒有買,我疑心那是一條人工孵出來的蛐蛐。

金老的斗雞也非常出名,他一般只養大公雞。解放前,金老常去逛北京的廟會,有一次便買了一對黑山狼雞。養了差不多時間,公雞已經到了九斤四兩,母雞也過了九斤……冬天來了,我怕它們冷,找書作參考,書上說可以喂點魚肝油,我用蘸墨水筆的管子灌了它們一管子的魚肝油,結果它們很快就在窩里壽終。這是頭一次養雞。到了昆明之後……我仍然買了一隻桃源的黃色毛腿公雞……這東西生來就是霸權主義者。這個黃公雞一戰就把人家的柴公雞打敗了。從此小黃就在這村子裡稱霸起來了。我看這並不礙事。可是,謝家的人不同意。管家出來,一棍子把小黃打死了。回到北京後,類似的經驗重復了一次,又是我的公雞逞凶被人家打死了。

可見金老是不管什麼情況下都在堅持養雞,他在尋找生活的樂趣時,完全是我行我素,只要沒有犯法沒有傷害他人,這一點值得借鑒,尤其是步入老年之人。人總是害怕孤單寂寞的,金老也不例外,但是一直是單身的金老,除了盡可能地多和朋友相處,另外就是自己多找樂子。除了斗雞和玩蛐蛐,金老的興趣非常廣泛;加上金老的幽默天賦,所以即使年紀大了他也沒有寂寞難耐、孤苦伶仃之感,而且始終保持著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面對生活,這也是享有高壽的必要條件。

《黃帝內經》說:「百病生於氣……喜則氣餒。」說明精神樂觀有利於氣血和暢,生機旺盛,從而有益於身心健康。唐代醫學家孫思邈在《攝生詠》中也說:「安神宜悅樂,惜氣保和純。」清代名醫葉天士更認為,「心胸常開闊,年歲活一百」。可見,情緒樂觀,笑顏常駐,笑口常開,是人體健康長壽不可缺少的條件。金老曾經說過他這一生都是樂觀的,他也喜歡笑。他一生衣食無憂,又始終是單身漢;不圖名不圖利,生活輕松;個性天真,這樣的人不樂觀才怪,即使到了高齡身體差了金老依舊是個樂天派。1982年,已是87歲高壽的金老身體每況愈下,但是據金老的學生回憶:

他每天還按規定的時間聽新聞廣播,看報紙。他埋怨保姆說:「我今天不高興。你為什麼不按時叫我,我跟不上時間了。」他還自慰地說:「這幾天我能從沙發,走到屋門了,又進了一步。看來短時間死不了,我要看到『四化』。」

除了樂觀,金老還特別幽默。幽默比笑話更需要更高品味修養,所以幽默需要後天的培養,但是金老好像在幽默這方面具有天賦,他的逗樂真是信手拈來,令人贊嘆。例如解放初期艾思奇先生到清華大學演講,他批判形式邏輯是偽科學。沒想到在下面聽講的金老帶頭鼓掌,艾先生有點意外但很高興。但是金老下來說:「艾先生講得好,因為他的話句句都符合形式邏輯。」

而金老在清華教書期間,製造的不少幽默更是成為眾人皆知的笑談。有段時間由於梅貽琦校長外出,他委託清華學務處陳岱孫先生代理校事。一天,金老准備上廁所,卻發現手紙沒有了;金老卻並不著急找手紙,而是坐下來給陳先生寫了一張紙條:

伏以台端坐鎮,校長無此顧之憂,留守得人,同事感追隨之便。茲有求者,我沒有黃草紙了,請賜一張,交由劉順帶到廁所,鄙人到那裡坐殿去也。

意即陳先生既然代理校事,就該解決問題。讀來實在讓人捧腹。而說到自己的客廳,金老戲謔道:「一個光棍住在那樣幾間房子里,應該說是很舒服的。如果說的是白天,那幾間房子確實舒服。到了晚上,特別是上床後,問題就不同了。只要燈一滅,紙糊的頂棚上就好像萬馬奔騰起來,小耗子就開始它們的運動會了。好在那時候我正當壯年,床上一倒,幾分鍾之後就睡著了。」

這種幽默是金老特有的長壽秘方。心理學家研究表明:人的大腦皮層存在著「快樂中樞」,有趣和可笑的幽默,是其最佳的刺激源之一。「快樂中樞」接受適宜的刺激後能夠呈興奮狀態,可以復制多種多樣美好的東西,在人的機體內發生一場「生物化學暴風雨」,從而激活人體機能,消除生理疲勞和精神倦怠,改善體內循環,增進免疫能力。為此幽默可以看作人體的生理按摩。同時幽默可以令人會心地笑,這樣能促進人體血液循環,調節血壓以及心臟,消除人的抑鬱和緊張情緒,以此促進身心健康。而且具有幽默感的人,新陳代謝很旺盛,不但能增強抵抗力,而且延緩衰老,這就是科學家把「幽默」生動地比喻為「生理按摩」的原因。老年人要想生活得愉快、健康長壽,應該學會幽默。

金老的幽默勁實在不小,連他自己的外表也不放過。能夠在自己身上找到幽默資料的人,是樂觀豁達、使人願意接近的人。由於眼睛不好怕光,一般情況下不論何時何地,金老都會戴著遮陽帽,並且盡可能壓低帽檐當然不是為了擺酷,而頭只能微仰著。而眼睛的鏡片則像黑白無常一樣兩種顏色。這種標志式的造型使人覺得有點怪,對此金老自己對學生打趣說:

我年輕的時候眼睛不好,不好到什麼程度呢?因為我這個眼睛左眼近視800度,右眼遠視700度,結果來一個汽車,我看到七八個,然後我就不知道該躲哪一個了,可能七八個哪一個都不是真的。

而每當給新學生上課,他的第一句話總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並不是對你們不尊重,請原諒。」金老的幽默經常是妙語連珠,令人佩服。抗日戰爭爆發之前,金老與梁思成夫婦在北京住前後院。他看到梁先生為了古建築上某個數據在房頂上上下下,就為他們夫婦特地做了一副對聯:「樑上君子,林下美人。」「樑上君子」在這里是反語正用十分貼切。所以梁先生很高興:「我就是要做『樑上君子』,不然我怎麼才能打開一條新的研究道路,豈不是紙上談兵了嗎?」可林徽因女士並不領情:「真討厭,什麼美人不美人,好像一個女人沒有什麼可做似的。我還有好些事要做呢!」金老聽後,十分贊嘆連連鼓掌。

有時候,金老也玩點無關緊要的惡作劇逗笑。據金老好友陳公惠女士回憶,在美國留學時,一次金老在回家路上遇到房東故德太太。細心的房東太太立刻發現,金老的臉色看起來不大愉快。房東太太很關心金老就問:「你怎麼啦,有什麼不高興的事呢?」金老便有點委屈地說:「我在國內的女友來信要和我吹了。」然後頭也不回地跑到湖邊去,這下嚇壞了故德太太,生怕金老一時意氣做傻事,忙找人去勸千萬要想開;而金老卻為自己編的小惡作劇樂得哈哈大笑。

不過金老的幽默玩笑大多還是用在好朋友身上,只是有時因朋友不能接受金老的玩笑,金老的幽默也有「碰壁」的時候。吳宓先生也是金老的好朋友。吳先生也是個勇敢的痴情人,他把自己的情詩發表在報紙上,其中有「吳宓苦愛毛彥文,三洲人士共驚聞」兩句。金老經常擔任調解人,這一次別人又要金老去勸勸吳先生,幽默直率的金老就對吳先生說:你的詩好不好我們不懂,但其中涉及毛彥文,這就不是公開發表的事情。這是私事情,不應該拿到報紙上宣傳。我們天天早晨上廁所,可我們並不為此宣傳。吳先生的個性和金老大相徑庭,這下不禁勃然大怒,拍著桌子就說:「我的愛情不是上廁所!」金老一下也感覺自己話不大對,但是不知道怎麼解釋,就站著聽吳先生罵了半天。

當然這種情況是極少的,而且在我們今天看來,兩位痴情人的對白還是相當幽默的。幽默也無形中成了金老延年益壽的良方:它不但有益身心健康,而且能保持情緒樂觀,使人容易從不好的情緒中解脫出來,增強心理防禦能力。

3.飲食專家的好胃口

按照中國民間的說法,評價一個人身體健康和長壽與否,主要標準是:「沒心沒肺,能吃能睡」。「沒心沒肺」說的是保持平和快樂的心態,不要斤斤計較,保持心理健康;「能吃能睡」一是指食慾好,粗的淡的五穀雜糧葷素相宜;二是睡得香,想睡時能快速安穩入睡,睡眠時間適宜。實際上,這一說法也符合醫學根據。能吃意味著腸胃吸收和消化功能好,能睡可以保證大腦充分休息,精力充沛。2002年,對南京市一百多位百歲老人的調查也表明,老壽星長壽的共同點是:心態開朗,能吃能睡,起居生活富有規律。金老童心不老,心無城府,天真浪漫;金老曾戲言青年時,即使耗子在邊上開運動會他也照睡不誤,即使到了晚年他的睡眠功夫還是不錯。說起金老的能吃,使人聯想到金庸筆下的北丐洪七公和老頑童周伯通,洪七公會吃,周伯通會玩能吃;但金老不只是簡單地能玩會吃,而是品味不俗的飲食專家。他的回憶錄中提到飲食的很多,他非常贊同中國古人說的:「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留學回國後金老聘請了一位會做西餐西點的廚師,每逢金老的周末沙龍,金老都會給大家提供按他要求製作的咖啡和冰激凌。當時清華還有「金岳霖餅干」,因為那時清華附近買不到點心,大家都是找金老的廚師定做餅干,故有此美名。可見,金老對於中西飲食很有研究。

飲食是大家所關心的,也是大家所經常談論的。我第一次出國(那時叫「出洋」)後,也和其他的青年一樣感到洋飯難吃,星期六晚上總要到中國飯館去「過癮」。可是,吃洋飯不到半年,好些人都長胖了。這就是說味不行,營養還是好的。其實也不只是營養而已。英法德意美的伙食都有專長。比較起來法國最突出……我只會吃菜,不會做菜,烹飪這一藝術無法談論……西菜的主要手術是烤,中菜的長處很多,但是別於西菜的手術是炒。

比較的結果,金老在他的回憶錄里認真下了結論:「中國菜,世界第一。」因為他品得更多的是中國美味。說起湘菜、粵菜、北京菜、川菜,金老說得頭頭是道;提起湖南的臘肉、雞油冬筍泥,還有魚翅龍蝦、烤乳豬……金老這個美食家更是如數家珍。金老還常在朋友家吃飯,他誇陳公惠女士手藝好,說她做的紅燒魚和白斬雞非常好吃,還說陳夫人還很擅長煮雞蛋。就蛋白來說,有似豆腐腦;就蛋黃說,它既不是液體,因為它不流;也不完全是固體,因為它不硬;看著是一個小紅球;吃起來,其味之美,無與倫比……張奚若家有時可以吃到綠面條。這東西是美味。面條是綠色的,裡面有菠菜汁,面揉得很緊,煮的時間也不長因此吃起來有嚼頭,要用牙齒咬著吃,吃起來配上一兩大勺肉末,味道美得很。

不過金老個人的興趣主要蔬菜和水果。金老在回憶錄里說:「我的日常飲食,幾十年來都是一葷一素。」這是非常營養科學的飲食搭配,因為長期只吃素食的話,容易造成營養偏差。梁漱溟先生雖然說大半生茹素,但實際上他長期食用的雞蛋、牛奶等是葷食營養的替代品。總之葷素相宜,才能營養均衡。當然,葷食可以適度少吃一點。金老特別喜歡吃胡蘿卜絲和絲瓜湯,他說自己喜歡吃炒菜的甜,他欣賞夾雜在別的東西里的甜。他最喜歡吃的水果是「大李子」,他在美國時吃過一次盡管非常貴,在山東吃過一次,所以他說:「我最愛吃的水果,我一生只吃過兩次,小時吃的不算。」其次他喜歡芒果、荔枝,白皮白肉白子的三白西瓜,還有蘭州甜瓜。他特別喜歡清香而甜的水果。

關鍵詞:快樂中樞 生理按摩

二、名士遺風:快樂的單身漢

◆金老並不執著於愛情的結果,所以單身和這種超然的心態,反而有利於金老的延年益壽。

◆只有能從名利圈裡走出來的人,才不會為名利糾纏,才能活得輕松,這也是長壽的必要條件之一。

還在清華念書時,金老就做過報刊編委,參加過業余的攝影社,還和著名話劇家洪深演過話劇。1914年金老從清華大學畢業後,先在美國攻讀了學士和碩士學位,又在英國倫敦大學和劍橋學習,爾後又在歐洲各國游學;前後共計11年,直到1925年回國在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任教。可以說金老飽受歐美風雨之沐浴:不但在思想受到的影響頗大,而且生活方式也比較西化,例如喜歡喝咖啡。金老身高一米八,西裝革履,腰板筆挺,儀表堂堂,加上說話幽默風趣,非常有紳士氣度,熟悉金老的朋友和學生對此都印象深刻。金老有時會穿著非常醒目的夾克衫(那時穿的人很少,尤其是教授),由於眼睛不大好,他戴著帽子微仰著腦袋,走路則難免有點深一腳淺一腳,但是皮鞋上永遠不會有灰塵;如果是夏天穿短褲,他會和西方的紳士一樣配上長筒襪。

可是金老也有非常不紳士的時候:有時他在西裝外套長袍子,戴八路軍的棉帽;他孩子氣很重,斗雞玩蛐蛐,和小孩嬉鬧;他喜歡我行我素,反感做官而且覺得「很虧」,因為「與其做官,不如開剃頭店,與其在部里拍馬,不如在水果攤子上唱歌」;他喜歡研究古樹,對於花卉興趣盎然,他說自己最喜歡的花之一是梔子花;除此之外他還有不少怪動作。

金老看了不少小說,既有西方的如普魯斯特、福爾摩斯等,還有中國的武俠小說,如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俠傳》。因此一次被沈從文先生拉去給學生講文學,題目是《小說和哲學》。金老講了半天,最後說小說和哲學沒有關系。有學生問《紅樓夢》又怎麼解釋,金老卻說:「紅樓夢里的哲學不是哲學。」說到這金老忽然停下來說:「對不起,我這里有個小動物。」他把右手伸進後脖頸,居然弄出來一隻跳蚤!學生們都很吃驚,金老卻把跳蚤捏在手指里得意地欣賞!這種舉止使人想到晉代名士嵇康。

難怪金老的好友馮友蘭先生說金老像嵇康一樣,「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浪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邏輯性強;欣賞藝術,審美感高。金老自己也說:就我個人說,我是在抽象方面思想能夠相當精細而在人與人之間情感百分粗疏的人,在行為上難免不懂規矩,不守章法,不顧人情,不習世故,因此在生活上難免橫沖一陣,直撞一陣。的確,金老很有名士遺風,他終身未娶,無兒無女卻自得其樂,沒有家庭的羈絆,所以他能來去自由,灑脫人生;他把不能實現的愛情珍藏於心,而代之以濃厚的友情,無親勝有親,他一生都活在親情里;在世俗名利上,他與世無爭如閑雲野鶴,因此不會為生活所累;所以金老活得悠閑飄逸,平安長壽。

㈥ 福如長江九萬里,壽比長城三千里,九十九上不服老,八十八下猶頑童。謎底答一動物

樓主提問三次了吧。。。

這句話一般是用來祝賀老人家長壽的,另一說是:福如長江九萬里,壽比長城三千年(我覺得樓主可能打錯字了,應該是「年」)。

雖然我也覺得 「烏龜」 滿接近答案的

㈦ 著名的精靈家族

四大元素精靈

火精靈——中譯名火蛇或沙拉曼德,被描述為住在火山口的火蜥蜴,外表是黑色的皮膚上點綴著黃色斑點,據說皮膚籍著火燒能夠重新再生。
風精靈——中譯名希爾芙,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風之精靈之意,拉丁語sylva(森林)和希臘語nympe(妖精)的合成語。
水精靈——中譯名溫蒂妮,在拉丁語里為波浪使者之意,傳說是心地善良的女性死後變成了水之精靈Undine。
地精靈——中譯名諾姆,名字來源於[地下的居住者]一詞,也有說法是來源於希臘語[智慧]。

各類精靈

ELF(精靈)
在眾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戲中出現的Elf和人類很象,有著尖尖的耳朵,是美麗長壽的種族。一般以森林為家(暗精靈是住在地下),喜愛自然,情感細膩,聲音旋律優美,是天生的詩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條件下視野也是人的兩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術;學識廣博,對魔法有很高的天賦。精靈一般能活到700歲以上,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總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靈總是樂於在一些人類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費大量的時間:聆聽潺潺的流水,林中鳥鳴風吹……對精靈來說生命的意義在於慢慢發現美好的地方,並充分享受它。他們也很難和生命短促的種族建立深厚的友誼,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還有無盡的生命要度過,實在是件痛苦的事。

Sea elf & Sea Wolf (水隱,海妖)
「長期以來,水隱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們所注意。」
在各種傳說之中,水隱同樣具備精靈族的大多數特質:長壽,高貴,優雅,聰慧,美麗,彼此之間平等友好,敵視邪惡種族,能和其他種族友好相處,喜歡和大自然幾乎融為一體。但在早期的西方傳說中,強調水隱驚人美貌的同時,常常被賦予其許多邪氣,因此現代的英文魔幻小說中普遍稱之為 " Sea Wolf " ,中譯為「海狼」或「海妖」。
事實上水隱是地地道道的精靈,傳說中說是水澤精靈的一支,因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們深潛大海,成了隱水的精靈,英文 " Sea elf ",中文直譯為「海精靈」,由於隱居在水中,因而也稱為水隱。神話中的水隱更為傳奇,其祖輩愛與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維納斯)打賭得勝,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約定,使其的後代都具有超乎尋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靈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靈種族,水隱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為了施以報復,她拒絕給水隱以愛情,水隱也就常常因為愛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傷的折磨而夭折。

Light elf(光之精靈)
比人類矮小而苗條,耳朵較長,愛憎分明,情感細膩,說話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愛自然美,喜歡跳舞、嬉鬧。他們的幽默如同他們的歌和詩一樣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擅長的武器為弓箭和長劍。在「被遺忘的國度」中共有五種精靈:金精靈、月精靈、野精靈、海精靈和德洛爾。在《龍槍》中有奎靈那斯提精靈、西瓦那斯提精靈、卡貢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等

Dark elf(黑暗之精靈或者叫Drow卓爾)
黑精靈,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處的神秘種族,信仰著某種以蜘蛛圖騰為標記的邪神,並獲得暗黑力量的保護。身高約160公分,體重在50公斤左右,有著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膚和銀白色的頭發,對魔法有相當強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襲,但是對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靈)
半精靈是人類和精靈的混血兒。他們比其他精靈稍高一點、強壯一些。半精靈和其他精靈最大的不同是他們會長出鬍子,這使得精靈能輕易地辨認出他們的人類血統。精靈非常排斥半精靈,根本不認為他們屬於精靈;人類雖然因他們漂亮的外貌而較能容納他們,但也很排斥他們那屬於精靈一半的血統。 另外還有High elf(高等精靈),這是從神話時代便存活下來的精靈及其近親。
有名的精靈如《龍槍》中的羅拉娜,阿爾瀚娜。星光,半精靈坦尼斯;《羅德島》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靈碧羅蒂絲;「被遺忘國度」系列中的黑暗精靈崔斯特等。

Night elf (暗夜精靈)
卡多雷——也就是後來被稱為暗夜精靈的種族(後來他們才知道了這個稱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並認為每到白天的時候,女神就會在永恆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靈牧師和先知以極其謹慎的態度研究永恆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當暗夜精靈社會逐漸壯大之後,他們就開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大陸,並且遇到了許多同胞。唯一能使他們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強大的龍。雖然這些巨獸通常是隱居的生物,但他們也會盡全力守護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靈認為龍是世界的守護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們,以及他們所守護的秘密。
暗夜精靈不斷的探索使他們遇到了許多強大的生物並與他們成為了朋友,其中之一就是半神賽納留斯,原始森林的守護神。偉大的賽納留斯對好奇的暗夜精靈十分友好,並花了許多時間來向他們傳授關於自然世界的知識。卡多雷與充滿生機的森林建立了良好的關系,並且享受著和諧的自然平衡。

Blood elf (血精靈)
血精靈曾經是暗夜精靈的一部分。
一萬年前,暗夜精靈就在古卡里姆多大陸上生活了,他們依靠位於大陸中心的永恆之井——一個充滿魔法能量的井獲得了強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們卻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靈的領導下無節制的使用著魔法能量,終於引來了燃燒軍團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後,永恆之井毀滅了,倖存的暗夜精靈們在德魯依的領導下重新開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們決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恆之井爆炸後,那些倖存下來的上層精靈——艾撒拉女王的仆從卻不安分於這些,他們發動了一次叛亂,妄圖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們失敗了。作為懲罰,他們被大德魯依們流放。
九千年後,阿爾薩斯和他的天災軍團的鐵蹄踏開了高等精靈王城——銀月城的大門,無數的亡靈軍隊瞬間毀滅掉了這個曾經繁榮了近萬年的精靈王國,並將精靈將軍希爾瓦娜斯變成了女妖。阿爾撒斯走後,高等精靈的領地變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小部分倖存的高等精靈逃了出來,他們在他們的領導——血魔法師凱爾薩斯,高等精靈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後繼承人——的領導下開始了復國的工作,但是離開了他們賴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們變得煩躁。再加上被聯盟方領導人猜疑,他們最終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軍隊。

其他也被稱作精靈的「精靈」:

Goblin(戈柏林)
紅帽子(見Redcap)等邪惡的小精靈的總稱,體型不大,喜歡惡作劇,製造災禍,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傳它們的微笑會令血液凝固,大笑則使果實從樹上紛紛墜落,就連女巫也容不下他進家門,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覺得礙眼。
戈柏林經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縫進入法國,搶灘成功後便很快蔓延至整個歐洲,並潛上維京人的龍船,偷渡進入英國。英國德魯依教徒稱他們為「羅賓戈柏林」,後來簡稱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會造成很大的麻煩,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氣或難受的惡作劇,如製造噩夢從沉睡者耳朵里灌進等,以作弄人為樂。戈柏林有設計天分,但也只限於以蛇,龍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為藍本溜嘴和繪畫。他們能於蒼蠅,胡蜂,蚊子及大黃蜂溝通,最喜歡的夏日消遣就是驅動這些昆蟲攻擊人類,馬匹,然後在一邊看好戲。他們喜歡騷擾家馬或野馬,看到馬兒頓足,或在沙中磨蹭時,你就能確定他們身上一定有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沒有固定住所,他們總是進駐岩石裂縫,樹根表面,但他們定不下來,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惡的精靈都被描述為「它們是醜陋之極的壞精靈,頭戴圓帽,腳穿尖鞋,而且還拖著一條毛茸茸的長尾巴,整個樣子就是一個極度可怕的小惡魔。

Redcap(紅帽子)
是邪惡兇殘的Goblin,住在蘇格蘭和英格蘭交界的廢棄城堡或撩望塔當中,他不時變換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結實,容貌似老人,有著長長的白須和一雙惡狠狠的紅眼睛,雙手是鋒利的鷹爪,沒有手掌,頭上戴著一頂紅帽子,腳上穿著一雙鐵靴,奔跑速度很快。 紅帽子會獵取人類鮮血,將紅帽浸入血泊中,維持其色澤的鮮艷,再強悍的人也敵不過紅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聖經中的經文,這樣他自己就會消失無蹤。

Imp(英普,魔精)
來源於英國傳說,英語里有「頑童「的意思。對於它的長相有很多種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們居於英格蘭的沼澤地區,在陸地上她它會騎著一匹和它同等醜陋的馬,四處奔跑。一般是體型很小的魔鬼,大約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長偷襲,Imp口中吐出的氣息會使植物枯死,動物生病。很多時候為邪惡魔物或魔法師的信差和監視器。為一般魔法陣呼叫出的小惡魔,只會初級咒文及幻術。在《暗黑破壞神2》中有一種叫做Demom imp的怪物,個頭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彎曲,體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頭發為白色或淺灰色,密密地從頭部兩側下垂,遠看酷似木偶。在民間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跟人不相往來,所以人們看到的都是邪惡的小精靈,但是實際上很多小精靈只是喜歡捉弄人,搞搞惡作劇罷了。

其他的惡作劇小精靈:

Hobgoblin(淘氣鬼)
Hobgoblin與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靈,如上面介紹的Brownies和Bogles。 這些小精靈大多獨居,善良而友好,有時也會弄些惡作劇出來。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里描 寫的那個惡作劇的小精靈迫克(見Puck)就是一個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亞筆下的小仙人與迫克的對話,大家可以從中看到淘氣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沒有把你認錯,你大概便是名叫羅賓好人兒的狡獪的、淘氣的精靈了。你就是慣 愛嚇唬鄉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氣喘吁吁的主婦整天也攪不出奶油來;有 時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時弄壞了酒使它不能發酵;夜裡走路的人,你把他們引入了迷路,自己 卻躲在一旁竊笑;誰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給他幸運,幫他作工:那就是你嗎?
迫克:「仙人,你說得正是;我就是那個快活的夜遊者。我在奧布朗跟前想出種種笑話來逗他發笑,看見一頭肥胖精壯的馬兒,我就學著雌馬的嘶聲把它迷昏了頭;有時我化作一顆焙熟的野蘋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舉起碗想喝的時候,我就拍的彈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麥酒都倒在她那皺癟的喉皮上;有時我化作三腳的凳子,滿肚皮人情世故的嬸嬸剛要坐下來一本正經講她的故事,我便從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個大元寶,一頭喊『好傢伙!』一頭咳嗆個不住,於是周圍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後合,他們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淚都笑了出來,發誓說從來不曾逢到過比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現在英國西南部的薩默塞特、代翁和康沃爾等幾個郡的傳說中的愛惡作劇的小精靈,亦作「Pixy」。從何而來以無從考證,有人認為他們和腓尼基人一起來到英格蘭,往外喬遷到東方的戴聞和山姆塞。也有人說皮克西是英格蘭最早的居民,羅馬統治時代,Faerie跟著來到英格蘭,皮克西先是歡迎,後來擔心家園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這三個郡才罷休。
這些小精靈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過可以任意改變自己的大小),人形,紅發綠眼,上翹的鼻子,嘴角上總是掛著一副淘氣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著緊身的綠衣。(在英格蘭茂密的草原中,這身裝束是最好的掩護。)紅發綠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變。
他們是最喜歡的惡作劇是使人迷路,不過你只要把外套反過來穿就可以躲過它們的搗亂。有時候,皮克希把人迷到無法恢復神智,在鄉間晃來晃去,口中念著一些沒人懂的語言,這種情況就叫「皮克希附身」。當地人為了取悅這些小精靈,通常會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門口,給皮克希用於沖洗它們的嬰兒,或者留些牛奶給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爐打掃干凈,給它們一個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類似Pixie的小精靈,身上一樣是綠色緊身衣。居住在英格蘭南部幾個郡的鄉村裡,與Pixie不同的是,它們與另一群精靈小魔女(見Faerie)的關系很好,當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時,他們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們照顧的對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動植物,不同於潘的是,他對羊和其他家畜沒有什麼興趣,他只愛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動物。
它們也喜歡跟人類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而對於那些背信棄義的負心漢則更是會盡情地捉弄他們,據說它們喜歡跟隨風笛的節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亞 的《仲夏夜之夢》中也有一個迫克(又名好人兒羅賓),不過那個迫克實際上是個淘氣鬼(見 Hobgoblin)。

Gremlin(戈蘭林)
熟悉各種工具和機械的淘氣小精靈,與地精和Goblin是遠親。他們和地精一樣,早期都是裨益人類的精靈。他們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還能提升工匠的技術啟迪工匠的發明。
人類若早發現戈蘭林對科技發展的貢獻,歷史或許就會改觀。可惜大部分工程師都不知道戈蘭林所花費的心血,獨占各種發明的功勞,連一絲絲的榮耀都不留給他們。因此戈蘭林改變了對人類的觀感。現在,他們不僅不幫忙,還用他們在工具和機械方面的知識來刁難人類,讓人們製造各種工具和機械都難逃「戈蘭林效應」的肆虐。
說到「戈蘭林效應」,舉例就是釘釘子時,錘子突然改變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記;鋸木板時,碰到棘手的硬結;粉天花板時,油漆總是沿著手臂一路下滑…… 。
每個家庭都有一個戈蘭林,隨著縫紉機之類的家庭機器搬進來,一代一代地住了來。家居生活的小差錯洗澡水一會冷一會熱,快上班時汽車暴胎都是他們的把戲。二戰時也相傳戈蘭林會破壞飛機的發動機。

Leprechaun(鞋精靈、矮妖)
愛爾蘭傳說中會做鞋的小精靈,他們通常穿著一身綠色的衣服,衣服外系著一條皮圍裙,腳穿銀色扣鞋,頭戴紅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著一副眼鏡。這些鞋精靈的最大特點是善於做鞋,但每次只做一隻,從來不做完一雙。他們同Brownie一樣喜歡捉弄人類,反應很靈敏,可以很快地 躲開人們的視線,如果你非常幸運能夠抓到他的話,他就會把秘密財寶的藏匿處告訴你,在他們帶你去挖寶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否則稍一挪開他們就會消失無蹤。另一種說法是它們將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標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盡頭,哪就有金子!傳說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帶你走到彩虹的盡頭,找到財富。

Bodach(伯達克)
在蘇格蘭蓋爾語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這種精靈會從煙囪鑽進屋裡,偷走那些毫無防備的小孩或嚇唬他們,在它進屋之後小孩便開始作噩夢。據說伯達克只騷擾那些淘氣的孩子,為了防止它從煙囪鑽進來,可以在壁爐里撒上鹽,因為伯達克討厭從鹽上走過。
另外還有兩個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蘇格蘭,一個是波吉(Bogie),這種小精靈通常躲在碗櫃和衣櫥里,喜歡黑暗,喜歡惡作劇,會變形,例如變成一大堆灰塵。另一個是波加特Boggart(搗蛋鬼):
這種小精靈很象地精,常穿著一身破爛骯臟的衣服,皮膚暗黑,頭發茅草般凌亂,手指頭愛東摸西碰,兩只腳很不靈活。
搗蛋鬼的出現跡象可以叢家裡頻頻出現的狀況,或者是天黑後不斷有吵鬧聲察覺出。當他們出現時,會推倒牛奶瓶,扯斷窗簾束帶,使母雞不會下蛋,嚇壞貓兒,讓狗沒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門,故意讓水龍頭流個不停,堵塞水溝,吹熄蠟燭,捏熟睡的小嬰兒的鼻子,把他們弄醒(天啊!)
問題是沒有人知道如何安撫他們,或者怎樣把他們趕走。受到搗蛋鬼騷擾的主人除了搬家,別無他法。而且搬家也要盡快,否則搗蛋鬼知道,也會藏在傢具跟著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爾士傳說中的小妖精,這些長相醜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見Faerie)和小妖精(見 Goblin)的「雜交品種」。它們喜歡將兒童劫走,換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會記得任何事情,只記得一些甜美的音樂。
Cluricains(酒窖精)
穿著白襯衫,及膝短褲,長襪,鑲銀扣皮鞋,系著圍裙戴紅帽子的酒窖精靈,就住在酒館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當的酒館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煩,只會享用他們得到達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館或酒館,他會飽食存貨,大量飲酒,很快就使得老闆關門大吉。如果是在一個太愛飲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會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貪杯的屋主只能看著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著腦袋。
酒窖精的最大問題就是變成酒鬼,這時候這個屋子就會聽見打破瓶子,醉酒時的叫囂聲和歌聲,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騷動聲。酒窖精是沒有辦法控制的,唯一解決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斷絕飲酒供應,過段時間之後,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尋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國傳說中的一種精靈。每個家庭都應該有個寇伯來幫忙,他們是最勤勞,最忠心的好幫手。這些滿臉皺紋,老態龍鍾的小矮人,會為提供他們庇護的家庭無悔的服務。他們擅長的或有打水,擠牛奶,劈柴,揀雞蛋,照顧馬匹,打掃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務為樂,而且只要稍加練習就能轉到室內服務,其水準決不輸給他們在花園庭院中的表現。
寇伯工作勤勞,但要求的回報並不多,餐桌上丁點的碎屑就足以讓他們飽餐一頓,不過主婦們若忘記喂寇伯的話,他們可是會馬上報復的。等她們打破盤子,燒到手指,絆到門檻,寇伯的奸笑聲響起,他們才恍然大悟——忘記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國傳說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類似於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這些地精在游戲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現:邪惡粗暴,為一般游戲中常出現的低等怪物。外觀與人類相似,但眼睛比人類大一些,皮膚為土色,常在暗中活動,具有夜視能力。常配有皮衣、劍、手斧、盾,單體攻擊力不大,喜歡集團進攻。在capcom公司製作的《龍與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樣的怪物。
卡雷爾·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郵遞員的童話》中描述了,長著大鬍子,帶著郵遞員帽子,披著郵遞員斗篷的郵局迷你家仙。它們在晚上出沒,整理郵局信件,貼標簽,發電報……吃電報條麵包屑、舔郵票。還用各式各樣的信件打牌(撒謊騙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愛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鬍子)
傳說出沒於法國和瑞士境內山區中的害羞的小精靈,Gnome的一個分支,居住在山頂處自己開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這個名字來源於法語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凍住的鬍子":他們頭發和胡須銀白是因為結滿的厚厚冰柱,當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發須。
他們在溫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場大雪後才出現,因此氣溫在零度以上時很少看見他們,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們捕捉到的少數冰鬍子通常只能活數小時。
冰鬍子有雙大腳,他們的大腳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幾乎垂直的雪坡,還可以用作鏟子來挖隧道。它們喜歡駕馭雪崩,對人類很友好,在雪崩即將發生時會發出警告,同時會幫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們從雪裡挖出來。
冰鬍子可以在幾秒種內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裡,不論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來。冰鬍子不論男女類似現代人跳傘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這個原因在遠處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說他們說話象是瑞士阿爾卑斯山土撥鼠的嘯聲,不過他們可以隔著很遠的距離用一種很怪的鳥叫聲聯系,這種聲音會被誤認為在山壁間呼嘯的風聲或是阿爾卑斯號角聲。
Brownie(棕精靈,棕仙)
蘇格蘭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淘氣鬼(見Hobgoblin)的一種。「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 所以被稱為「Brownie」是因為這種小精靈總是穿著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們的臉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頭發卻很長,喜歡獨居,有時也成群出現。與其它的許多淘氣鬼一樣,棕精靈不大喜歡搞惡作劇,它們希望與人和諧相處,如果你對它們好的話,它們就會幫你做家務,但你不能給它們報酬,一給報酬它們就會永遠消失,你只能通過其它方式回報它們,例如在它們可能經過的 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們最愛喝的牛奶)。如果棕精靈受到侮辱的話(它們有時候很容易 受到傷害),就會離開你並帶走你的好運;如果受到的傷害很大,它們就會轉變為上面所說的波加特(Boggart),不斷給你製造麻煩。
有人說,這種喜怒無常的生物之所以幫助人類,只是垂涎於人類的智慧,觀察人類的行為。還有人認為他們是一種比人類更淳樸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類和平、友愛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傾向於後一種想法。棕精靈在戰場上並不是一個好戰士,他們的戰鬥技藝與你的想像相去甚遠。他們喜歡用逃避戰術在戰場上與敵人周旋,當敵人放棄追擊時,他們就遠遠地用石塊攻擊敵人。
棕精靈的長處在於尋找丟失的物品和珍寶。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們能夠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來,沒有手指和腳趾的事實對他們沒有任何不利影響。與這個極有價值的天賦相比,這種謙遜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報酬。
有人認為棕精靈實際上是新石器時代一個失蹤的種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認為它們是古羅馬家庭守護神拉爾(Lar)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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