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歲以上的老人,要不要擔當刑事責任
75歲以下老人可以免處罰
⑵ 70歲以上的老人,違法怎麼辦
如果觸犯了刑法,是一樣要負刑事責任的,這跟是否老人沒有關系,只要年滿十六周歲,精神正常的人,犯法都要負責任。
⑶ 請問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有70歲以上身體健康的老人犯罪後不承擔任何法律的規定嗎
現行刑法中沒有對70歲以上身體健康老人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70歲以上的人犯罪擴展閱讀
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的含義是:對任何人犯罪,不論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會地位、職業性質、財產狀況、政治面貌、才能業績如何,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平等地適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含義是:
犯多大的罪,就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法院也應判處其相應輕重的刑罰,做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罪刑相稱,罰當其罪;不僅要看犯罪的客觀社會危害性,而且要結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綜合體現的社會危害性程度,適用相應輕重的刑罰。
刑法基本原則的確立,有助於堅持法治,摒棄人治;堅持平等,反對特權;講求公正,反對徇私。這無論對刑事立法還是刑事司法,都具有重要的導向和制約作用。刑法基本原則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
貫徹刑法基本原則,既有利於保護社會,又有利於保障人權。
修訂的刑法除了明確規定三項基本原則外,還進一步規定對未成年犯罪從寬處罰的原則;強化對公民正當防衛權利的保護;設置了較為齊全的有關侵犯公民基本權利(包括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勞動權利、財產權利、婚姻家庭權利等)犯罪的刑法規范。
⑷ 70歲以上的老人犯法了需要擔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之一之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也就是說,70歲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不過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已。
⑸ 70歲老人違法犯罪免責嗎
年滿70周歲的老人違法犯罪,法院不會免責,超過75歲的老人有減輕處罰的待遇。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70歲以上的人犯罪擴展閱讀:
在以下種情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以及出現探索性失誤或者未達到預期效果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理或者予以免責。該情形具體包括:
1、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中,積極作為、勇於探索;
2、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中,先行先試、突破常規;
3、在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其他急難險重任務過程中,臨機決斷、主動擔當攬責;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立足維護穩定和全局利益,積極破除障礙、打破僵局等。
符合所規定的幾種情形之一,同時黨章黨規、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在決策中嚴格執行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和請示報告制度等規定,進行了充分評估,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不良影響或積極主動消除不良影響、挽回損失的,可以免除相關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
⑹ 70歲人違法犯罪免責嗎
你好,根據最新的刑法第八次修正案,現在已滿75周歲的老人犯罪的,除了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惡劣之外,原則上不判處死刑。除此之外,任何具備刑事行為能力的老人犯罪都要受到相應的刑罰,並不存在任何特別待遇。能力有限,僅供參考。
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超過70周歲老人免於拘留
70歲老人觸犯刑法的量刑的相關規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⑻ 70歲以上的老人犯法要坐牢嗎
根據法律規定,七十五歲的人犯罪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的規定,內七十歲的老太太構成犯罪的容依法要承擔刑事責任,並沒有特殊的規定。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