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多歲的女兒還有義務贍養近百歲的母親嗎
我認為贍養老人是孩子們永遠的責任,因為父母有贍養孩子的義務,而孩子也有贍養父母的不可推卸的義務。只要父母活著,自己活著,這種贍養義務和責任就永遠存在。不管他們多大,責任都不能免除,因為他們年紀大了或者身體有問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它也可能包括子孫輩。
家裡孩子多的也可以在一起商量商量,讓我們看看是輪流照顧老人,還是找一個條件比較好的老年公寓。這樣每個人都可以付一些錢,在老年公寓相對於家裡有專人照顧,這樣好得多。每個人都可以經常花時間去看它,所以不會有太多問題。
⑵ 老人的女兒如果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的其它子女(如兒子)是否可以將女兒告上法庭
不可以。這樣的案件要老人去法院去起訴,但起訴的時候,要將所有子女一並列為補專告,由法院判定每個子女屬應該支付的金額或是應做的事情。如果老人只將一個不孝子女告上法院,那麼法院也會要求老人將所有子女一並列為補告的。因為在贍養法律關系中,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都是分不開的。
⑶ 一個老人90歲有七八個子女,大女兒已70歲已無經濟來源是否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子女對父復母有贍養的義制務。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⑷ 老人有兒子的,女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贍養老人只是兒子的義務嗎?顯然不是。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版。所謂贍養,主要是指權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因此,贍養老人不僅是兒子的義務、女兒也有義務,滿足條件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有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⑸ 70歲老人是否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無論年齡有多大,做子女的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如果子女年老體衰已經無力照顧老人,那麼有能力的孫輩就應該承擔起贍養祖輩的責任。
⑹ 父母的遺產由子女繼承,但女兒沒有贍養老人,女兒是否也有繼承權
你好,蔣鐵順律師 回答得很好,你可以贊同他的觀點。
但並不是絕對的,你要回注意的答是還有遺產繼承權無效的四種情況。如下,供你參考。
繼承法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⑺ 女兒是不是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贍養老人只是兒子的義務嗎?顯然不是。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所謂贍養,主要回是答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因此,贍養老人不僅是兒子的義務、女兒也有義務,滿足條件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有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