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年齡在60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多久提交一次身體證明
年齡在60歲以上,70周歲以下的機動車駕駛人,只需在有效期滿換證時,提交一回次身體證明;年齡在答70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每年提交一次身體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39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條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十二條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②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是不是改成70歲以後每年體檢
年齡在70周歲以上需要每年提供體檢證明,切需要根據現有駕駛證類型確定是否需要降級或者換證。
依據
第五十九條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第五十七條規定的證明、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自願降低准駕車型的,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十二條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③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好糾結。到底是60還是70呢為什麼駕照一點通說是60啊
之前是60周歲的,2016年4月起就更改了,去年四月開始實行都滿70周歲才需要每年上交身體條件證明了版,前幾年我是每權年2月年審交體檢表的,去年2月前網上就傳說要改70歲了,去年2月我是專門去了交警大隊咨詢的,說沒接到正式通知要我最好是交體檢表,我照做了,到了四月國家就公布實行了,今年2月我就沒交體檢表了,要到70歲後再交,錯不了你放心。
④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對於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人,如駕駛機動車,應當每年提交一次健康證明
⑤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該多久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60至周歲的駕駛人不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⑥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多長時間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年齡在60周歲以復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制,應當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請你參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九條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⑦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嗎
是的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根據《駕駛證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九條回 年齡在答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望採納謝謝!
⑧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多長時間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年齡在6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的駕駛人 ,在兩種情況下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一是有效期滿換證時;二是需要年審時。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需要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年齡在6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持有C證的駕駛人不需要年審的,持有AB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也可以免審的,有記分的就需要年審,年審時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39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第七十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第七十一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八)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有第一款第八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⑨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多長時間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一年提交一次,在記分周期結束後30天內提交。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二條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第七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9)年齡在60還是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擴展閱讀
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流程
一、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3、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2、到車管所、交警分局、區(市)縣交警大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並領取回執單。
⑩ 年齡在60周歲以上還是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其機動車駕駛證
會被注銷,來根據《源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42條第6項:年齡在6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准駕車型,在兩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准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但是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兩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