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50歲的失業男人,還有繼續打拚的必要麼
必須拼啊,在家幹啥啊,五十歲自己給自己退休了啊,法定退休年齡可是六十呢,你看日本的老太太,七十多歲還出去打工呢,為啥打工,在家太無聊了,出來還能看看人,別閑著,才五十歲,熬到退休還有十年呢。
二姨夫上了一輩子班,其實就想自己干點啥,這也算是幫他圓了一個夢了,飯店開業了,一開始人還真不多,後來人越來越多,有炒菜,有烤串,老兩口上最新鮮的食材,最便宜的價格,吸引了不少人,一年算下來比上班賺的多太多了。
所以失業不可怕,五十歲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己對自己沒了信心,多大年紀也別閑著,走出去,哪怕撿紙殼子,撿瓶子,也得給自己找個事做,呆在家裡久了真的會發霉的。
㈡ 失業人員50歲退休政策
我國並沒有失業人員50歲退休的政策,只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後,才可以辦理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50歲待業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㈢ 現在的企業不願意用大齡員工 50歲的人失業了,找不到工作,該怎麼辦
創業,也就是自雇;
實在沒辦法,找國家安排工作,反正你生在這片土地上,國家有責任養活你;
進入養老模式,讓你兒子養活你;
4. 好像沒別的路子了吧。
㈣ 現在經濟情況不好,50歲失業了該怎麼辦
只要活著就有辦法解決,可以自己找工作,可以做小買賣,總之辦法總比困難多。不要灰心就行。
㈤ 50歲失業了,還沒到退休年齡 該怎麼辦
其實這種情況遇見算是很正常的,因為個人原因或者企業的工作環境導致了自己提前下崗,而又因為自己的年齡已經過於大,沒有企業原因招聘自己。那麼這個時候自己是沒有工作,繳納去社保就會變得非常的困難的。而且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接下來就由小編來給大家好好的分析一下處理的方式吧。
提到下崗繳納社保的問題,小編還需要提一提社保繳納方式,第一種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個比較不錯,繳納滿15年,退休後的養老金還是蠻高的。而第二種則是城鄉居明養老保險,這類要求的金額比較低一點,同樣的它在退休後能領取的養老金也會少一點。
而如果說出現了下崗後沒找到工作,且還沒到退休年齡交不了社保該咋整呢?這可能是有社會的因數,但同樣的與自己拖不了關系,所以說還是別氣餒,每個人走的路都是起起落落,一兩次的失敗都是小事情,只要堅持下去,堅守本心,那麼你肯定能夠見到明亮的未來的。
就算是找不到工作了也沒關系的,你可以自己嘗試一些其它的方式賺錢,只要活著就有辦法賺錢,只要通過合法的勞動賺的錢都是值得的,屆時你也會有了一定的收入能夠繳納起社保是不是?
還有一點就是社保除了養老保險外還有面向失業人員或是下崗人員的福利待遇,對於這類政策你還是可以多多的去關注一下,到時候看看是不是有對你好處的福利,屆時還能趕上注冊的機會。
而且如果出現真的沒辦法的情況,自己的子女也是一個保障,畢竟一句話是養兒防老嘛,在你沒有工作能力的時候子女同樣也是你最好的依靠,不過這是迫不得已的。下崗了沒關系,只需要你不休的努力就能找到新的方向,到時候也可以繳納社保了。如果還有其他的看法建議歡迎在下方留言噢。
㈥ 我50歲,沒工作,申請40和50失業補助,國家能給補助多少呢
4050是社保補貼,大概占所交社保的三分之二。失業補助也是要交社保的領取,大概每月一千多元,和4050社保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㈦ 50歲後失業還有失業保險領嗎
不能領取失業報保險金了。因為已經達到退休年齡。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㈧ 50歲失業金領取規定
失業金領和年齡沒有關系。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8)50歲待業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五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㈨ 50歲失業的人都去哪兒了
50歲失業的人都去找工作了。很大一部分都是乾的體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