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您好,我是2013年4月進公司做保潔員,公司當時說我有50歲,不受勞動法保護,不用簽訂勞動合同,我
銀行流水是公司出的帳嗎?如果是的話,你就贏了。不過你有這么多證據已經ok了。可以去申請。但是你是自動辭職的。不知道勞動部門會不會幫你
Ⅱ 女人已滿50歲,當簽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農村戶口,老闆開除,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看來你沒有過錯。因為給老闆兒子意見有點分歧,就被老闆撕毀合同開除。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他違法定要受到法律治裁。你一定要叫老闆經濟賠償。
Ⅲ 超過50歲的老年人權益就不受勞動法保護了嗎
一個人的年紀再大也是受到勞動保護法的保護的,一個人再為僱主服務的期間,不管年齡的大小,僱主都必須支付全額工資。建議去法院申訴,或者是申請法律援助。再或者直接去勞動局投訴。
Ⅳ 年齡超過50歲的婦女不受新勞法保護嗎
在企抄業工作的勞動者,不論年嶺襲大小都受勞動法保護和約束,不按勞動法規定簽訂的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女工年滿50歲應辦理退休,若企業不予辦理即認為企業仍然需要,且本人身體尚可,自願延長退休年限,企業仍應按勞動法規定,在正常工作期間給於本人合法待遇,雙方均受勞動法制約,如果本人未違犯勞動法規,企業不應按辭退處理,應按退休處理並按勞動法規定給於補償,具體是按工作年限,每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根據本人情況,因工作年限不滿十五年,社保局與企業只能一次算清所繳養老保險金給於本人,然後辦理退休手續。法律依據:2007年6月29日國家公布的最新勞動合同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糸,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也是此內容,且新勞動法於今年1月1日起實行。
Ⅳ 50歲以上女性不受法律保護嗎
55歲以上女勞動者屬於退休,就算工作也沒有勞動關系。勞動局說的是對的,你母親和內對方的關系不屬容於《勞動法》對勞動關系保護范圍,所以勞動局基本不會管這事。
但你母親和對方屬於勞務合同關系,依《勞動法》和《合同法》應當獲得勞動報酬。如果你覺得對方少給了報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報酬。不過鑒於是口頭合同,外加保潔工作的工資支付慣例都是按天計算收入,所以我覺得這官司你也打不贏。
Ⅵ 女的50歲以後簽勞務協議的能受法律保護嗎
勞務協議與年齡沒有關系,只要你有工作能力,對方接受你,就可以簽訂勞務協議,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規定,法律就保護。
Ⅶ 女職工超過50歲是否還受勞動法的保護
關於退休年齡,不同的崗位工種有不同的標准,請先確認你是哪一類?
1、機關幹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2、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
2.1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2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
3、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提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綜上: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如果你確認是50周歲即退休的一類,那麼超過50歲——即你50-53歲在單位工作期間,是不受勞動法保護的。在你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關系自然終止,轉為勞務關系。勞務關系是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辭退也沒有經濟補償。對你的建議:你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爭議主體不適格,該案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范圍,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在50歲以前,你已經在該單位就業,未買社保且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是可以要求企業雙倍賠償工資、並補繳保險費用的。之前曾經處理過一個相同的案例,我寫上來供你參考。
申訴賠償的要點:
1、當您年滿50周歲時,單位並未參照退休的有關規定為您辦理退休手續,而是讓其繼續工作至53歲,說明雙方勞動關系在您50周歲以後仍延續。在您53歲時,單位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做出辭退處理,也證明雙方系勞動合同關系。
2、《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您雖然達到退休年齡,但是,並未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此,勞動合同關系並沒當然終止,而一直延續到您53歲,單位單方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止。
3、根據憲法第44條、第45條和勞動法第3條的規定,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權利,用人單位和國家應為其提供這種保障,但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為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的生活無法得到保障時,用人單位繼續聘用這些人員,如果認為他們之間的用工關系為勞務關系,而且實踐中雙方很少簽訂聘用協議,明確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等內容,用人單位就可以隨時終止用工關系,這些人員的權益將如何得到保障?
之前處理的這個案例已經勝訴並獲得補償,建議阿姨您找個熟悉相關法律的律師,您勝訴的幾率在95%以上。
但如您是50歲之後才入職的,就沒有辦法受到勞動法保護了。希望對您有幫助。
Ⅷ 女職工超過50歲是否還受勞動法的保護
女職工50歲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如果繼續參加工作,單位就不會再為她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