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員工滿60歲之後,遭公司辭退是否有補償
勞動者超過來60歲,其到了自退休的年齡,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貳』 新勞動法關於使用60歲以上員工有何規定辭退時有無賠償
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版,若用人單位以後解權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超60歲的員工可以解聘嗎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叄』 沒有退休金,公司可以辭退六十歲員工嗎
60以上(男性勞動者)的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退休手續、領取社保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或賠償。但其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不能領取社保待遇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的勞動者,被終止勞動合同或被辭退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問題,法界多數人適用《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而不支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這有悖於人性化、公平原則和勞動法的保障屬性,無論從公平原則還是出於對弱勢群體的救助保障上考慮,用人單位解除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不能領取社保待遇的勞動者,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從經濟補償金的性質分析,經濟補償金的性質有三種主要的學說:
一是勞動貢獻補償說。經濟補償金是對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為用人單位所做貢獻的積累給予的補償,是對勞動者過去勞動內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經濟補償的數額應當與在本單位的工齡掛鉤。
二是法定違約金說。經濟補償金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強行干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合同的結果,是企業未能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所承擔的責任。
三是社會保障說或社會保障金說。基於憲法、勞動法對公民生存權保護的需要,國家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以幫助勞動者度過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無來源的失業階段,保障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合同後,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過渡期內,經濟補償金能夠保障勞動者的生存權和擇業自主權等公民基本權利,即有明顯的社會保障功能。
附地方法院的批復: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及相關問題的批復》(粵高法民一復字〔2004)2號)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
你院茂中法民請字〔2003〕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以及《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征繳社會保險費屬於社會保險部門的職責,社會保險部門征繳不到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於勞動者起訴要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向社會保險部門申請處理。但是,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待遇等發生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受理。
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裁減的,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
此復
『肆』 新勞動法關於使用60歲以上員工有何規定辭退時有無賠償
60歲以上員工應該是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此時還在外打工,一是無法繼續購買社保。二是被單位辭退後沒有經濟補償,單位也不違法。
『伍』 公司辭退滿60歲的員工有補償嗎,怎麼補償
員工年滿60周歲,那麼就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了。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回止。以此單位和員答工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正常解除,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已經《勞動合同法》
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陸』 以超過60歲,年齡大為由,辭退員工合理嗎
可以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柒』 勞動法 辭退員工男已過60歲,經濟賠償有沒有年齡限制
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若用人單位以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捌』 民營企業的員工超過60歲,用人單位辭退還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玖』 簽過三次勞動合同,工作十二年,年滿60歲,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全部三次勞動合同工作,12年年馬60歲,公司可以私退員工嗎?你好,你這個已經到了法定年齡退的年齡,所以你這個年齡應該是退休了,辭退沒有關系了
『拾』 公司辭退滿60歲的員工有補償嗎,怎麼補償
如果是滿前一天,不是因為違反勞動紀律什麼的有補償
如果是滿的那天及以後是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