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70歲老人怎樣補辦結婚證
70歲的抄老人了,只要雙方男女雙方老人拿著各自的身份證 到民政部門兒 辦理就可以了 不管你70歲要多少歲數到民政部門兒,只要雙方跟別方 沒有婚姻關系了就可以辦理結婚證 你要有一方還沒有斷了結婚關系,那是辦不了的 到民政部門兒隨到隨辦
㈡ 我父母七八十歲了現在想補辦結婚證怎麼辦理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回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答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因此,即使丟失了結婚證也不要因為著急傷了感情,畢竟它不是一次性的東西,即使丟失了,您雙方仍舊屬於婚姻關系,只要重新補辦就可以了。如果您雙方的結婚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您雙方只要本人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補辦即可,當天便可拿到新證。如果婚姻登記處已經沒有了您的檔案,則您雙方需要先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婚姻登記處補辦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㈢ 老年人補辦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老年人若已經辦理結婚證需要補辦結婚證,要提供雙方有效的回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答等資料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補辦的,具體所需要咨詢以當地民政部門要求為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㈣ 老年人補辦結婚證
不是民政部門愛答不理,那個是國家規定。『
領取結婚證,必須雙方當事人本人前往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不能代替辦理,也不能一方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