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送終的義務
法律分析: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不支付贍養費的,父母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子女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 養老送終在法律上的解釋
養老送終是民間說法,在法律上的稱謂是子女的贍養義務。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版第11條規定權:「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婚姻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婚姻法》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相同。當生父母與繼父母離婚後,雖然繼父母子女關系不再存在,但是,繼子女受繼父母撫養的事實不能消失,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
3. 孤寡老人怎麼養老送終
孤寡老人的養老送終,一般可以通過遺贈撫養協議的方式進行解決。遺贈撫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這里的扶養人一般是指繼承人以外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組織。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目的在於使那些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無法實際履行贍養義務的孤寡老人,以及無獨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近年來,接連有子女不盡贍養義務或虐待老人的情況出現。簽訂遺贈撫養協議,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地照顧和保障。
在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如果是繼承人,那麼是不屬於遺贈撫養協議的。第二,遺贈撫養協議的內容應明確具體,需要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第三,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第四,公民應將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贈送給扶養人。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遺贈內容中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比如說涉及房屋,應當寫明房屋坐落的地址(最好是不動產產權證上的地址);比如說車輛寫明車牌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養老送終
母親身體 這兩年越發不好,頻頻入院。打電話的時候也多是哭訴 身體難受,各種慢性病,加上老年體質虛弱,骨質疏鬆,腰腿疼痛。視頻的時候看著她瘦弱孤單的樣子,身體也消瘦了幾分。心裡還是很難過的。
為人子女,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種義務。我個人意見更傾向在世時的生活質量,但是可能年紀不同,想法各有不同。感覺母親更多考慮的是身後事。
她說不擔心現在沒有人照顧,也不擔心沒有錢用,擔心她去世後,可能要花一大筆錢,擔心我們兄妹幾個因此生隙。這兩年給她錢都總是拒絕不肯收下。我給她保證,絕對不會讓她去了還受人非議,儀式這些的參考當地中上水平,費用上我們四個會商量解決,有爭議的我擔著。她聽了才放心了一些。
國慶之行,變得有些沉重,又有些期待。希望我們能商量妥當,給老人安心。頭頂還有一層父母,心理也多一層防線。有母親在,娘家就還在。願她少病少痛,心情愉快地多陪陪我們。
子女多處理不好錢財導致晚年生活凄慘的老人很多。有一回在公交車上,兩位刷著愛心卡上車的老人聊起自己的父母。其中一位說,有什麼辦法,老太太不跟其他子女商量,就把其他兒女合資購買給她的養老房過戶給最小的兒子。結果各種原因自己卻不能再住在曾經的自己的家裡,現在只有住在養老院生活。但是老人無怨無悔,雖然自己困難了,自己的孩子過得比較舒心。人老了好象就只是捱著混日子,少些疼痛就是多些福氣,其他的很不在意。唯一在意的可能還是自己最愛的孩子是否過得幸福。對自己的養老送終問題,並未予以太多規劃。
同學老公的父母離異後父親重新組成新家庭。提前把錢財做了規劃,大的比如房產,各人的歸各人的子女,男方住在女方的房子里,那麼由他承擔家庭生活費,日後節余的錢財也歸女方所有。生病住院這些,由各自己的子女承擔。正好男方女方各自有一套房子,也沒有什麼可爭議的。大家相處和諧,逢年過節還能聚一下,直到男方老人不在。即使是這樣,男方老人的子女春節時還會買了禮物去看望女方老人。非常羨慕人家有這樣的家庭氛圍。
普通的人家多數因為外物子女不睦,導致的結果就是老人的養老送終,也是會打一定的折扣。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含辛茹苦地撫養孩子的時候,滲透一些家庭人倫概念,自己的後方先不能起火。家和方能萬事興。家庭和睦了,每個家庭成員才能有更多的底氣。
母親雖然文化不高,但是在孝道上對我們教育深刻。子女成婚前在父母的家裡的時候,感覺不到多親,但是結婚後卻和哥哥們漸行漸遠。誠然各家有各家的瑣事,有新的親人需要接納。但是我們都是父母的孩子,為父母養老送終是義務也是權利。這些共同的事情會把我們聯系在一起,我們還是一家人,大家庭里的一份子。
5. 養老送終的意思
養老送終的意思為:指子女對父母身前的贍養和死後的殯葬。
養老送終例句:
1、這孩子很孝順,這輩子就指望他為我們兩個老人養老送終了。
2、很多家庭都想要一個兒子來沿襲祖姓、繼承財產和養老送終。
3、中國已進入老年社會,養老送終成為全社會必須面對的嚴重問題。
4、以前,在中國,孩子是父母最後的安全網,為他們養老送終。
5、我還是留下,給爸爸養老送終,盡份孝心吧。
6、我就你一個兒子,至少,我不是還得要靠你給我養老送終的。
7、以後,你給霍重養老送終,你敢說一個不字,我今天就執行家法,打死你!
8、乞丐一般都會孤獨終老,認徒弟基本上都是養老送終,要麼就是繼承「家業」。
9、自己的父母不在了,爺爺奶奶老了需要自己來養老送終。
10、師傅,我不走,我要在山上服侍您,給您養老送終,等您百年之後我再下山。
6. 2000萬失獨家庭,誰給他們養老送終
有能力的自己養老,沒能力的去養老院,送終是一個比較避諱的話題。
對於失獨家庭來講,物質上的缺失、精神上的匱乏以及個人養老問題,真的都是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關於養老送終的問題,目前應該還沒有明確的制度規定。
和這些家庭相比,我們真的是足夠幸運,至少我們才能夠給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以前我從沒有想過要二胎,可是看到這個問題之後,內心又突然有些猶豫。
我相信這個問題在未來會有一個相對妥善的解決方式,也希望這一天能夠盡早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