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怎麼贍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關於贍養形式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2.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哪些義務
老年人養抄老主要依靠家庭襲,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 人。家庭中的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
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 人應盡以下義務:(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
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3)贍養人 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 房屋。(4)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5)贍 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 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6)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
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7)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 力不能及的勞動。(8)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
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的生活。贍養人 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9)老年人有
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 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予的權利。
3. 贍養老人的義務包括哪些
贍養老人的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2、老人生病的,應當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
3、老人的住房問題也應當得到保障;
4、老人有承包田地的,贍養人應當照料好老人的田地;
5、對於老人的精神需求,贍養人也不能忽視;
6、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__共和國_年_權益保障法》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4. 照顧80歲以上老人應該注意什麼
70—80歲的老人每天宜睡10小時左右,80歲以上的老人每天應睡11小時左右.,而在生活上則需要細心照顧,合理安排飲食,注意個人衛生
5. 父母年紀大了不能自理,做兒女的該如何盡孝
兒女小的時候,父母撫養兒女。……等到父母年紀大了,生活上就會出現各種困難。……這時候,兒女就要贍養父母,讓父母安享晚年。
兒女贍養父母的方式,有很多種。……根據個人情況不同,具體來說,兒女贍養父母有以下幾種形式:
1,兒女與父母共同生活。
這種贍養父母的方式,是大多數家庭選擇的贍養父母的方式。
在這種形式之下,父母與兒女共同生活,兒女照顧父母的飲食起居,盡到贍養義務。
2,兒女輪流照顧父母。
對於兒女工作比較忙,且兄弟姊妹比較多的家庭來說,可以選擇由兄弟姊妹輪流照顧父母的方式來贍養父母。
這樣既可以確保父母得到良好的照顧,也能解決兒女工作忙、照顧父母時間不足的問題。
3,兒女雇保姆照顧父母。
對於兒女工作忙、沒時間照顧父母的家庭來說,可以選擇雇保姆照顧父母的方式。
保姆可以時刻守護在老人身邊,兒女就可以放心工作了。
4,父母去養老院養老,兒女定期看望。
這種養老方式是近年來很多家庭的選擇。
在這種養老模式之下,老人去養老院養老,兒女定期去看望和照顧父母。
這樣的養老方式,符合很多家庭的實際情況,可以滿足父母養老和兒女盡孝的共同需求。
以上幾種方式,就是父母養老、兒女盡孝的幾種很合適的方式。……不同的家庭可以根據自己家裡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一方面確保父母安享晚年,另一方面確保兒女在工作和盡孝兩方面都能兼顧。
6. 贍養老人有哪些義務
(1)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包括:對無經濟收入或收入較低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的老年人,贍養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費,保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費用;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和護理;對缺乏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贍養人有義務耕種,並照顧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2)對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指:當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動不便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需要照顧老年人的日常起居。
(3)精神上的慰藉,主要指贍養人應盡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過得愉快、舒暢。這在我們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是很容易被忽視的,但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這將成為對於老年人贍養的主要內容。
7. 贍養老人有哪些義務如何贍養
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應該做到的義務,所以說子女並不能夠對老人有相關的排斥。新的法律也是規定出,子女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有一些老年人自己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也不能夠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所以說這也是每一個子女應該做到的義務。這也希望子女能夠有這方面的意識,畢竟贍養老人也是非常好的,這也需要給老人在生活方面提供很好的條件。
大家也都覺得贍養老人是非常重要的,這樣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這樣才能夠讓父母度過一個非常好的晚年生活,而且也能夠讓父母的內心感覺到很欣慰。因為有很多老年人在老了之後非常的痛苦,他們不僅僅行動不方便,而且也沒有辦法過上比較好的物質生活。
8. 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