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民63年出生到啥時領養老金
根據現有政策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1963年出生的,應該是2023年領取退休養老金。
農村養老保險在參保人年滿六十周歲時就可以領取,無論男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補繳的原因?
居民養老保險是允許一次性補繳的,這也是為了更好地符合所面向參保人的經濟特徵,在早期開始養老保險建設的洞返鏈時候,這部分居民要麼是在比較邊遠的山區,對於養老保險制度的相應優惠政策信息都不夠了解,所以沒有參保,或者是手上的資金不足,無法進行繳納,直到後期政策宣傳更加到位,資金相對充足和政府部門的社保補貼跟進,才有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開始進行了養老保險的繳納。
只要是年滿16周歲且未在校學習的城鄉居民都可以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進行城鄉養老保險的繳納,我國養老保險的繳納原則是多繳多得,長世野繳長得,所以越早開展養老保險的繳納是能夠有效提高自己晚年的養老金待遇的。
農村戶口的參保人想要領取到養老金,主要取決於滿60周歲的時候是哪一年,比如說1963年出生的參保人,則養老金的領取時間就是2023年,農民所參保的養老保險其實就是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可以自己選擇繳費的檔次,每年只需要繳納一次,不會造成太多的繳納壓力。
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因為原先是在企業職工中先進行實施和推進的,直到整體制度比較完善的時候才在2009年普及到了城鄉居民中,而且早期主要是分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在後面的改革中才合並成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目前還是有很多地納孫區的居民為了稱呼方便,還是使用相對早期的養老保險叫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㈡ 61年3月出生現在可以拿養老保險金嗎
法律分析:現在是八月三十日,已滿六十周歲,國家規定年滿六十周歲的老年人有資格領取養老金,所以現在可以拿養老保險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㈢ 我是農村的61年農歷10月9日出生還有幾年領養老金
2021年11月13日(公歷)就是你的法定退休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