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居民養老參保人注意啦!濟南市居民養老保險集中繳費期已開始
據悉,濟南市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中繳費期已於4月1日開始了,具體繳費檔次是多少?政府補貼多少?待遇領取條件有哪些?......針對市民關心的這些問題,記者聯系了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進行解答。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濟南市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每年4月-6月為集中繳費期,每年繳費一次,已經完成參保登記的人員可直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完成繳費。共分為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11個檔次。參保人當年選定繳費檔次並已足額繳費的,不可變更繳費檔次,次年繳費檔次可變更。
政府補貼標准:
繳費300元補貼40元,500元、600元補貼60元, 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補貼80元,2500元補貼85元,3000元補貼90元,4000元補貼95元,5000元補貼100元。參保人當年繳費即可享受對應標準的繳費補貼;補繳以前年度保費的,不能享受繳費補貼。
領取條件:
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在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以各區縣實施時間為准),45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於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餘年數,也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政策實施時,45周歲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舉例來說,政策實施時張某50周歲,他50-60周歲期間的繳費必須繳滿,如果沒有繳滿則領取待遇前也必須補齊,即張某在60周歲、累計繳費滿11年時可以領取待遇。此外,如果張某想要補繳也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
待遇構成: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養老金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濟南市目前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60元,對65歲及以上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待遇予以適當傾斜。65-74歲待遇領取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高於基礎養老金標准5元;75歲(含)以上的每人每月高於基礎養老金標准10元,到齡次月享受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積累額除以計發系數139。
實行繳費年限養老金激勵政策。為鼓勵引導居民早參保、長繳費、不斷保,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含補繳年限),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時,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濟南市年限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月2元。
喪葬補助金: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相關人員在待遇領取人死亡後30日內辦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手續辦結後一次性領取1000元喪葬補助金。超過30天辦理注銷登記的,經核查無冒領養老金或被冒領的養老金已退回的,相關人前坦員提出書面申請核准後可以補領喪葬補助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轉移接續: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可將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准核算,並享受相應待遇;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已領取養老待遇,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待遇。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職咐悔凳工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轉移接續:
參保人員從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年限。
參保人員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只計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衡旅,並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⑵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詳細解釋如下
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的繳費金額是根據當下的一個養老繳費基數來計算的。不同地區以及不同年份的養老繳費基數都是不一樣的,每年都可以看到各地的養老繳費基數調整的 消息 。那麼養老繳費基數究竟是什麼意思?一起來了解一下。
養老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所謂養老繳費基數是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也是屬於參保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根據上一個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則是有上限和下限的區別。
通常情況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限是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下限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在進行養老保險繳費的時候,都是按照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來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的。當然如果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則是每年有固定的繳費金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