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房養老是否適合中國國情以房養老遇+到的困難在哪裡
以房養老模式在我國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從我國傳統養老模式、農村人口比例、房價的攀升、政府的扶持等方面,就目前形勢看,我國對新事物的認知能力差,使得「好帆空以房養老」模式缺乏賴以生存的廣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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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傳統文化差異是巨大阻力我國傳統的養老模式是養兒防老、家庭養老。隨著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許多城鎮也普遍採用社會統籌養老和單位養老,儲蓄存款、商業保險和依靠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來養老。由於獨生子女政策的實行,「四二一」家庭結構在城鎮已經成為主流,四位父母給成家的兒女留下兩套住房,而與此同時,其養老問題也成為了兒女們沉重的負擔。「以房養老」模式的實施,意味著兒女們將不再有老人房產的繼承權,中國傳統的養老方式被打破,老人與兒女之間的代溝將不可避免的出現。因此,基於我國現實國情上的傳統思想文化差異是「以房養老」模式面臨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
2、房價走勢未料阻礙模式預行近幾年來,我國房地產投資規模不斷擴大、房價猛增,成為社會投資的熱點。與此同時,房地產風險系數也不斷加大,房地產開發融資結構中仍有50%來源於銀行貸款。有關數據表明:截至2005年末不良貸款余額已達1093億元,房地產市場風險集中於銀行系統的問題成為隱患。據統計,今年6月份,我國70個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1%,漲幅較5月高了0.7個百分點。其中,深圳、北京等城市上漲較快,深圳已連續17個月同比漲幅超過10%,其中2007年6月達15.9%;北京已連續14個月同比漲幅超過8%,其中2007年6月達9.5%。房價的變動為房產評估工作增加了難度,阻礙了模式的順利預行。
3、我國農村人口比例大是現實國情國家統計局2007年9月26號發布的報告《從十六大到十七大經濟社會發展回顧系列報告之七:城市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指出: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經濟發展實力明顯增強。2006年,全國城鎮人口達5.77億,城鎮化水平達43.92%,預計到2015年城鎮人口將達到8億。就目前而言,我國仍然是農村人口居多的發展中國家,人們受地域環境及宗法觀念的束縛、受教育程度不高、對新事物的認知能力差,使得「以房養老友瞎」模式缺乏賴以生存的廣闊空間。
4、政府扶持不足不利於模式實施「以房養老」模式是一項創新的養老模式,社會效益明顯,對養老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穩定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在種種阻力和風險。模式運作過程中周期長、涉及面廣、不確定因素多,政府應當積極介入、主動宣傳、加大扶持力度。同時,應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進行監管、規范市場秩序。
5、我國房地產估價行業正處改革階段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是國家法定製度,在房地產買賣、抵押、房屋捭補償標准確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共有房地產估價師3.5萬人,房地產估價機構3500家,全行業從業人員25萬人。針對房地產估價行業存在的給「回扣」、迎合委託人要求出具不實估價報告轎悔、轉借資質等突出問題,建設部先後出台了部門規章《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下發了《關於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號),初步確立了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行業管理模式。房地產估價行業監管制度日趨完善,對規范房地產估價機構和房地產估價師行為,維護房地產估價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估價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和「以房養老」模式的順利推行將發揮重要作用。
Ⅱ 火爆全網的「以房養老」有什麼利弊
”以房養老“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對於那些無兒無女的老人來說的確是一種福利,老年人到了萬年即使沒有養老金憑借著”以房養老”也能夠過上很好的生活。但是這個政策實施起來非常困難,因為無二無女的老人的數量不是很多,如果老人有繼承人的話,那麼他們子女們一般是不會同意“以房養老”這樣的事的。
什麼是以房養老以房養老其實就是一種針對老人的養老保險,老人如果有一套證件齊全,並且還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就可以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就按月給老人發養老金,並且老人還可以繼續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內。等到老人身故後,那這套房子就歸保險公司所有。
“以房養老”這個保險看起來很不錯,但是真正參與的人非常少。
Ⅲ 談談你對以房養老的看法
(一)以房養老的概念
以房養老是一種反向抵押貸款,即倒按揭。是指房屋產權所有者把房屋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就房主的年齡、身體因素、房產價值等進行評估,並在一定年限內,金融公司給予房主資金,且房主繼續擁有居住權,但在房主去世後,房屋歸金融機構所有的貸款行為。
(二)以房養老的優缺點
以房養老的優點:(1)以房養老可以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充分利用自有房屋資產的機會,提高老年生活質量。(2)這金融工具是無追索權的,即只有住房價值可以用來還款,如果貸款到期時,房屋價值低於貸款價值累計額時,借款方無需償還不足部分。
以房養老的缺點:(1)根據國外發展經驗看,以房養老申請程序繁瑣,流程復雜。(2)以房養老是不足額貸款,具體貸款比例由借款人年齡、貸款利率、房產價值等共同因素決定。(3)以房養老政策與家庭資產傳遞理論相悖論。
以房養老的理論依據
生命周期理論是以房養老最基本的理論依據。由美國經濟學家莫迪利亞尼和布倫伯格等人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
在生命周期理論中,一個理性的消費者,不僅要對某一消費行為、消費項目的決策安排考慮個人效用的最大化,而是去實現生命周期內的整個一生效用的最大化,而預算約束則為生命周期內的收入與消費支出的平衡。生命周期理論把人的生命分成3個部分:青年時期、中年時期和老年時期。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青年和老年時期的收入較低,呈負儲蓄,而中年時期收入相對較高。人們在其一生的消費總現值不超過收入總現值的前提下會盡可能保持消費恆定。[ 2]
生命周期理論的核心正是個人在工作期間取得的收入應當在其整個一生包括養老期間予以合理配置。以房養老正是這優化配置思想的現實應用。人們在實現買房也正值中年時期,年齡約為30-50歲,而住房壽命一般為70年。帶房主退休時房產仍有40年的價值。以房養老正是利用剩餘價值讓老年人在有生之年將購買的住房價值消耗掉,真正實現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