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敬老院都需要什麼手續
開敬老院都需要以下手續:
1、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2、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3、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現在對養老院手續的審批有兩個部門:當地民政局,當地工商局。民政局審批的手續屬於非盈利性養老院,工商部門審批的養老院可以進行盈利活動,兩者同時都要求硬體條件合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一)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在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上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第四十二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採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四十三條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後報上級行政機關決定的行政許可,下級行政機關應當自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貳』 申辦養老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手續步驟:
一是個人申請;
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
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這些辦完後就可以開福利院了。
『叄』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建養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和申報,分兩種,一種是盈利養老服務機構需要到工商局辦理。另外一種是申辦非營利福利機構手續和流程,需要到當地所在區民政局辦理即可。
辦養老院需要的條件具體如下:
1、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場所;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穗純計規范》、《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老年人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等國家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
3、開辦經費應與擬辦福利機構規模和服務內容相適應,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猜桐咐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並達到行業標准輪輪要求的比例;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6、有與業務性質、范圍相適應的生活、康復、醫療設施。
法律依據: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肆』 開敬老院都需要什麼手續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優惠和政策,需要辦什麼證件?
市民政局:申請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目前包括:稅收減免、用水、用電、用車、用管道燃氣以及對經審批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開辦補助和每個床位不低於120元的運營補貼。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程序:首先應申請籌辦,籌辦期限2年,完成籌辦後可申請成立。
申請對象: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只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向擬辦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申請。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床位數應達50張以上;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建築設計應當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
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有食堂、廁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相應的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身體健康;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配套的開辦經費。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福利機構申請表;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
多方合作的應提供合作協議書;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完整的建設、裝修設計方案。
『伍』 要辦理一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啊!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陸』 辦養老院需要哪些手續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社會福利機跡森構資金來源說明。
4.社會福利機構設立固定名額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應當憑上述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瞎州凳,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應當予以審批。港澳台組織和個人,海外中外申請人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以合資,合作的形式組織社會福利機構。據報道,還向省人民政府對外經濟貿易部門審批。
(6)承辦養老院需要准備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的標准
1.有固定服磨旅務場所,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戶外活動: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衛生防疫標准,「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城市道路和殘疾人使用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適合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的啟動資金。
4.制度完整,機構名稱應當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資格,護士和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衛生標准。
『柒』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
(一)申辦人向擬辦組搭氏猛織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資料。
(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局核認可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三)經認可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有開業要求時,向准許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組織設置准許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
(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公司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屋、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知橋船使用稅。
『捌』 個人想開辦養老院都要哪些手續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橘猛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仿培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8)承辦養老院需要准備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備伍唯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玖』 辦養老機構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