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到異地
法律分析:1、參保單位或本人到轉出地鄉鎮(區縣)農保機構提出轉至城保、鎮保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農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指導個人填寫《個人帳戶變更申報表》批轉出的人員由參保戶填寫《個人帳戶集體變更申報表》。
2、鄉鎮(區縣)農保機構操作人員錄入轉至城保、鎮保相關申報信息。
3、系統自動判斷該人員在本鄉鎮是否有基.金,若無則提示不能辦理轉出申報。
4、若該人員在其他鄉鎮還存在基金,系統提示該人員需到其他鄉鎮辦理轉移手續,鄉鎮農保機構打佣多帳戶人員個人帳戶變更申報告知單。
5、列印關系轉移受理通知單,交當事人。
6、凡在鄉鎮辦理的,鄉鎮農保機構應在受理後的將相關資料及表式上傳區縣農保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 農村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轉單位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能轉成單位保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將兩者接續即可。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C.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換成職工養老保險
農村養老保險轉換成職工養老保險,要在辦理退休的時候辦理轉移手續,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轉移。農村養老保險轉換成職工養老保險的前提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情況下才可以。
目前絕大多數地區都是不支持這兩種保險的直接轉換,但是農村養老保險通常可以全額退回,因為它本來繳費水平就不高,有的農民一年才交100元,另外農村養老保險基本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因此可以退還給參保者。如果還想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在退出農村養老保險後,只要繼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並且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按照繳費所在城鎮的標准計算養老金了。一直以來,農村養老保險在補繳政策上都是寬鬆些的,據了解到了60歲還沒交滿15年,應按規定繼續逐年繳費,並可補繳至滿15年。另外,如果達到一次性補繳15年的條件,也可以及時去補交,之後就能每年領取退休金了。但目前每個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具體可詢問當地社保中心。
此外,農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原則上是不可以直接合並的,如果實在想合並在一起,前提條件是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只有在退休後才能將農村養老保險的記錄合並過來。也可以說這樣理解,我們在退休前先將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放一邊,等職工養老保險這邊具備了退休條件,就可以選擇合並了。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有重復繳費時間段,將農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退給個人,只保留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
法律依據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D.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換成職工養老保險
在農村生活的人會購買農村養老保險,後來他們又隨子女去了城市,在城市生活的話用農村養老金的壓力就會很大,於是有些人就想要將其裝換成為職工養老保險。那麼,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換成職工養老保險?E. 養老保險轉移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如下:
1、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養老保險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1、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1、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3、以及勞動者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