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抱團養老」的價值
我國目前正在經歷著世界上規模最大,同時也是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齡化過程。國家統計局2016年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2.31億,占總人口的比重達16.7%。其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50億,占總人口的比重高達10.8%。人口的快速老齡化,加上生育率下降和家庭小型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越來越弱化,老年人的養老後顧之憂日益加重。「抱團養老」的價值,漸漸得到體現。
第一,可以緩解老年人入住養老院難的「剛需」問題。一方面,隨著家庭結構的深刻變化,家庭養老功能越來越弱化。另一方面,原來由政府和企業承擔的大部分養老服務職能,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企業改革而被剝離,但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又遠遠沒有跟上社會養老服務需求的膨脹速度,老年人對入住養老機構的需求越來越大。養老機構的建設和發展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入住需求,這既同養老機構收費高昂、許多老人無力承受有關,也同養老機構的供給與老年人的實際需要相脫節而產生的結構性矛盾有關。在這種背景下,「抱團養老」這種「類養老機構」一經出現,不僅對部分老年人產生了吸引力,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第二,可以彌補護理服務發展與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之間的巨大缺口。隨著人口的越來越老齡化,特別是失能老人、高齡老人、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對醫療護理服務的需求越來越旺盛,但社會化的護理服務發展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護理服務需求。相關的大量調查數據表明,需要提供服務人員上門服務的老年人所佔比重,隨著年齡的增大而提高;年齡越大,對服務人員上門服務的需求越強烈。但是,目前我國護理服務發展還處於探索和初步發展階段,上門服務開展得更是少之又少,我國90%以上仿岩李的老年人願意而且只能選擇居家養老。完善、經濟實惠且可及的包括上門護理服務在內的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是保障居家養老成為可能的必要條件。當前,我國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還很不充分,居家老人所需要的上門服務,尤其在上門護理服務還很欠缺的情況下,依靠成員相互提供護理服務的「抱團養老」方式自然受到老年人的青睞。
第三,相互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可以替代一部分社會化生活照料服務。因為家庭逐漸小型化,且正處於勞動年齡的家庭成員又要工作,家庭成員不可能全部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務。在家庭成員越來越難以承擔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重擔的背景下,提供社會化的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務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途徑。但是,無論是社區,還是整個社會,都沒有做好相應的准備,以有效應對老年人劇增的生活照料服務需求。「抱團養老」的老人,尤其是年輕的老人、能夠生活自理的老人「抱團」,相互分擔日常生活照料服務,可以大大減輕生活照料服務的工作量,且具有成本優勢,這也是「抱團養老」的吸引力之一。
第四,可以相互提供慰籍,滿足老年人對精神慰藉的強烈需求。老年人由於年老和退出工作崗位,加上相當大部分老備遲年人的子女因為工作、居住及出國等原因又不在身邊,很容易產生不同程度的失落感和孤獨感,對精神慰藉的需求非常強烈。我國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主要來自家庭成員、親戚和朋友。我國新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文規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但是,僅僅依靠家庭成員、親戚和朋友提供精神慰藉顯然是不夠的。「抱團養老」的棗指老人,通常都會選擇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興趣和愛好、相互「合得來」的老人「抱團」,因而能夠有效地彌補精神慰籍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