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康養用地什麼用地性質
度假村產業在旅遊景區或郊外提供康體、休閑、保健以及住宿餐飲場所,通常以其幽雅的景觀、閑適的條件給人們提供不可多得的放鬆心情、回歸自然的地方前期關鍵在於拿地,這就需要你向上面提供一份體面的用地策劃或者有關系也行、空間形態特徵以及住宅產品的設計等,拿到地之後就是進行規劃設計了。遠景設計研究院旅遊規劃設計專家道:規劃涉及分析旅遊度假村項目的定位特徵。
(一)養老項目用地性質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2013):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的通知(2014:)依法確定養老服務設施土地用途和年期。《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規劃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務用地中的醫衛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其他用地中只能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並分攤相應的土地面積。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17):將「084醫衛慈善用地」細分為「0805醫療衛生用地」和「0806社會福利用地」。
(二)養老用地供應方式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2013):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的通知(2014):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以出讓方式供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最高不超過50年確定。以租賃方式供應的,租賃年限在合同中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期。
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經養老主管部門認定後同意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其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報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辦理協議出讓(租賃)土地手續,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但法律法規規章和原《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明確應當收回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除外。
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供應,原則上以租賃方式為主。土地出讓(租賃)計劃公布後,同一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地。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時,不得設置要求競買人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等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條件。房地產用地中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可將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要求作為出讓條件,但不得將養老服務機構的資格或資信等級等作為出讓條件。
2. 養老用地性質
養老地產的性質大多數屬於房地產搞得
但是銷售的是使用權而不是產權
所以並不是商業性質
但是也不排除有商業性質的
在我調研的養老院中
大多數都是醫衛慈善用地
厚朴養老為您解答
3. 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養老機構。是指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主要為既不是救助型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也無力支付市場型養老機構服務的普通老年群體(例如低保老人等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其包含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盈利性養老機構:私營性質、或私營股份制養老院,沒有國家財政和民政部門的補貼,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養老機構。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營利性養老院區分:
1土地上:
非營利性,養老專用土地使用權50年,產權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變規劃確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業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40到70年,產權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冊:
非營利性:民政局,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工商局注冊,民政局審批。
3稅收:
非營利性:減免營業稅等,同時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營利性:減免營業稅,減半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4收費:
非營利性: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營利性:實行市場調價管理。
第二,國家的待遇跟補助
非營利性:一次性建設投資補貼最高25000元每床,運營補貼最高500每床每月。
營利性:無補貼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注意營利性與非營性區分2
1、營業稅: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沒有強調非營利性,所以,營利性,非營利性均可免。營業稅條例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等,免營業稅。也沒有非營利性提法。)
2、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必須是非營利機構。(1)財稅[2014]13號、財稅[2009]123號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免稅資格認定九條件。(2)財稅[2009]122號,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a.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b.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d.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e.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
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必須是非營利性)
4、捐贈扣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
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只有對非營利性的捐贈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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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養老用地的土地性質
法律分析:養老用地土地性質:1、非公益性私營養老社區屬於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2、養老院屬於公共建築用地中的慈善用地,從屬於建設用地。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在辦理供地手續和土地登記時,土地用途應確定為醫衛慈善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5. 養老社區的用地性質
既然是用於從事租賃這種商業活動的,而不是用於居住的,當然是屬於商業用地。
(5)慈善養老地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
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