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繳費顯示已實繳又顯示已退收是什麼意思
應該復是更換公司導致的。
社保是要逐制月繳納,只要有一個月及以上沒繳,就是欠繳,由單位負責代扣繳的,如果單位有一個月及以上,就是單位欠繳。
已實繳就是已經交了。
已退收就是沒繳成功,退回了,你具體還要看下繳費月份和你工作的月份,是否對應的上。
還有一個停繳,就是按照有關規定停止繳納社保,且不用繳納滯納金的,如辭職、退休等。
② 養老退費是咋回事
法律分析: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會直接退給個人,此前視同已經繳納養老保險,其他單位現在已經不允許退費了,只能轉移個人繳納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③ 養老保險退費是什麼意思
摘要 您好養老保險退費是個人不想再繳費了。養老保險分兩個賬戶,一個是個人賬戶,一個是統籌賬戶。退費的話,個人賬戶屬於自己的
④ 公務員計算養老金退費是怎麼回事
養老保險退費原因:
未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
公務員(Civil servants),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發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布規定和辦法,明確了公務員的具體范圍和職務、職級、級別的管理規定。
⑤ 養老保險退款是怎麼退的
養老保險退還大致分為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在職死亡,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
第二種情況是出國定居,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三種情況是重復繳納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若銀行代扣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退付重復期的企業繳費部分;如事業單位繳費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重復,退付重復期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第四種情況是農民工返鄉,農村戶口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賬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提示:養老保險退還只有在四種情況下方能實現,分別是在職死亡、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前離境定居、參保人員、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農民工返鄉等。
(5)沭陽養老保險退費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
因此,一般情況下,要想退掉職工養老保險,則需等到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執行,具體的職工養老保險退保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退掉職工養老保險:
1、出國定居國籍變動的人,帶有「IMMIGRANT」(移民)字樣的因私護照簽證或居住地政府部門出具的移民手續,以及戶口簿注銷頁。返還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在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2、在職死亡的人,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額為在企業繳費期間的個人繳費本、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間的個人賬戶本息及個人賬戶外個人繳費本金。
3、重復繳費,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若銀行代扣繳費與企業繳費重復,退付重復期的企業繳費部分;如事業單位繳費與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信息重復,退付重復期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⑥ 城鄉居保退費是什麼意思
如果參保人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可以退還給本人。
如果沒有重復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可以退費,但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將退還給本人。
⑦ 社保退費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稅務部門受理退費范圍:
1、同一時期存在重復參保繳費的;
2、特殊政策退費的,特殊政策退費指已進行一次性躉交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躉交25年醫療保險費等。
3、未按人社、醫保部門傳遞給稅務部門的應繳金額進行繳費,造成繳費金額與應繳金額不一致的錯繳,只能按徵集單整筆申請退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⑧ 社保退費啥意思
社保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社保退費所需材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社保費退費個人險種明細表一式二份;
3.繳款書、首次列印的銀行繳費回單、銀行存摺或轉賬完稅憑證(選擇其一,需提供原件)。(對注銷或非正常戶內的個人申請退還個人部分的,如繳費個人無法提供原件,可由繳費個人在退費書面申請中說明及作出「不重復申請退費」的保證。);
4.單位退費賬戶開戶證明的復印件;個人退費(個人或個體工商戶法人)賬戶存摺(或借記卡);
5.個體工商戶退費提供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6.繳費單位(個人)書面申請;
7.非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委託人簽名蓋指模的授權委託書。
除外上述的材料,單位和個人申請退費,還需要根據各自情況提供以下材料:
單位需提供地稅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個人退費需要提供:
1.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退費險種要根據戶籍證明判斷的為必選項,否則為非必選項);
2.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印章的繳費歷史明細表、個人醫療保險繳費歷史匯總表;
3.地稅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⑨ 2021年社保退費開始了到底咋回事告訴你答案
2021年社保退費沒有開始,每個地區的退費時間和具體金額各不相同,我建議你先去社保局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城市的退費問題。
一、2021年社保退費沒有開始。
1、社保退費不像冬季取暖補貼一樣,限定在特定時間發放給你。以私企、國企的企業職工為例,在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時候,企業和個人繳費的錢,一部分交到了養老基金統籌賬戶內,有一部分是交到了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內。
2、2021年即使退費的話,也只能退還個人賬戶的錢,進入養老統籌賬戶的錢是沒辦法退的,因為統籌賬戶的錢相當於是全國退休人員共享的資金。
二、2021年社保退費建議大家盡量就不要退。
1、首先,不管你是城鎮職工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以看到近年養老待遇都在逐年上漲,今年職工養老金已經完成了17連漲。
2、關於明年的上漲,在11月,近日中國經濟時報也最新發聲說「明年將會大概率迎來18連漲、即將提上日程」,因此繳費後、想要退費的人,真的要三思而行,否則可能導致很不劃算,畢竟養老金每個月都可以領,而且還有上漲增益。
3、而且,社保退費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申請的,需要符合幾種情況才行 —— 2021年,只有在四類情況下才可以退費。
三、社保退費的條件。
1、第一類,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個人繳費年限不足15年,也不想或者不能繼續繳費。
2、第二類,參保人退休前就移民到國外定居的,個人不想,或者不能繼續繳費,可以申請退費。
3、第三類,就是重復參保的人員。這種情況比較少,一個人如果同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是互相有沖突的 —— 按照規定必須要退掉其中一個!
⑩ 養老保險退費情況說明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一般是不能退還保費的,但在三種情況下,允許居民申請養老保險退費手續:一是出國定居、二是在職死亡、三是重復繳費,原因按照實際情況寫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