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養老金調整幅度變化問題,降低了0.5個百分點。但是我們的養老金是在以往養老金的基礎上繼續增長的。以去年養老金增長的總額來計算的話,今年養老金增長的總額預計僅會比去年低7.1%左右。差不多是這樣:去年增加100元,今年可能只會增加92.9元。
一般我們在養老金調整的時候,會照顧低收入人群的利益,養老金較低的人群增長的幅度一般會超過養老金平均增速(4%)的,還請放心。
掛鉤調整的要求不同。去年的時候提出,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② 2021河北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法律分析:2021河北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如下:
(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③ 河北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等等。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④ 河北省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2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上漲4%,詳情如下: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法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⑤ 2021年河北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法律分析:一是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職人員增加22元。
二是掛鉤調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然後再跟養老金掛鉤調整,增加比例是1.4%。
不僅如此,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滿15年至不滿26年期間的增加9元,滿26年及以上的增加19元。
這意味著,工齡長的企業退休人員是非常受益的。因為繳費年限越長的話,年限掛鉤調整金額是越高的。
而且此條只針對企業退休人員,並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所以,這一點也是有助於縮小養老金差距的,看到這里,相信企業退休人員會拍手稱贊。
4類人可以享受養老金傾斜調整
一是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傾斜,70周歲至74周歲增加20元,75周歲至79周歲的增加30元,80周歲以上增加40元。
二是艱苦邊遠地區也可以享受傾斜照顧,一類地區增加15元,二類地區增加20元,三類地區增加25元。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發文《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河北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五個特點:
1.調整發布時間提前,去年,河北 省發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8日,今年,則在6月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的養老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了一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降低。2018年以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定額調整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2元為最高,由於受到疫情影響,2021年定額調整水平沒有增反而降低了3元。
3.繳費年限調整降低較多。2017年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最高為每年增加2.5元/月,2018年至2018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的標准基本都降為1.5元,2020年調整標准上調為2.32元,今年降到最低點,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32元。
4. 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有所提高,今年退休人員按本人去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次基本養老金,今年不降反漲,比去年調整比例提高了0.62%。
5.傾斜調整水平略有降低,高齡老人傾斜調整水平和 艱苦邊遠地區傾斜調整水平都比2020年有所降低,高齡傾斜調整水平全部回到了2019年前的調整水平。
⑥ 河北上調養老金
法律分析:河北上調養老金,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河北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