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有,各類企業(含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均應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各種形式的用工,不論用工期限長短,不論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要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都要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㈡ 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哪些?
答:各類企業(含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均應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各種形式的用工,不論用工期限長短,不論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要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也要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跨省流動就業的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待遇領取地是怎樣規定的?
答: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執行。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這樣規定,實現了參保人員轉移前後養老保險權益的銜接,從根本上解決了參保人員因轉移不暢而退保的問題。
勞動者一生在多個城市流動就業和參保,達到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條件時,必須統一規定其待遇領取地。暫行辦法確定的原則是:首先考慮戶籍所在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時,按照「從長」(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和「從後」(有幾個參保地繳費都滿10年則按最後的參保地)的原則確定待遇領取地;如果沒有超過10年繳費的參保地,則轉回戶籍所在地。這樣規定,就明確了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跨省流動就業的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如何轉移資金?
答:為了更好地統一規范跨省流動就業養老保險資金轉移的標准,國辦發[2009]66號文明確規定,在轉移統籌基金(單位繳費)時,統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時,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含本息,下同)轉移,2006年1月1日之後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
4、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國辦發[2009]66號文實施之前已經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它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清理,個人帳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再清退。
5、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條件是怎樣規定的?
答: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是:(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2)特殊工種退休。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高空作業工種累計滿10年,井下、高低溫工種累計滿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種累計滿8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按照崗位和身份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具體辦法是: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按50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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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參加重慶職工養老保險的范圍是哪些
法律分析: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具有我市戶口並在城鎮從事個體勞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僱工,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企業的離退休(職)人員;3.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亦屬此列。
法律依據:《重慶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辦理退休暫行辦法》 第五條 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符合其他相關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但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有權機關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從其規定:
(一)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年滿55周歲。
(二)個人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滿50周歲,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年滿55周歲。
特殊工種退休,是指男年滿55周歲及其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的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符合其他相關退休條件的,可辦理退休:
(一)從事高空或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或高溫工作,或經常在攝氏零度以下低溫場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累計滿9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累計滿8年的。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辦理特殊工種退休審批工作中,應結合企業的實際,做好特殊工種的檢測確定工作,規范和完善企業特殊工種的范圍,具體檢測確定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病退休,是指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符合其他相關退休、退職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或退職。提前退休,是指納入國家、市級破產關閉計劃的破產、關閉、企業的符合相關提前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或符合國家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提前退休范圍和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
㈣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是哪些
法律分析:1、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具有我市戶口並在城鎮從事個體勞動的個體工商戶和僱工,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企業的離退休(職)人員;3、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㈤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包括: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本市及外埠戶籍的職工,在本市就業的外國人、台港澳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本市戶籍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㈥ 養老保險包括哪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雖然都是屬於社會保險,但是不論是參保人員范圍和繳費辦法,以及待遇都是不一樣的,相差甚遠,主要是以下幾個區別,第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繳費,必須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屬於自願參保第二,城鎮職工是按月繳費,以本人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是按照比例繳費的,居民養老保險是按年繳費,是按照固定的數額繳費的。第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居民養老保險是根據繳費總額加政府補貼,國家補貼計算,第四,領取年齡不同,城鎮職工男60.女工50.女幹部55周歲領取,居民養老保險不論男女都是60周歲領取。第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高,待遇高,居民養老保險由於沒有收入,起點低,繳費少,待遇也是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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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包括哪些人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用人單位就業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直接向養老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法律分析: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3.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㈨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三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拓展資料:
1.三險屬於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繳納三險是國家社保政策規定的,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員工投保。只要你與所在單位簽署了正是勞動合同,它就應該為你投保。但是這三險並不是完全由你的單位繳納,而是由你本人和單位共同繳納。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2.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㈩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哪些方面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