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破產企業欠繳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破產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對其拖欠養老保險的情況進行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職工的社保和工資是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倒閉後,企業拖欠的養老保險擁有優先受償權,企業經過破產清算後的資產,應當首先補繳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破產受理前的社保作為破產債權由清算組清算。其中基本養老保險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基本醫療保險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屬於優先清償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❷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呀
基本養老保險社保保險,是關乎勞動者年老獲得生活來源的一件大事,是國家要求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很多職工為此與用人單位或者養老保險機構發生仲裁、訴訟,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努力抗爭,但是也有些職工沒有意識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參加養老保險是一種負擔。筆者接觸到有的企業願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職工卻自願放棄,作為企業可以減少其負擔,當然同意職工放棄參保。1、我現在還年輕,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攢一些錢等用來養老;4、我是農村的,沒有必要繳納養老保險費。5、我工資太低了,每個月扣了養老保險費,自己不夠用。6、我是外地的,將來回去了,這些錢可能白繳了。其實,即使是職工自願放棄參保,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雖然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甚至職工還簽署了保證書(聲明是自願放棄,並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也許職工確實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那麼是否意味著用人單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不是,用人單位仍然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即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都不得放棄參加社會保險。那麼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將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對職工給予具體的法律處罰,但是法規把這一責任歸於用人單位。因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繳費的部分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有的職工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實是不能因此減少的。根據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中企業的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則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也就是說企業的繳費基數是整個企業的工資總額,不管職工是否參加,其工資總額應該是不變的,所以,有的單位工資總額中將自願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工資予以減除,以減少工資總額的數額,實際上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關於企業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含義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❹ 企業被注銷企業部分職工養老保險賬戶如何處理原職工的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以下簡稱勞社部發13號文件)的規定,現對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辦法通知如下:
一、給予一次性補貼的人員范圍:2001年9月20日以後(含9月20日)進入企業工作的公務員及參照、依照、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或單位)工作人員。
上述人員中,根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北京市區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分流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1]82號)的有關規定,已領取了一次性退職金或由原單位負責為其辦理了養老保險手續,補建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工作人員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到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工作的黨和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1]8號)的規定,已由原單位負責為其辦理了養老保險手續,補建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工作人員,不列入給予一次性補貼的人員范圍。
二、計算一次性補貼時,本人離開機關或單位時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的計算口徑與機關或單位計算退休費時使用的工資基數口徑相同;其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計算,工作人員原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記錄的年限應予扣除。
三、工作人員由機關或單位進入企業工作,由原所在機關或單位填寫《北京市機關或單位工作人員一次性補貼標准認定表》(表式附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主管部門審批後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原所在機關或單位將一次性補貼數額劃轉到工作人員現企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一次性補貼記入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部分和一次性補貼分別記賬。
四、一次性補貼用於由機關或單位進入企業的工作人員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的統一規定辦理養老手續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的計算,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一次性補貼的本息余額不能繼承。
五、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在職期間或退休後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之和,或按月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後,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余額可以繼承。
六、本通知自2004年12月1日起執行。2001年9月20日後至本通知執行之日前,已按照勞社部發13號文件規定辦理手續的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處理辦法按照本通知執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企業倒閉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辦
首先應該說明你這家印刷廠是什麼單位性質,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
你是否是正式職工?
如兩個條件你均滿足,你就受法律保護了,就可以到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說法,甚至到政府上訪解決,
如不是你就只能再找企業續交了。
❻ 公司不補繳養老保險怎麼辦
很多單位為替員工辦理社保,或者是沒有全額替員工辦理社保。員工的社保意識也越來越強,如果單位堅持不補繳社保,員工應該怎麼辦?
如果選擇去仲裁委或者法院強制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他們是不會受理的!
一、幾個基礎知識說明點
1、目前國家已經叫停個人名義的一次性補繳社保。
個人名義也就是靈活就業人員達到退休的時候沒有繳足年份(養老15年,醫療15-20年看各地政策),國家是叫停了一次性補繳。
但是政策的實施還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沿海幾個省份都是已經禁止以個人名義補繳,當然也有很多省份暫時還是可以以個人名義繳納的。
有的人會說,我是靈活就業人員,今天退休,我養老與醫療繳費年限不夠怎麼辦?國家禁止的是一次性補繳,但是支持員工繼續按年度繳納,直到達到年限為止。(有點延遲退休的意思,但是需要個人繳納個人與單位部分!)
2、要求補辦社保手續、補繳社保費是沒有時效限制的
要求補繳社保是沒有時效性的,因為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社保是其法定業務,用人單位未辦理社保違反了國家的強制性規定——國家強制性規定不適用時效制度。
單位為員工辦理社保,單位繳納部分是進入國家統籌賬戶的。單位未繳納社保損壞了國家的社保基金,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同樣沒有時效性限制。
二、要求單位補繳找勞動監管部門與稅務部門,仲裁不受理
1、勞動監管部門與稅務部門
社保的征繳屬於社保部門管理。監督單位依法按時按量繳納社保也是勞動監管部門(一般隸屬於社保)的職責。
大多數省份的社保繳納已經移交給稅務部門,因此稅務部門有同等職責。
因此,監管、催繳社保可以找勞動監管部門與稅務部門。
2、仲裁委員會
為什麼說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補繳社保問題?仲裁的含義在於一個裁定——有糾紛異議才有裁定!
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這是很明顯的事實,不存在糾紛與異議,就是單位的錯誤,錯誤明顯不需要仲裁!
❼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❽ 企業辦理了養老保險六個月了,但企業和個人一直未繳納,現在公司不做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一起繳納,離職過後可以叫公司補繳。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辭職的,如果用人單位以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1.如果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這種情況下,參保還是很有必要的,相當於個人社保繳費年限一次性增加,這種機會不可多得。建議你向親戚朋友借一些錢,最好也交上。2.如果因為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選擇不補繳,就視為保險中斷,也沒太大關系,只要以後累計繳滿15年就可以。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❾ 企業破產職工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由於企業破產清算是企業走向消滅的一個標志,如果職工的勞動保險問題得不到一次性的解決,在企業破產清算終結後,企業主體消失了,這個問題便將永遠無法得到解決,這非常不利於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因此,從保護職工權利的角度出發,清算組必須對破產企業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歷史情況進行清查,向社會保險管理機關提供職工的工資表、勞動合同、歷史繳款記錄等有關證明文件,實事求是的計算職工每人應補足社會保險的具體數額,並及時與社會保險機關核對相關資料。
由於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標准時常受到政策影響,有的還和當年當地人口的月平均工資掛鉤,因此,掌握繳納社會保險的標准並計算職工個人的應繳社會保險費,是清算組必須完成的一項繁瑣而細致的工作。
在清算組與社會保險機關共同完成核對應繳社會保險數額的工作後,社會保險機關將為破產企業開具社會保險費徵收核定單,清算組應按照核定單的要求及時將所欠的社會保險費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