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退休後死了養老金怎麼辦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1、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
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參保人退休後,開始領取養老金,分為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
個人養老金即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若是只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如果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繼承人可以繼承該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是個人參保,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2、基礎養老金不可繼承
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繼承的。
其中,單位繳費會被統籌,只有個人繳費的部分不會白交,能夠繼承。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個人交的錢不會白交,但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部分,這些都是不能繼承的。
這些錢要繼續用於其他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這體現了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原則。
雖然只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被繼承,但是死者的家屬可以從養老基金中拿到兩筆錢,根據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也就是說,只要你參加社保了,不管你是還沒有退休領取養老金,還是已經退休開始領養老金,去世後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都可以依法繼承。
Ⅱ 社保交滿15年,人死了怎麼辦
如果出現了社保交滿15年後參保人死亡的情況,那參保人裡面的錢由其家屬或法定繼承人領取。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參保人個人賬戶內的余額是可以全部退還的,但是統籌賬戶的余額是繼承人沒有關系的,我們平時繳納的這個基本養老保險,有一部分是在自己的個人賬戶上面,還有一部分是劃分到了統籌賬戶中,統籌賬戶佔到你繳費總額的65%,個人賬戶只佔有35%,所以說大部分的金額都在統籌賬戶中,如果參保人去世,這個統籌賬戶是繼承人繼承不了的。舉個例子,如果這么多年來,我們的養老保險一共交了10萬塊,那麼有3.5萬是在自己的賬戶中,還有6.5萬是在統籌賬戶中,參保人去世,繼承人就只能繼承參保人個人賬戶中的3.5萬。統籌賬戶的作用最主要是給已經辦理完退休手續的這部分退休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發放養老金的一個主體賬戶。所以說繼承人只能繼承個人余額部分,除了個人余額繼承部分外,還有一部分補貼是喪葬撫恤金,大概是參保人基本退休工資的十個月工資,每個地區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能只有3到6個月,最長不超過10個月,如果你們本地的退休平均工資是3500的話,那麼可以發放10個月的工資作為喪葬撫恤金,就是35000,這兩者都是可以繼承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退休後,養老金人死以後怎麼辦
根據地域不同,各地稍有差別。
養老金中的個人賬戶部分可以退還剩餘的金額,然後有幾個月當地平均工資標準的喪葬費和撫恤金。
不過有的地方只要領取過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錢就不退了。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也不同。前一段時間和看到網路知道里有人問社保中心和原單位就喪葬費和撫恤金問題相互扯皮的事。
Ⅳ 人死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分兩種情況分析: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回就已經身故的,答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2、另一種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Ⅳ 買的養老保險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
根據養老保險發放的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憑被保險人死亡證明和養老保險手冊,可領取四千元喪葬費、四千元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個人繳費余額。被保險人未滿六十周歲死亡的,除政府補助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基金余額,即個人歷年繳費及利息總額,扣除管理服務費後,可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Ⅵ 沒到60歲人死了,繳納的養老金怎麼辦
最好不要退費,這樣劃算不來。
把他賬戶里的全部,轉移到子女的養老金賬戶里,是不吃虧的。
Ⅶ 人死了領了養老金怎麼辦
摘要 人死了以後,自己交養老金的那一部分錢,也會退給你。並且因為各地政策不同。會給你不同的補助。
Ⅷ 買了養老保險人死了怎麼辦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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