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戶口遷走了養老保險怎樣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之後,社保也可轉移,建議將社保轉移至戶口所在地比較方便。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㈡ 遷戶口時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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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先生:我的戶口在江西,想遷移到福州來,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會不會受到戶口的限制?如果戶口遷移到福州,待遇一樣嗎,養老保險金在哪裡領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此,你若將戶口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福州,在同一時間段沒有重復繳費的前提下,在省外和福州的繳費年限將累計合並計算。在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可在戶籍地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目前,福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方法按福建省人民政府的閩政(2006)24號文執行。
㈢ 遷戶口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後社會保險可以辦理轉移。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㈣ 戶口遷移城鄉居民養老怎麼辦
戶口遷移,可以去社保局開具繳納養老保險憑證,到新駐地社保申請轉移,退休時統一合並計算。
一、農村養老保險戶口遷移後怎麼交
農村養老保險有定期交費、不定期交費和一次性交費三種形式。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二、入戶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嗎
根據相關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間且未滿60周歲的戶籍跨省、市遷移,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轉出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但如果在戶籍遷移前已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就不能轉移了,只能在原參保地按原參保地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待符合條件時按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而已經領取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管戶口遷不遷移,養老保險關系都不會變的,現在怎麼領以後就還怎麼領,不受任何影響。對於在同一市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只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而在同一縣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以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到轉入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相關材料,然後等待社保局通知辦理的結果就行了。
㈤ 遷戶口養老保險怎麼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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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保人退休後再辦理戶口專遷移的,屬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待遇只能根據本人申請退休時的社保關系所在地的標准給付,並在當地社保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報銷及享受其他醫保待遇;
2、根據(人社部發〔2014〕23號)文件第43條的規定:
(1)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2)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核對工作由戶籍遷入地社保機構協助完成。
3、當事人戶口遷移後,在異地就診的,需要辦理轉診手續,並經過經過社保關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門批准,且在異地的定點機構就診的,才可以回社保參保地的社保部門報銷醫保待遇;
4、具體需要辦理的程序及證件、資料,可以帶上上述證件,事先咨詢社保關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
5、以上參考資料來源及更多內容:我國《社會保險法》第29條、《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㈥ 戶口遷移後原來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後社會保險可以辦理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