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怎麼轉移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的手續:先由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勞動者開具參保的繳費憑證;然後由勞動者的原單位為其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至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再由勞動者本人或其所在的單位依法辦理社保的續接手續;最後按時在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Ⅱ 養老保險怎麼轉移到另一個城市
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Ⅲ 異地社保怎麼轉移到現在居住的城市
第一步:在轉入地社保局已經正常參保。
想要將異地社保轉入當地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在當地參與社保,有了個人賬戶信息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轉入操作。
第二步:帶齊資料到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繳存證明。
轉移合並社保的第二步就是到轉出地開具社保繳費憑證,一般各地要求的開具方式有所差異,比如深圳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去任一社保局的自助設備上即可完成,一分鍾就可以拿到手。還有的省市更方便操作,比如長沙提供網上開具繳費證明的方式,想要異地轉移的朋友連路費都省了。
第三步:帶齊資料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
帶齊繳費憑證、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將這些資料交給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之後就可以耐心地等待社保的轉入合並了,各地時間有所差異,一般在半年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轉移社保只能轉移養老和醫療,所以有這兩個憑證就可以了。並且轉移時只轉移個人部分,單位繳交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只記錄繳費年限,整個流程下來還是需要不少時間的。
另外大多數地區規定男的滿50歲女的滿40歲後,換城市工作後只能建立臨時的社保賬戶,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轉移到新的城市了。
社保異地轉移一般耗時會在3個月左右。部分地區接收地會建議由當事人自行發快遞到原參保地(轉出地),這樣可以縮減途中傳送時間。
社保是否需要轉移主要看大家是否准備在新的城市長期發展,如果只是換個城市短暫工作就沒必要辦理什麼社保轉移。但如果決定在新的城市一直生活下去直至退休養老,還是需要及時辦好社保轉移手續的。提醒想要辦理社保轉移的朋友,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當地的社保轉移政策,以免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Ⅳ 異地社保如何轉移合並
異地社保轉移合並如下:
1、在轉入地社保局已經正常參保。想要將異地社保轉入當地,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在當地參與社保,有了個人賬戶信息,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轉入操作;
2、帶齊資料到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繳存證明。轉移合並社保的第二步,就是到轉出地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3、帶齊資料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帶齊繳費憑證,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將這些資料交給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之後,就可以耐心的等待社保的轉入合並了,各地時間有所差異,一般在半年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轉移社保只能轉移養老和醫療,所以有這兩個憑證就可以了。並且轉移時只轉移個人部分,單位繳交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只記錄繳費年限。
勞動者辭職到外地發展,跨地區轉移社保的手續包括以下幾步:
1、用工單位在期限內為勞動者辦理轉移手續;
2、勞動者自行辦理社保轉移。社保轉出不可以在網上辦理。養老保險轉移得前往社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需要前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需要前往失業保險經辦部門辦理。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Ⅳ 養老保險怎樣跨市轉移
轉只能轉個人賬戶的上的單位那部分是化為統籌部分的不屬於你
轉移有社保的話應該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你自己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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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養老保險省內跨市怎麼辦理轉移
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終止繳費離開就業地時,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全國統一的《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各項手續。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按規定劃轉基金等;
5.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收到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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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養老保險跨市轉移手續
養老保險轉移一般程序:
(1)在接收地的社保局開一張轉移接受函(當然社保局要同意接收你,你必須要在接收你的社保局是在冊交費狀態)
(2)持轉移接受函拿到你要轉出城市的社保局去辦理轉移手續。辦理完成後,社保局會把錢轉到接收你的社保局。
(3)把轉出地社保局列印給你的個人繳費明細單拿到接收地社保局,將明細錄入就完成了轉移手續。
具體可咨詢當地社保中心,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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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養老保險跨市轉移流程
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核手續並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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