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公司想開養老院需要哪些流程 咨詢哪些相關的部門
養老機構籌備階段涉及的工作非常詳細,大概有以下一些流程:
一、選定經營場所
無論是規劃新建,還是舊房改造,養老機構的經營場地選址屬於綜合考量的結果,既包括土地營運成本,又包括租金價格,同時,還涉及周圍環境分布狀況以及國家和地區綜合規劃要求。
在此,為了協助創業者了解和掌控投資方向,我們僅就涉及養老服務對象所關心的層面提供一些選擇經營場所應該注意的事項。
1.基地選址應該注重交通方便,臨近城市醫療點,這樣有助於依託社會醫療資源;
2.環境配置應該以綠色環境為主題,遠離雜訊和污染源,讓老年親近自然、享受自然;
3.用地規模宜考慮遠期發展,且地形地貌平整,不宜有過大、過多的高差,便於年老體弱者行動;
4.主要出入口宜設在城市次要道路上,道路設計應簡潔流暢,方便救護車、消防車及輪椅通行;
5.主要道路應有足夠的夜間照明設施,並有明顯的交通標志;
6.嚴禁將養老機構設置在《市環境保護條例》和市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污染區、危險區以內的區域;
7.禁止利用危房、簡易房設置養老機構,房、簡易房的鑒定,按照市建設行政部門的規定。
二、籌措投資資金
籌措資金是成功開業的基礎和前提,無論選擇何種方式或者規模,在正確估算的前提下,必須事先准備足夠的投資資金,有關具體的投資金額因人而異,無法具體評估,就資金來源而言,籌措資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有資金:即個人所擁有的可變現資產
2.銀行借款:即向銀行提出融資計劃
3.合資經營:即聯合其他人員共同投資,風險和利益共擔
4.綜合融資:即在投入自由資金的前提下,即向銀行貸款同時夥同他人合資經營
三、場所裝潢裝飾
基於養老機構經營對象的特殊性,養老機構的裝潢裝飾應盡量體現溫馨、方便、愜意,在保證監護系統、應急系統、照明系統、衛生系統等安全配置的前提下,具體的要求建議如下:
1.基調:由於養老機構屬於關懷性住宅或公寓,人員流動並不頻繁,但對環境設施的便利性要求非常高,其次,周圍環境的布置應力求自然韻味;
2.牆面:外牆面盡量體現現代元素,要融合整潔、大氣、寬闊的設計風格;
3.色調:房間內以自然採光為主,輔以照明用燈,不必講究現代燈光感覺,以體現自然的韻味,內牆面盡量點綴一些山水畫,不可使用廣告圖案來裝飾;
4.其他:有關坡度、間距、布局等要素
四、落實組織架構及編制預算計劃
作為養老機構負責人,首先是確定落實養老機構組織框架,這是今後籌備養老機構美好藍圖的基礎,落實人員編制,才能實施招工計劃,才能預測每個部門,每個工種所需人務情況及勞動費用支出情況和員工食宿安排情況,人員編制的制定,原則上要按既不浪費人力資源,又不影響經營動作的原則進行,保證養老機構的順利開業並使管理走上正規化。具體分為三大部分:
1.落實養老機構組織架構
2.落實人員編制及各崗位工資制定和工資總預算
3.落實籌備期間人員分工
五、招聘員工
按照《市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基本標准(暫行)》條例規定,養老機構人員除了服務技能要求外,對服務人員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比例關系有一定限制。
有關究竟配置多少服務人員以及員工如何適應經營者的經營和管理理念,創業者可在結合相關指導政策的基礎上,依據服務宗旨和經營風格,進行針對性篩選和甄別。配置比例和技能要求如下:
(一)比例要求
1.護理員與住養老人的比例為:
(1)護理員與一級老人比例1:2.5至3.5;
(2)護理員與二級老人比例1:3.5至5;
(3)護理員與三級老人比例1:5至10;
(4)護理員與專護老人比例1:1.5至2.5。
註:一級老人指不能自理老人、二級老人指可半自理老人、三級老人指可自理老人、專護老人指完全不能自理和癱瘓老人。
2.行政管理人員占職工總數10%以下;
3.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主要領導應具備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接受社會工作類專業知識的培訓;
4.養老機構內各專業工作人員,應當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護理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合格,由市民政局發給《市護理員執業證書》後,持證上崗;
5.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配備一名以上的社工、康復師等專業人員;
6.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專職廚師不少於一名;
7.各養老機構有專(兼)職營養士(師)。
(二)基本技能要求
管理員
(1)編制長中短期工作計劃;
(2)定期統計資料;
(3)撰寫年度總結和評估報告;
(4)分析經營和管理問題,積極諫言並採取的相應對策;
(5)制定工作人員、管理機構和決策機構的職責說明、工作流程及組織機構圖解;
(6)制定工作人員選拔、培訓、使用、管理、獎懲的相關制度;
(7)組織管理老人物質生活、文化娛樂、保健康復、醫療衛生等工作;
(8)創建並實施有序的生活、娛樂、康復、醫療等活動;
(9)根據住養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護理等級規范,督導護理員實行分級護理和分類管理;
(10)建立完整的入院老人檔案資料和資料庫,包括入院協議書、申請書、健康檢查資料、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老人照片及聯系人等與老人有關的所有資料
(11)接受並接待社會咨詢,及時處理各種投訴;
(12)及時處置照明、報警、取暖、降溫、通訊、生活設備、排污等設施出現的問題,保證其隨時處於正常狀態;
(13)維護並保持院容院貌整潔、室內外環境干凈舒適,綠化布置合理,四季常綠。
2.護工
(1)清潔居室衛生,整齊擺放室內物品,桌面、門窗、地面及牆壁無積灰,定期消毒,每周大掃除一次;
(2)供應開水,並提供洗澡用水和膳食,代為傳呼電話、郵遞信件、代購物品、代辦儲蓄,存放保管貴重物品等;
(3)在設有電視機、報紙雜志、書刊的老年人閱覽室協助老年人娛樂;
(4)督促老人按時起床、休息、參加院內組織的各項群體性活動;
(5)保持老人服裝得體、干凈;
(6)酌情開窗通風,保持室內外空氣流通、無異味;
(7)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備臨時使用的拐杖、輪椅車和其它輔助器具等;
(8)24小時值班並巡視居室,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3.醫師暨康復師
(1)每天組織能起床活動的老人開展群體康復,對卧床老人開展個體康復,並定時進行康復評估;
(2)為老人建立身體健康檔案。保健病史(無醫務室的養老機構作老人遠程記錄)原則每月一次,特殊情況隨時記。對入住病區的患病老人按完整病歷(大病史)書寫,並按衛生部門要求定期進行病史質量評比;
(3)定期查房,每周一至二次,做到護理、治療到床頭;
(4)入院前做到每位老人進行體檢,入院後每年體檢一次;
(7)醫務人員確保各項治療措施的落實,嚴禁醫療事故。
4.廚師暨營養師
(1)每周有食譜,一周食譜不重樣,葷素、干稀搭配合理;注意飯菜的保溫;
(2)一日三餐根據老人需要,製作軟食、流質及特殊飲食,尊重少數民族習慣,根據需要分灶供應;
(3)飲食符合衛生要求,嚴防食物中毒,每天對葷、素食品進行留樣,並保留24小時;
5.心理咨詢師
(1)建立老人與老人、老人與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交流的氛圍,讓每位能開口說話的老人每天開口說話半小時以上,工作人員定期與老人談心,並做好談話周記(在個案記錄中體現)。及時掌握每個老人的情緒變化,對普遍性問題和極端的個人問題,集體研究解決辦法,保持老人最佳的心理狀態;
(2)每周組織老人開展一次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各種娛樂活動和各類興趣小組,豐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3)每年至少二次組織大型的為老人送溫暖、送歡樂活動,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礙。幫助老人建立新的社會關系,努力營造大家庭色彩,基本滿足老人社會交往和社會情感的需要。
六、員工宿舍及員工用餐計劃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安居員工就會樂業。許多養老機構因為住房和生活條件差而導致員工紛紛跳槽;而有的養老機構工資雖然不高但食宿條件較好,員工往往願意留下。所以,在養老機構進入招工前,必須全面規劃好員工宿舍:
1.床、水、電、台椅、杯櫃、空調(規定電費)、來客接待房、員工餐廳的廚具、用品、餐桌、員工飲用水(熱水器)、水壺、儀容儀表鏡
2.洗手間(員工宿舍內)、沖涼房、洗衣房、員工宿舍窗簾、晾衣繩、毛巾架
3.企業文化標語、公告欄、員工入住清潔用的掃把、拖把、垃圾桶、大垃圾袋等均要及時到位,讓員工工作生活舒心,才能為老人做好服務
七、落實各類制度
管理養老機構要象管理一座城市一樣來管理,除了憲法(員工手冊)外,必須要有各種輔助性規章(規章制度),還要有各單位的具體業務規范(崗位職責、工作程序),管理好的養老機構,全部都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還要搞好民主管理。
一家養老機構的成功,確實不容易。所以,養老機構部門高層管理人員入職後,首先每個部門必須完善本部門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統一交總辦審核,越細越好,如:
1.市場營銷與接待部: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培訓計劃、目標市場任務
2.護理照料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3.餐飲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4.文化娛樂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5.醫療康復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6.人力資源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7.工程維修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8.財務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9.保安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培訓計劃
10.督察部:崗位職責、規章制度
11.總辦籌備工作總倒計時時間表;各部門籌備工作倒計時時間表
八、收費標准
1.制度完成情況:培訓計劃、培訓資料、工作程序、管理制度、開各部門問題協調會、交並討論各部門收費情況、討論員工工資定編和調檔問題、采購程序等
2.收費定價標准,包括收費標准、折扣優惠方案、促銷方案等
九、實物品到位
在養老機構開業前期,各部門所需用的物品如果還沒有到位,總辦就應該召開一次協調會,綜合一下物品清單,然後分配到各個采購的頭上去,規定日期到貨。
以上是一些大概的內容,具體的開辦養老院所需的准備工作,可以到歐英明德官網進行了解。
㈡ 養老院歸哪個政府部門負責
法律分析: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㈢ 養老院歸屬政府那個部門管理
民政部門。但很多養老院都是私立性質的,不好直接說歸口在哪裡管理。
㈣ 養老院與醫院如何簽訂合同合作
養老院跟醫院兩方簽訂合同的都是雙贏的,站在這個立場上就對了
㈤ 養老院屬哪個部門管
養老院分為公辦和民辦兩種形式,分屬不同到部門管理。
具體如下:
1、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2、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1)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5)養老院和醫院合作要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一、民政部職責如下:
1、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4、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5、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6、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7、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8、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機構設置
1、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下設:綜合處、福利彩票處、慈善和社會捐助處、老年人福利處、殘障人福利處
2、社會事務司
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婚姻管理;承辦政府間兒童收養政策協調事宜;協調省際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承擔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下設: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綜合)處、殯葬管理處、兒童福利和收養處、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婚姻管理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政部
㈥ 有沒有養老機構跟醫院系統有建立合作的呢
現在蠻多有建立聯系的吧,要不然有的養老機構醫療環境不怎麼樣,拿什專么去吸引人家屬呢。當然即使是合作也有區分的,有的養老機構有跟醫院建立合作的也只是普通醫院。而類似椿萱茂養老機構,他們一般都會跟三甲等級的大醫院建立合作關系,首要考慮附近最好的醫療條件,從醫療問題上解決養老人的疾病預防問題,與大醫院建立有保障的綠色就醫通道,為老人搭建完善的醫療配套環境,提供便利的醫療服務。
㈦ 養老院生活部包括哪些部門
1、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養老院是指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目前回公辦的養老院答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 敬自由的原則。 2、養老院的主管單位是所在地地的民政部門,即:民政局等。
㈧ 辦養老院需要有政府哪幾個部門的批文
摘要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開辦民辦養老院的條件如下:
㈨ 投訴養老院找哪個部門
找民政部門投訴。
㈩ 開養老院找民政局那個部門
去找當地的民政局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回管理辦法》第七答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