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補交養老保險的問題
怎樣辦理續保手續?怎樣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呢?情況大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中斷後現在仍然沒有單位的人員
(包括以個人身份參保中斷的無單位人員),本人可以持自己的《養老保險手冊》和繳費記錄到當地社保局個人繳費大廳或窗口核對原先的繳費記錄,然後按照個人繳費辦法辦理續保續繳手續。對於原城鎮各類企業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個人要求補繳的,可依據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我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寧勞社發[2003]11號文件進行補繳;對於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中斷後再續保的,原則上對中斷年限的費用不補繳。2007年,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區在職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70℅至1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繳納。另一類是中斷後找到工作有單位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後,盡快由本單位勞資部門出面,按照單位參保繳費辦法辦理續保續繳
之前你欠的14個月你想交就交,不交就不交,交了就算你的工齡,以後多領點錢。
各地不一定都一樣,所以經供參考,最後去當地的社保局問清楚
Ⅱ 養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是指根據國家頒布的政策進行補繳的規定,是指特定的人群,例如前幾年出台的五七工,符合條件的,可以補繳養老保險,領取退休費的一種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2)什麼叫中綴補繳養老金擴展閱讀:
在退休是未達到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的,是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補繳年限不得超過累計年限15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Ⅲ 補繳養老保險有什麼具體的政策
對於養老,大多數的子女為了體現對父母的關愛,會選擇給父母購買一份養老保險。也有不少市民已經購買了養老保險,但有的需要補交。那麼,養老保險該怎麼補交,有什麼新政策規定呢?對此,小編整理了一份關於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一、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將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進行補繳後,應繼續繳費至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時,其中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低於15年的,可延長繳費到滿15年為止,延長繳費至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低於15年,需一次性繳費滿至15年為止,可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養老保險補交范圍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需本人自願,可按照個人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就是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勞服公司、城鎮集體企業、家屬工廠、五七工廠等)、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後因多方面的原因離開了事業單位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能夠提供有效原始材料又未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Ⅳ 養老保險補繳基數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企業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准: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企業繳納 20%,個人繳納8%繳納。繳費基數:(實際上年月平均工資)如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如無法確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工齡認定是什麼意思
員工工齡和是否繳納養老保險沒有關系,只要員工工作時間段都是可以計算為工齡的回。而養老保險待遇答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補交了之後補交的年限依然是可以進行累積的。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關於養老金補交問題。
可以補交的,需要一次性補交至少15年的養老保險。
企業一般不會幫你補,因為企業部分是很大的比例,約20%工資,自己去社保局補15年的個人養老和企業養老。
Ⅶ 關於補繳養老保險問題
你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已經不能再繳納養老保險了,而且即使現在要補交過去未交期間的養老保險,就要重新計算你的養老金標准,你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過嗎,你的退休證里記載的退休時間是1997年嗎,如果是1997年,你就無法對上網補交提出要求(因為退休以後不能補交),如果是2007年,你可以依據對退休時間的差距,要求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勞動仲裁,裁決單位給你補交
Ⅷ 養老保險補交規定是什麼
你的同事說得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88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
你想補回交1988年至1993年的養老保險,答需要具備2個條件:
1.你的所在地社會保障機構允許補交;
2.你是1993年之前參加工作的。
在具備條件1的情況下,如果你是1988年1月1日或者之前參加工作的,從1988年1月1日開始補交;如果你是1988年1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日開始補交。需要說明的是,這里講的「參加工作」,是指參加公有制(國有單位或者集體單位)單位的工作。
1988年1月1日以前的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不用補交),同樣是指在公有制單位的工齡。
繳費年限的長短和繳費金額的多少,直接影響退休後養老金的多少。
建議你撥打當地社會保障電話「12333」咨詢可否補交?如果允許,就要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