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立退休养老规划的原则
法律分析:1. 及早规划原则
2. 弹性化原则:退休养老规划应具有弹性或缓冲性,以增加其适应性;
3. 退休基金使用的收益化原则:投资者在保持稳健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
4. 谨慎性原则:多估计些支出,少估计些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