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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模式调查报告可从哪些方面写

发布时间:2025-09-15 06:08:55

1. 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的社会调查报告怎么写

为弘扬社会责任,体验农村生活,提高个人素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我们赴新乡延津县魏邱乡“450行动计划”科技支农服务团就朱寨村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究了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养老模式。
一、社会实践背景
2002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1.32亿,占目前总人口的10%以上,且以每年3.2%的速度持续增长,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我国已完全迈进了老龄社会的门槛。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老年人问题层出不穷,尤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适,医疗疾病困扰,精神文化缺失等问题显得较为突出。此类的问题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满意度,而农村老年人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坏。所以及时有效的发现和解决中老年人问题,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养老模式,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我们国家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朱寨村老年人生活现状
通过对朱寨村近三百户家庭的走访,我们对该村的老年人生活条件、医疗健康状况、文化娱乐休闲状况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其中有好的方面,但也有些情况不容乐观。
(一)生活条件
1、居住环境:该村大多数为瓦房,不少家庭条件较好的住上了楼房或平房。而对于老年人,尤其是于子女分居,子女外出务工的老人,他们大多人居住在古老的瓦房中。由于农村人特有的生活习惯,院落中的物品摆放较为杂乱;现在大多数家中电视已经普及,但通过走访,发现一些老人独居的家中并没有电视,所以他们的精神生活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该村实施的“村村通”把水泥路修到了每家每户(其中每户出资40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可使村民免受雨天走泥路的困难,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偏僻的地方路未修通。总的来说,该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还行。
2、收入与支出: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收入(个人积蓄)。据调查,该村人均耕地1亩左右,玉米和小麦为主要粮食作物,除去口粮、税粮(现已取消)、牲口食粮外,以市场价出售,年户均粮食收入约3000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尤其是老年人身上仅有几百元,这就是大多数老年人用以养老的资本。对于那些身体尚好或有手艺的人(大多在60-65岁之间)他们还会向年轻人一样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除劳动收入外,老年人资金来源还有子女供给、政策扶持,然而,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如,子女于老年人的关系是否融洽,子女经济条件,子女是否有尊老爱老意识愿意支出;享受五保、低保、独生子女计生补助等的要符合一定条件,需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
目前,农民的花销相对较少,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其花销部分主要用于生活生产消费和医疗保健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的主要用于购衣,食品,沼气,自来水,电费等。用于生产消费的主要是粮种,花费,机械,农药等的购置。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方面的花销成了他们沉重的负担。在医疗支出这一块,据调查发现,村中一家小诊所,村民有头痛发烧小感冒一类的小病一般都去村中这家小诊所,有的甚至毫不在意,任其发展。另外农户家中也有常备药,因此,小病对村民的负担影响尚轻。但一旦得了大病,尤其是老年人处于疾病多发期,看病支出在家庭支出中还是占有相当比重。虽然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在农村较为普及,但据村民反映,由于体制原因,报销比例有一定限制,且不同医院,不同病情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加之药价虚高,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的实惠并不多。
(二)健康状况
一个人的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饮食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这一点对老年人来说仍然适用。
1、身体健康。血压是身体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医疗组成员利用随身携带的电子血压计为村民进行了免费测量。在几天的测血压活动中,他们共测量了238人(其中有复测者)。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高血压比率不断攀升,依次为12.6%(≤50岁)、16.3%(50——60岁)、23.8%(60——70岁)、54.8%(≥70岁)。由此可见,高血压在老年人群中是易高发的。当然血压高低受时间、季节、运动、温度、环境、精神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尽力确保测量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但从这一数据分析中,也能反映一定的问题。此外,通过走访发现中老年人群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慢性病,如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风湿类风湿等,这些疾病都是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当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大多数老年人的身体还是健康的,人的寿命大约在75——80岁(该村有一93岁高龄的老人),但以上所反应的问题仍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2、心理健康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外部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生活频率的加快和部分地区社会尊老养老风气的退化,一些人见到老年人不会主动打招呼,视而不见,这对老年人心理笼罩了阴影使之产生了社会不再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加之自己认为老了无用的心理,更加重了其心理负担,使其生活相对比较封闭,缺乏与外界交流,这一点尤其表现在80岁以上的身上。二是来之于家庭内部,老人与子女关系不融洽,子女外出武功缺少对老人的关心,子女忙于事务对老人关怀不够入微等都使老人谢了产生失落感。同时,年轻一代对老年人行为不理解也极易对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创伤,相对应,老年人对年轻人的行为也存在困惑。

2. 养老保险断保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的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就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赴各区和江都市召开部门以及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我市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并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现状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民生为本,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和医疗为核心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展较好。自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以一号文件形式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养老、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意见,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如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从无到有,逐步增长;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服务,积极推动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稽查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卫生部门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全面部署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努力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以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民政部门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五保、特困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城乡“三无”老人养老补贴工程,标准逐步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2、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且对接通道开始打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多年,制度较为完善,目前覆盖了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32.14万人,9.25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7.3万名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在我市启动,市区参保农民8.9万人。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扬、江都积极探索,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农保转城保的接续办法,打开了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通道。
3、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6.23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筹资水平400元/年,目录范围内报销达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2009年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交纳30元,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低、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平均报销补偿率为45%,大病报销支付上限一般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达10万,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参合积极性提高,2009年底,参合率达99.8%,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畅通城乡社保通道,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扩大统筹范围,实行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迫在眉睫。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由于我市老龄化程度高,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57%,财政补贴压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推进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1、覆盖不全面,养老和医疗保障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新农保实施后,城乡居民中还有两类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一种是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到70岁的城市无业居民,一种是2005年前被征地农民中的非就业人员,养老制度上还有空白点。二是仍有少数开发区(园区)企业、流动性强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尚未为所有应参保职工缴纳保险;原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改制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部分失业人员因续保的缴费标准偏高而断保。三是城镇无业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虽可选择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游离于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进入准备阶段,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由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缴费水平较低的居民医保,导致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续保难的同时,失去医疗保障;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能力一次性补交最低参保缴费年限差额和“余命年”费用,面临断保的可能。
2、发展不平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差距较大。一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扩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9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395元/月。而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较低,参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平均也仅140元/月,尚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绝大多数农民每年自缴30元就能享有医疗保障,但由于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随医院级别的提高而递减,农民进城看病的大部分费用仍由自己负担,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即看即报,因而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实际待遇低于城市居民。三是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大。城镇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对较高,基础较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还较为滞后,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3、政策不衔接,社会保险难以有效接续转换。一是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维扬、广陵、开发区已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申报,有关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但邗江区政策规定与市不统一、征缴基数、征缴比例、享受待遇与市不一致,信息数据系统与市社保中心不衔接,市级统筹没有实质性形成;区域内在农保转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续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农民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置,而2005年后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一次性划转金额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补偿标准,由于划转的土地补偿金额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后,将难以为继。三是社会保险制度自成体系,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我市扬府发[2008]140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意见》中对被征地农民、户籍农民及参加农保者参加或转入城保,以及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进入、有效衔接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存在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如何折算城保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后的城保费用如何缴纳,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缴费年限也不能相互确认等,因此无法实现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续。四是管理资源分散,政策机制“碎片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机制不尽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连的独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台政策时缺乏沟通协调,存在管理成本浪费和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导致外出务工就学的家庭成员重复参加医保,而政策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复报销,又如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但却不能转入城市居民医保。
4、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普及不够。一是对公共财政普惠城乡居民,加速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转移、流动人员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办法等培训宣传还不到位,调研中,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对具体政策缺乏了解,面对群众咨询难以解答。
三、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坚持以民为本,建设幸福扬州”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障由制度的广覆盖到对象的全覆盖。一是持续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根据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出发,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2008年140号文件精神,细化政策措施,制订配套规定,消除保障盲点,继续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服务行业参保率低的现实状况,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过分期缓缴等方式,鼓励参保,将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途径,督促所有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和足额缴费。二是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筹措新型农保基金,保证资金到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稳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区别对象,将助保制度落实到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城镇困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使中断社保关系的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关系能够接续。如对于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就业能力偏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通过认真落实我市相关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参保;对因其他历史原因未能参保的边缘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政策,对城镇无业居民,按照有关条件,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保证其老有所养。四是切实解决居民医保问题。破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壁垒,通过加强审核等方式允许困难职工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其医疗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缺失问题,2005年广陵区通过“三三制”筹资模式,即财政、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区内所有退休职工病有所医的难题,这一做法可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投入及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逐步加大新增财政用于养老和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根据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养老水平,在承认城乡待遇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待遇适当均衡。三是研究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当前市区需要解决的突出个性化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三五年后将会给当地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影响稳定。建议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实施前人员情况的深入调研,采集信息,摸清底数,针对实情,通过增加筹资途径,逐步建立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业培训等一体的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机制,将优质卫生资源从城市引向农村,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支持农村,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加强基层合管办力量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市级以上大医院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江都市通过签订新农合协议的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鉴推广;畅通简化登记、缴费、申报、结算、核报等程序,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多实惠。五是实施城乡70岁以上居民老年补贴以后,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行60---70岁城乡居民老年补贴制度。
3、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实现不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转换。一是建议政府对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进行研究归类,梳理各地遗留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在市域内逐步制订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原则统一,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根据社会保险省市统筹的相关实施意见,围绕“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的目标,尽快做到市区范围社保政策“同城、同标准、同待遇”,首先要解决好邗江区进入市级统筹问题,为过渡为省统筹创造条件。二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式方法,对已有的相关原则性规定,配套有关操作细则,畅通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渠道。建议借鉴已在外地实行的相关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制度体系下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现实差距,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摸索创立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套餐制”,设置多层次的缴费标准和多档次待遇的选择,由城乡居民依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最终在待遇上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差别。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养老、医疗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前,通过“公示制”、“听证制”等多种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使城乡居民知情受惠、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权威,保证出台的政策之间连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做到决策科学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寓监督管理于一体,理顺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之间的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强包括新农保、新农合在内的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议利用“金保工程”系统,建立市区信息数据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医保实现“一卡通”,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规范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转换和衔接。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健全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既要考虑GDP,更要关注民生,考核杠杆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创办社保专栏、专版、专题等节目,利用社区橱窗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各类养老医疗保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以及有关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人群及全体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保。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机构人员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他们深刻理解掌握各类社保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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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的社会实践,请问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调查些什么问题

《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改变目前本市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的养老模式,把农村老年人养老纳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性安排。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是本市关注民生、惠及百姓、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在农村形成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农籍职工和农村居民,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构成覆盖城乡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遵循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多种方式并存,制度模式与当前生产方式相结合;实行较低标准起步、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广泛覆盖、统筹城乡就业、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本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这项制度是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性制度。

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凡是具有本市农业户口、在乡村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城镇中的乡村企业从业的人员,都应当参加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一项带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和职工都应当依法参保缴费。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008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每月25日前,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对于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农籍职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男性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女性从年满5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业生产存在不稳定性,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今天,农业生产仍然有依赖自然条件程度较高即靠天吃饭的问题,一般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准不是很高。农村居民长期以来一直依托土地为生,依靠家庭直系亲属关系养老。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来源,主要靠家庭的农业生产收入、农副业收入,以及家庭成员的其他收入等。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考虑了这些实际情况而设计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是较低标准起步、广泛覆盖的原则。各区县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同。坚持较低标准起步,先把制度建立起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使参加保险的农村居民有个基本的养老保障。今后随着本市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再逐步提高缴费和保障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第二是坚持农村居民自愿参保原则。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愿参保,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主,同时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以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保障模式。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农村居民名下,逐年积累起来,用于参保农村居民养老金发放。凡是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小城镇户口,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事农、林、牧、渔等劳动的人员,都可以自愿参加。

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这是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一项过渡性制度,一方面是为了解决本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对达到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把他们纳入保障范围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是着眼于农民生活水平不太高,经济条件不太发达的区县而建立的,在他们以家庭养老为主、子女继续承担赡养责任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在本市居住20年,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人生活费补助。本市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按照年龄分为三个标准: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40元;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50元。为使制度平稳过渡,对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享受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3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为此对于养老作一个 调研 报告 。本文是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老龄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大陆总人口数已达13.39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为了解决各种复杂的老年问题,国家颁布了许多社会福利政策,目的是不断地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使老年人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根据这一问题,本公司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抽样调查,以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为例,共有706份问卷,其中北京市有403份,上海市有303份。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整理和分析,我们了解到了一些有关养老问题的真实状况:

1、是否担心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担心和不太担心可以说是各占一半,有将近43%的人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有所担心,57%的人不太担心或尚未考虑养老问题。从所获得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人们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并不是很担忧。一是北京上海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更发达;二是北京上海的养老机构非常多,并且有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做后盾;三是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生活的人要面对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譬如说房价问题)比较多,因而养老问题属于次要;四是北京上海适合年轻人打拼,许多年轻人选择年老后退居二线城市。

2、选择的养老方式

在这一问题上,选择有子女抚养的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公立养老机构占多数,也有少部分人选择其他的养老方式。总体而言,养老方式的选择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各种各样的养老方式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可见,人们对未来的养老有了更新的认识,不再死守着家庭养老和养老院等单一的养老概念了。同时,随着北京上海等地社区服务中心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精彩。

3、赡养老人的意识

当今的社会,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不但要考虑自身职业的发展,还要顾及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生养小孩赡养老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数据显示,将近一半的人不愿意把老人送进条件较好的养老院,尊重父母意愿的接近30%。被问及自己未来赡养老人的压力时,有36%的人认为压力大,25%的人认为压力较小,37%的人选择没什么压力或没考虑过。可见人们赡养老人的意识日渐淡薄,许多人不愿意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认为赡养老人会加重经济等各方面的负担。由于计划生育导致独生子女的增多,“4+2+1”模式的家庭越来越多,所以人们将面临经济上、时间上等诸多的养老问题。同时,人们对赡养老人的概念也比较模糊,赡养老人不是只把老人养活,二是要悉心照顾老人,周到的考虑老人物质精神上的各种需求和需要。近年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在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是不可想象的。许多空巢老人并不缺少物质上的东西,而需要在精神上给与帮助和照顾。而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不但没有赡养老人的意识,甚至还出现了啃老的行为。

养老问题是每个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而养老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日趋严重。虽然国家一直在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针对以上调查结果,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适当延长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年限,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鼓励老年人继续为社会服务。(如:国外的空姐都是年龄大的人,香港的出租车司机老年人居多。)

3、不断地开拓更多的养老方式,根据不同的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提供不同种类的与之适合的养老方式,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做到因地制宜。(如:日本号召老年人发挥“余热”,美国提出“家园共享”结伴养老,英国采用异地养老,德国实行养老 保险 “转摊法”等。)

4、不断地完善社区服务中心,扩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支持民间NGO组织的发展壮大,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娱乐方式。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二: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10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2006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 协议书 ,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的原则,避免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 总结 成功 经验 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4.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2008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2005年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5.切实做好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三:

住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吃得最不好的还是老人……。我村总人口1070人,其中60岁到70岁的老人有73人,70岁到90岁以上的老人有33人,其中孤寡老人16人。从小到大令我耳濡目染的是老人遭受儿媳唾骂,无人养老的事件屡见不鲜,让人心痛。老人为子女忙碌一生,到头来却落得无人养老,遭人嫌弃……于是,我针对坝上老农的养老问题作了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一、农村养老问题现状

无儿无女的老人怎样养老?针对这个问题,我对本村孤寡老人周占富进行了采访。周占富,男,64岁,无儿无女、双目失明,不从事任何劳动,生活完全靠别人给养。从谈话中得知他的8亩口粮田已被弟弟耕种,每年弟弟给他两袋麦粒儿,最多300斤。除了大队每年给的4袋面粉,再无其他收入。当问及这些东西是否够吃时,周老汉哽噎了,“饿不死就可以了!”这就是他随后的回答。而她的医疗保障也只不过是捡破烂换来10块钱的止痛片。我为这样的回答而心痛,但伤心存疑惑:县里有养老院,村支部为什么不将他送到那里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又采访了村支书张守玉。他说,我们县是贫困县,我们村是贫困村。村里的收入甚微,全村的孤寡老人的面粉目前就将村支部的收入花去一大半,那么多人的养老费哪里掏得出呀,国家颁布了减负政策,也不敢往人头上均摊啊,再说村民们也不同意嘛,村里管的也只能这么多了。

有儿有女的老人怎样养老?针对这个问题,我又走访了村里的冯瑞莲老人。冯瑞莲,女,80岁。在农村80岁已是高龄,而她的养老问题却成了全村人的话柄。她有5个儿子1个女儿,当她被问及关于养老问题时,老人就一个劲儿的哭,不作任何回答;当再问及关于儿女的赡养问题时,老人就开始装聋了,回答了一些不相干的话。我想老人的儿女很是不孝顺,老人受了很大的委屈,但又顾及面子或是怕子女们知道自己说他们的坏话便难以启齿。对她的了解却是从旁人口中得知的。老人的口粮地让给二儿子种了,当她拿着口袋向二儿子要粮食的时候,遭来的总是二儿媳的一顿臭骂;再去其他的几个儿子那里,得到的却是同样的结果,还怪她把地给别人种了。老人有两个儿子住在城里却很少回来看望她,没办法只好去了总给自己脸色看的女婿家。吃的问题是解决了,可是老人每天还得干繁重的 家务活 ,打扫家,喂鸡、猪,做饭……样样离不开她啊。温饱问题好不容易才解决,更不用提医疗费了。当然有的老人儿女好些,可是老人的医疗问题却得不到保障,往往是病了无人管。父母为子女操劳一辈子,到头来无人养老,或是看脸色活着,为什么呢?

二、农村养老难的原因分析

首先,其实无论老人有无儿女,养老难的原因是一样的——农村人口素质低。没 文化 使得媳妇女婿们不懂得爱屋及乌,没有爱心,也使得村民们毫无同情心,我们的礼仪之邦礼仪何在?没有文化使得人们不知亲情的可贵,不知友情、乡情的重要,使得人们不知什么是同情。人需要的不仅是物资的供应,还需要儿女的理解、关爱,以及心与心的交流。无知让老人们的这点需要成为奢求,不可得;无知也让乡亲们变成了吝啬鬼,舍不得掏出均摊在自己头上的几十块钱……硬是变成了鲁迅笔下麻木不仁的人了。人口素质低下已是农民养老难的根本原因。

其次,农村经济落后,这是直接原因。我村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土地贫瘠,又没有草坡,农业收入微乎其微,全村几乎家家入不敷出。如果家里再供个高中以上的学生,就得靠借贷度日了。用一位农民的话来说就是“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哪里顾得上我老妈呀!”

是啊!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即使是有孝心可也无能为力啊。难怪媳妇见了婆婆就像见了仇家似的, 是贫穷让人变成了吝啬鬼。

第三,国家的分配制度不公平。建国初期,为了推进工业的发展,国家颁布了好多有利于工人的政策,其中一条就是工人退休之后可以向国家领取退休金。我们不得不承认:最受苦、受累的是农民;经济收入低,地位最低还是农民。农民同样会退休,但不会领取退休金,所以靠的依旧是田地、儿子啊!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民以食为天,农民做着最平凡但又最根本的贡献,农民老了之后却得不到最起码的生活保障,这就是不公平。如果农民也可以领取退休金,那些老人就不必为衣食而担忧了,更不会挤在儿女屋檐下忍气吞声了。

三、如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 措施 。我们都知道 教育 与经济一环紧扣一环,一环影响一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实实在在落实物资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践“三个代表”创建和谐农村氛围。我国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民已经先富起来了。现在先富的人和地区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各乡政府的基层干部、党员更应该发挥领导作用,积极地为农民拓出一条致富路。

在分配制度上,国家应尽快地做出调整。现在国家虽然也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政策,收效却甚微。国家干预经济,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而工业产品的价格也相应得提高了,所以,农产品的价格相对没有改变多少。国家连续降低了3个百分点的农业税,农民的农业负担减轻了,可这点负担分摊到每个人的身上也没几个钱,效果也不明显。希望国家的经济专家们同时考虑到宏观调查市场的经济作用,探索出一条直接有效且明显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通道。

今年农村已在统计年过六旬的老人,据估计要给予这一部分人最低生活保障金。虽然,这制度尚未落实,但人心已是一片沸腾。希望国家尽快实施并将此制度改为农民退休金制度,相信这一制度的落实会成为农民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我地区现行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既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照顾及精神上的慰藉,其存在可以从经济和社会两个层面上认识。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还不高,也不平衡,尤其是在我村,经济水平极低。农村老人的经济来源都靠中青年的儿女,在中青年的儿女中,“重小轻老”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小的还没钱照顾呢,何况老的?有些老人的儿女因生活琐事,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些老人的儿女恶性攀比,“你不管,我也不管!”结果谁也不管这些老人。这样不仅老人经济困难,同时也给老人带来了精神方面的痛苦。

社会养老虽然初见端倪,但不是主流。社会福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还没有搭建起来,加之尊老敬老、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也在日趋丧失,老农的养老问题不容忽视。

综观这两个层面,还是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所以我们得继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于此次调查,虽然调查范围有局限性,但是对我自己而言是感受颇深。首先,我初步了解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思想,自己在社会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进程中都在无形的用运马克思主义原理,从而加深了我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其次,我认识到中国的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如果任由农村的老人像现在这样生活下去,不仅是中国人性的退化,也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大因素。最后,我觉得自己是真正以主人翁的地位来发现问题,并绞尽脑汁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措施。虽然现在我还是一名学生,但是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培养道德品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奉献自己微薄之力。

5. 大学生对于养老院调研报告范文

老人,他们是社会的弱者,可曾经他们也是社会的创造者,祖国之栋梁!以下是我整理的大学生对于养老院调研报告,欢迎参考。

大学生对于养老院调研报告【一】

实践时间:20**年**月19至20**年**月24日

实践地点:**县人民敬老院

实践人员:***

实践内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情感状态

实践方式:访谈法和滚雪球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21世纪,各个国家最主要有养老方式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模式,我国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有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模式两种。而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加之我国国情和养老模式建设的特点。作为机构养老的中央组成部分的敬老院养老模式成为我国社会现实及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人口方面:

1、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 723074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减少223256人,下降3.00%。

2、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056742户,家庭户人口为690707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0.22人。

3、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41114人,占50.36%;女性人口为3589630人,占49.6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4、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51884人,占22.85% ;15~64岁人口为4895594人,占67.71%;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3266人,占9.45%。。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对象

我们这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砀山县人民敬老院的老人,以入住在敬老院的老人为调查对象,共调查了23名老人。其中男性12名,约占总调查人数的51.1%,女性11名,约占总人数的48.9%。

2.研究方法

问卷法:通过对敬老院老人生活初步了解以及上网查找先关文献的基础上,设计关于敬老院老人对敬老院生活满意度的访问。对于参加此次调查的小组成员就询问方式、询问技巧等方面标准化、统一化,以保证访谈所收集的资料真实可靠。

3.研究内容

此次调查访问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及满意度。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文化程度、被调查者先前的职业、被调查入住养老院原因、被调查者的收入来源等。生活状况方面我们这次调查访问主要侧重休闲(娱乐环境与方式)、硬件设施、医疗护理等,询问老年人需求,被调查者的认为需要改善的地方。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1.被调查者年龄大多在60—70岁、身体状况不太好、已婚有偶的居多;

2.性别比例相差不大,男性略多于女性;三十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等方面差异比较大。

此外根据对这个表格相关数据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有以下方面几个原因:

“因为身体状况需要照顾的”(24%);

“缺少伴侣的”(22%);

“减轻子女负担的”(43%);

“认为环境好适宜养老的”(11%)

综合以上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老人之所以来到敬老院最主要的就是减轻子女的负担,真正认为养老院环境好适宜养老的人不多。

敬老院老人生活满意度的涵义

生活满意度(life satisfaction)是指个体各方面的需求和愿望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主观合意程度。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满意度既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机构养老绩效的重要指标。

1.老人对敬老院生活的总体评价

总体而言,绝大多数老人对自己在敬老院的生活的评价水平比较高,其中,在23位调查者中有20位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感到满意只有三位老人对于现在的生活不满意。

2.老人休闲环境满意度的分析

老人在敬老院的休闲活动分为两大类一个是日常娱乐活动,一个是敬老院举办的活动。在平时老人一天当中所占时间最长的娱乐活动“聊天”(52%);“棋牌类游戏”(39%);“健身”(9%);对于是否还有其他活动,如“其他”选项则没有人选,“健身”和“娱乐”都有专门的室内场所,可见老人平时娱乐活动比较单一,但休闲相关硬件设施还是齐备的。在敬老院举办的活动老人参与度调查中选参与敬老院所举办的活动“经常”(22%);“偶尔”(74%);“很少”(4%)。敬老院举办那些活动选“春节”、“元旦”等节日活动的有(58%);“举办的比赛”(36%);“其他”(6%),可见平时敬老院举办的活动类型比较单一,很难满足老人更多的娱乐需求。

3.老人对敬老院硬件设施满意度

本文将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细分为住宿设施、活动场所。卫生设施、健身设施等四大类。通过对上述四大类生活环境满意度的分析发现:老人对敬老院的住宿条件、卫生设施的满意度最高;对敬老院的活动场所、健身设施的满意度次之。

在问卷中,不少老人反映:在硬件设施上,养老院改善明显,设有娱乐室、棋牌室、健身房、康复室等等。对于健身设施满意度在被调查的23人中10人认为满意,8人认为一般,5人不满意,养老院的硬件设施建设为文化娱乐建设提供了条件,在每一间的房间都置办了电视机,同时还特别安排了一些娱乐室作为娱乐活动的举办场所,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4.老人对敬老院的服务内容的满意度

总体而言,大部分老人对敬老院提供的各项服务感觉一般,敬老院为老人配备的护工最主要是打扫房间、擦擦桌子等,在我们做问卷调查期间遇到一位老人瘫痪在床平时起居都要靠人照顾这就需要护工全程照顾。老人对于“护理”、“医疗”服务满意度水平比较高,年纪大了对于医疗护理有很高的要求,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老人都有或多或少被疾病困扰。因此对于敬老院的服务内容很关注,而敬老院的服务内容包括他们所关心的。老人对于饮食的满意度次之在调查人当中有15人持基本满意和一般的态度,只有8人不满意;相对而言,饮食方面敬老院还有待改善。

5.老人对于服务素质的满意度

在这篇报告中,服务质量是衡量服务素质的唯一标准。在被调查的老人当中有57%持基本满意的态度,有39%的人认为一般,4%持不满意的态度。

总的来说老人在护理以及对敬老院的卫生环境的需求上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老人在住宿、饮食、休闲上的需求没有的到满足。因此在调查老人需求以及敬老院需要改善的地方,都是这着几个方面。

四、问题与建议

问题: 如身体原因而敬老院的相关措施的不齐全基本上不出门;药品价格太贵,一些常用药品短缺且要收费;健身场所开放时间有限,还有对老人食堂饭菜种类过少价格过高有意见。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小组经过讨论给出以下建议供敬老院参考。

1.增加院内的工作人员。让每位老人都能有专人照顾。

2.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在制定要充分考虑老人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采购、存储、价格等方面规定进一步完善,同时要有相应的问责机制与处罚措施。

3.与老人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以便了解老人的需求及意见,确保老人与敬老院的沟通渠道顺畅,建议敬老院除了直接向老人了解也可以向老人身边的工作人员了解,制定对提出意见并被采纳的工作人员的奖励措施。

4.通过各种渠道让国家重视老年服务事业,加大师资力量投入,提高服务人员的各种福利,建设专门的技术平台,专门培育一批以服务老年人生活为宗旨的教育模式。

以上这一切都要建立在敬老院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以及相对充足财政预算。因此要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充分借助媒体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呼吁社会更多的关注敬老院,争取社会资金和资源相关投入,当然也要争取国家、所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资金投入。

大学生对于养老院调研报告【二】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五保供养

全镇总人口1.86万人,农业人口1.84万人,全镇现有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36人,其中集中供养41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6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250元/人/年。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

全镇现有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2所,由镇政府兴办、管理,床位数共计64张,入住率70%。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6名。(院长2名,其他管理人员4名)

(三)其他情况

供养资源利用较好,入院程序规范。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批的程序严格执行。实行以副补院,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利用土地和闲置劳力发展小型种养殖生产经营活动,自给自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压力大。

2所敬老院建于2008年,遗留工程欠款20余万元至今未还清,乡镇财政压力大。

(二)农村敬老院无机构和人员编制

农村敬老院没有正式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聘请老村干部代为管理,工资待遇低,院长1100元/年,其他管理人员1000元/年,无其他奖金和福利,工作人员无法全身心投入敬老院工作。

(三)管理落后、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近年来,我镇农村敬老院制定建立了一些民主管理、财务管理、院务公开、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但制度具体落实不够等问题明显存在。管理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缺乏敬老院管理的专业知识。管理制度执行力和操作性不强。

(四)供养标准偏低,经费投入不足

全镇的敬老院资金来源主要是五保供养金,远远不能满足敬老院正常运转。要真正解决五保供养对象吃、穿、住、医、葬的问题仍然是杯水车薪。

(五)五保对象心灵上的“供养”不够。

社会舆论对敬老院的认识有偏差,造成有些五保对象只要家里还有田土有破房,就不愿意入住敬老院,免得让人说闲话;社会关爱程度不够。供养对象解决了吃、穿、住的问题,但是与社会的融入不够,造成对象性格孤僻怪异,容易产生矛盾纠纷。

三、对策与建议

(一)科学规划,加大建设投入

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敬老院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供养为重点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并随着经济发展适当提高。重点建立政府扶持农村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捐助或兴办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模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合理安排,加强机构、人员、经费配备

建议将乡(镇)办农村敬老院登记为事业单位,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部门同意,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供养经费外,人员工资和管理经费由县级财政足额列入预算。

(三)抓好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敬老院建设要杜绝重建轻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优化和创新,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要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让院民广泛参与院务管理。同时,加强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营造社会关爱氛围。

组织单位、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敬老院建设,除了为供养对象提供硬件设施外,还要注重对供养对象的关爱与帮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

大学生对于养老院调研报告【三】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村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加强敬老院建设是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权益的根本途径,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社会的实事工程。

一、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市政府结合省里的“关爱工程”计划,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多方筹资,建管并举”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扎实推动全市农村敬老院的建设进程,全市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建有宾馆式敬老院13个,实现了市镇全覆盖;床位2100张,集中供养1233人。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11.4%上升到70.1%。华阳镇和白兔镇敬老院先后被评为全省示范敬老院。

纵观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这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民政、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位,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敬老院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我市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有关标准,在建设档次上,立足达到省级文明敬老院等级;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可容纳本镇70%以上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在功能配套上,着眼形成多功能、综合型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原址扩建,置换改建,选址新建等方法建设敬老院,充分利用资源,节约建设成本。

3. 建章立制,建管并举。制定出台了《句容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建立院民守则,院长、服务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伙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敬老院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后勤组、生产组、卫生组、安全组,分工合作,加强院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管理方式不断完善。

4. 因地制宜,以副补院。敬老院利用规划预留的菜地和适宜种菜的空地,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开展种植蔬菜和养猪、养鸡等活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副补院,以院养院,既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丰富了老人的院内生活,增强了院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建设,我市农村敬老院发展很快,面貌焕然一新,但跟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问题主要有:

1. 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目前我市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之比为1:15,与省里要求的1:10目标还存在差距。而且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和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2. 管理工作人员待遇偏低。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大都是临时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左右(个别镇最低的工资只有500元),低于我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920元,而且大多数没有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影响了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现有资金还不能完全满足敬老院的管理需要。乡镇政府是敬老院管理的责任主体,但因其财力问题,管理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新时期敬老院工作水平提高的“短板”。

三、对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加强人员和队伍管理。按照省民政厅规定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不低于1:10的要求,配齐管理工作人员,充实人员队伍力量。要选拔政治素质较高,热心敬老事业,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担任院长;聘用富有责任心和同情心,能吃苦耐劳,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 依法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或其主办机关应当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句容目前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20元,应提高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并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

3. 继续加大对敬老院的经费投入,积极筹集资金。既要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财力支持,又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募筹善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改善办院条件。

4.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对敬老院的扶持。针对五保老人普遍年纪大,健康状况不佳,经常进医院看病,非常不便,卫生部门应为五保老人提供专门的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定点开展服务,方便老人看病和保健。供水、电力、天然气、广电等部门可对敬老院的水费、电费、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给予优惠或减免,减轻敬老院的财务负担。

5. 深入宣传发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呼吁全市人民为敬老院奉献爱心,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争献爱心,热心为五保老人服务的浓厚氛围。鼓励市民和学生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敬老事业的支持和帮助。

6. 养老院社会实践报告总结

社会实践的目的是让学生提早进入社会,下面就是养老院社会实践报告总结,请看:

篇一:养老院社会实践报告总结

一、实践目的:

通过对敬老院的访问,了解目前中国老年人疗养情况,以及老年人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

实践单位为乐颐敬老院,选择的原因为:该敬老院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属于中等水平,能较好的反映当代社会敬老院的发展状况。

二、实践内容

1.实践方案:本次实践以小组为单位,四到五个人为一个小组,负责两个老人。

主要以谈话和表演节目、做游戏的方式进行,另外一些小组还主动帮助老人料理一些生活,比如洗头、喂饭等。

通过与老人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了解他们日常生活以及内心的想法。

另外,还通过实地观察,以及与该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查敬老院实际工作状况、工作中的困难和老年人社会工作整体发展。

2.具体过程:我们一大早就来到乐颐敬老院,该敬老院的地理位置不是很好,位于几栋高大建筑之间,很难接受到充足的阳关,这对老人的身体是很不利的,特别是现在冬天,一些身体不好的老人很容易生病。

敬老院的规模不是很大,一座简单构造的两层小楼房,房前一个狭窄的小院子,院内是些简单的花花草草和健身器材。

里面的老人并不是特别多,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可能刚刚起来,都在院子里活动。

整个敬老院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好。

首先对于我们的到来老人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热情;其次。

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并不是很好,对老人的照顾也不是很尽心。

虽然给我这样一些负面的印象,但是我们仍然抱着很大的积极性去开展活动。

在与老人的互动中,大部分老人还是比较配合的在表演节目和做游戏的环节,气氛也十分融洽,但是一些老人由于身体原因,听的不是很清楚或者说话不清楚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便。

我们为了这次实践活动准备了几个节目,包括两首合唱的歌曲和两段舞蹈,还排了一个小型的话剧,老人们在观看的过程中都很认真。

在做游戏环节,一些会手工的同学还提前准备了一些作品作为游戏的奖品,这也提高了老人们的参与热情。

在与老人的交谈中,我们尽量做到不触及老人的隐私和一些伤心事,因为大部分来到这里的老人都是由于儿女不愿意照顾他们或是不想照顾他们,他们渴望家的温暖,亲人的陪伴。

我觉得这是无论再好的生活条件都不能替代的。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这里的工作人员都不是很尽心地在照顾老人,老人的穿着都不是很好,住宿条件都很差,生活用品都很久,而一些工作人员还在一边很悠闲地看电视,也不经常和老人进行交流,所以很多老人都感觉很孤独、寂寞,都不喜欢这里,更别说把这里当成是家了。

他们感觉自己被抛弃、遗忘,只有等待死亡,这些都令我们同学感到很难过,却又无能为力。

三、实践结果以及分析

结束了当天的实践后,我感到很不轻松,从这些老人的眼中,我读到一种深深的绝望,孤独,我想这除了是因为他们的儿女不孝顺造成的外,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社会。

这里的老人大多身体不是很好,甚至有些都不能自理,他们觉得自己不再被儿女需要,不再被社会需要,只是一个累赘,等待死亡,所以他们不把敬老院看作是自己的一个家,这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收容所,一个社会唯一能容纳他们的地方而已。

这令我反思,究竟怎样为老人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仅仅只是提高老人的生活条件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人活着的意义不仅在于吃饱穿暖,还要有精神上的满足,就像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介绍的一样,人首先需要生理上的保障,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

然后是安全上的需要,包括:人身安全、健康保障、资源所有性、财产所有性、道德保障、工作职位保障、家庭安全。

其次是情感和归属的需要,这就包括了亲情。

接着是尊重的需要,包括:自我尊重、信心、成就、对他人尊重、被他人尊重。

最后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达到自我实现境界的`人,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解决问题能力增强,自觉性提高,善于独立处事,要求不受打扰地独处,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

只有在低层次的需求满足后,才回有高层次的需求。

我们国内的很多养老机构大多只重视老人的最基本的需求,及生理需求,而忽略了其他的需求,或者根本就认为老人没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这些都是我们老年人社会工作中的思想误区。

在这点上,国外的养老机构的做法很值得借鉴。

有报道新闻说国外有家养老院,为老人们制定了一整套延缓衰老、保持年轻的课程,每天都给老人们布置作业,鼓励他们开动脑筋。

这就是为了满足老人自我实现的需要。

反观我们的养老院,最常见的情景是老人们在一块儿闲聊,除了偶尔打牌下棋,就是毫无兴致地翻翻报纸杂志,或独自散步,或呆坐着晒太阳。

院方开展的集体活动很少。

不动脑筋,精神空虚,会加速人的衰老,可我们的很多养老院显然没意识到这一点,把对老人的关心、体贴单一地表现在物质条件改善、生活待遇提高上,精神方面却很少顾及,老人在养老院只能消磨时光,闲度余生。

有些老年人刚进养老院时还挺有精神,几个月呆下来,便苍老了许多,衰老的速度很让家人担心。

只有当一些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来到养老院时,和老人们做游戏、聊聊天,他们才会很开心地笑。

其实国外养老院的不老经早已告诉我们,让老人们快乐、充实一点,有时并不需要多大的成本。

(一)对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基数过大,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但在社会服务系统完善以前,这种养老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社会养老又存在明显的不足,同时很难设想政府能够拿出一笔巨大的资金建立众多的养老机构。

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建立完善的服务系统,通过良好的社会服务帮助老年人在原有住所内安度晚年;二是要建设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或对现有住宅进行改造,以适应老年人需要,使家庭养老成为可能。

老年人退休后仍住在原有社区,保持原有社会关系的连续性;同时鼓励活跃期和自理期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原有专长,投入到社区建设中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负责社区安全巡视与监管,参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

这样,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不仅能为社区建设贡献余热,而且能通过劳动充分肯定自身的社会价值,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延缓衰老过程。

既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又可减轻政府负担。

(二)关于老年居住环境的创造

采用社区服务与家庭养老结合的养老模式,应注重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并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住宅建设上应考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日本建设省在1995年推出了长寿社会对应住宅设计指针,规定今后所有住宅建设都应考虑老年人生活需求,尽可能在同一楼层配置门厅、厕所、浴室、老年卧室,在楼梯、厕所、走廊等空间设置扶手,厕所、浴室尽可能确保可供护理的空间,为老年人创造独立生活的居住环境,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在住宅建设中至少应在多层住宅的底层按照老年住宅的要求进行设计,或为改造成为老年住宅创造条件,如减少室内外高差、将踏步改为坡道、将浴缸与洗脸盆分开以做到干湿分离等等。

2.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文化设施。

目前在大多数居住区中服务设施十分欠缺,社会服务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老年人仅有的娱乐场所就是条件简陋的麻将室。

这种状况亟待改变,建议在居住区规划中配套建设老年人活动设施,如修建老年人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和交往场所;修建老年人日托中心,白天可为老年人提供餐饮等服务,晚上老年人可回到家中与儿女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卫生保健等服务,同时可吸收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

7. 社会老龄化调查报告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穗做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乎族滚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岁余)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养老形式调查情况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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