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职职工死亡养老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后其社保卡上关于养老金的金额及利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同时依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过世职工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具体继承方式和领取方式参照有关规定,准备单位证明、死亡证明、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收款人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社保局保险关系科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未退休人死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养老保险是分两部分专组成的。我们属工作时交的五险一金里有养老保险,这部分钱是个人缴纳,直接进入个人账户,等于是你工资的一部分,只是这么多年,给你存起来了而已。
所以这部分钱款是可以取出来,可以继承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和遗属补助金等。
知识拓展:
这个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③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中途死亡退费标准
申请办理退费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缴费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2、原委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根据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核定应退费金额,签署意见后由退费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复核;3、征缴中心业务科室对退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后,签署复核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签定并加盖中心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交退费申请人;4、退费申请人携带经征缴中心审核后的相关材料分别到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领应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费款。
主要是三笔钱,一定要记住:1、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退还假如个人养老保险交费基数选择的是3800元,那么每个月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钱是:3800*8%=304元;个人虽然按照20%交费比例交费,但是进入个人账户的是8%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钱,也会有利息;如果没有退休就身故,意味着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钱和利息可以全额退回,假如账户中有10万,那就退10万;如果已经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可以退回,如果已经领了1万,那么剩余9万可以退回来。
2、丧葬费从2021年9.1日开始,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全国企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统一,为2倍的当地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如果当地月平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那么丧葬费就是8000元;3、抚恤金尚未办理退休的人员:缴费年限小于5年,发放3个月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5-10年,发放6个月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满10-15年,发放9个月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大于30年,按照30年计算,最长发放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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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67岁死亡后,已经登记死亡证明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死亡养老金怎么办?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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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养老保险怎么退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养老金死亡后多领的退到哪个科扩展阅读: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