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专家建议“分层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将带来哪些改变
所谓“分层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就是在现在的基础上分年龄段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比如60岁每月300元;70岁每月400元;80岁每月500元;90岁以上1000元,总的目的就是要让农村老人在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的基础上, 能体面一些,不至于问子女伸手要钱,不至于6-70岁还要外出打工。
现在的六七十岁乃至年龄更大一些的农村老人,为了国家的建设是做出过巨大的贡献的,现在她们老了,丧失了劳动力,却没有得到相应地待遇,就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连退休金都没有,这是极不公平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我是非常期待这个建议能尽快实施的。
㈡ 江苏省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几个阶段
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分析及对策
时间: 2007-11-23
张骏钢
江苏农保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农保工作是根据原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995]51号)、省政府1997年8月颁布的《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文件开展起来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992-1998年为试点起步阶段,1999-2002年为整顿规范阶段,2003年至今为探索发展阶段。截止2006年6月,全省已有13个省辖市、101个县(市、区)、1310个乡(镇)建立了农保制度,参保人数已达859.95万人(含乡镇企业职工),基金积累总额74.45亿元,领取养老金人数127.57万人,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农保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参保人数和基金积累居全国首位。但是,从我们调查了解和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农保覆盖面窄
从表1中可以看出:目前,全省农业人口3699.88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人口2665万人。而我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仅为859.95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3.2%,占农村劳动力人口32.2%;南京、姜堰、建湖参保人数较少,覆盖率较低,其余地区情况大体相同。因此,总体来讲,参保覆盖面过窄,社会保障功能难以发挥和实现。
(二)保费收缴呈下降趋势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经历了1996-1997两年的全面发展后,保费的收缴逐步呈下降趋势,另有部分市、县(主要是苏北地区)2000年至今,保费的收缴基本处于半停滞或停业状态。
(三)保费水平偏低
纯农村、乡镇企业职工是占多数,而村组干部、个体工商户等是占少数。如以苏中地区姜堰市为例,纯农民和乡镇企业职工缴费人数占总缴费人数95.3%。
纯农民虽然缴费的人数占多数,但人均缴费额却比较低。而村组干部虽然缴费的人数少,但人均缴费却比较高。如姜堰市,农民参保人数82293人,占77.9%,但人均缴费只有105元/年,而村组干部缴费人数751人,占0.007%,但人均缴费额却达5000元/年。
缴费在300元以下的人数占多数,300元以上的人数占少数。如南京市缴费在300元以下的人数261280人,占70%,300元以上的人数111990人,占30%。
纯个人缴费的占多数,由集体或企业补助的占少数。而且,苏中、苏北完全个人缴费的比重更大。
(四)享受的待遇偏低
50元以下的领取人员占大多数,50元以上的领取人员占少数。如苏北的建湖县,领取月标准在50元以下的1141人,占领取人数的69.8%,而领取月标准在50元以上的495人,占领取人数的30.2%。全省普遍领取的标准比较低,起不到基本保障作用。
最高的月领取标准2380元,是建湖县的一个暴发户给他妻子一次性缴的27万元保费计算出来的。这些只是个别现象。由于原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了个人的投机行为。最低的月领取标准只有0.7元,也是建湖县的一个农民,只缴了一年的保费(每月2元)后,就停止了缴费。这种情况在苏中、苏北一些地方存在,但数量不是很多,目前,基本上已经一次性的退给了本人。
二、问题分析
(一)从基本原则来看:缺乏社会保险的属性。
现行的农保制度,强调的是政府组织引导,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很重要的属性就是带有强制性。所有社会公民都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但同时必须要尽义务,也就是讲,社会保险是第一性的,每个公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权利的同时,必须有义务首先参加由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险,而不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问题。
(二)从筹资的模式上看,没有体现政府的责任。
现行的农保筹资模式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但在实际操作中,除少数村组干部给予一定的集体补助外,农民没有集体补助,纯属个人缴费,个人积累,自我养老方式,政府没有给予物质帮助和财力支持。农民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觉得参保没有优越感,从中得不到实惠,所以,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吸引力,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三)从保护农民的利益看,缺乏公共财力支撑。
现行的农保制度,业务经办机构实行自收自支,不纳入财政预算,政府财政不解决农保经办机构的办公和人员经费,只是从农民缴纳的保费中提取3%的管理费中列支。目前,在各类社会保险制度上,都没有提取管理费,惟独农保提取管理费,这显然不合适,这不仅不符合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而且,开展农保工作,政府不但没有给予参保农民补贴,反而要从农民参保费中提取管理费,这不是减轻农民负担,而是侵害农民利益,挫伤农民投保积极性,制约了农保事业健康发展。
(四)从制度设计上看,没有配套的增长机制。
现行的农保制度,是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养老制度。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参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多投多领,养老金没有增长机制,养老金的标准终生不调,其实质就是农民缴费期间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相当于银行零存整取,领取期间养老金计发标准相当于银行整存零取。养老金标准不能随经济发展水平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因此,缺乏吸引力。
三、对策建议
(一)尽快出台全省统一的新型农保制度指导性意见。农保制度要创新发展,必须要有规范性文件作为基础和支撑,目前省内只有无锡和苏州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管理办法,各地在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下,发展方向不明,进一步推进农保工作存在很大制度阻力。建议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在全省推行新型农保制度的意见。
(二)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和公共财政投入,逐步建立起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应把推进农保创新工作列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应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对农村多予少取”的原则,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力度,切实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财政支农项目之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比例。对财政困难地区,建议增加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
(三)进一步加强农保队伍的建设。做好农保队伍的稳定工作,是农保制度创新的基础和保证。建议按照“精简队伍、依事设岗”的原则,重点解决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改变现行的从农保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做法,保证农保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同步实施老年农村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农村老年居民曾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过很大贡献,但现有保障制度并未覆盖到这一人群,从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角度出发,应推行苏州、无锡两地的做法予以养老补贴,使这部分人群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从苏州、无锡实施情况看,通过老年农民养老补贴的制度激励作用,推动整个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㈢ 连云港农村养老金情况
连云港市将在6月底前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届时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均可领到每月专60元的基础养属老金。
按照全国、全省新农保工作会议部署,连云港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连云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该市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新农保实施办法中提出,今年基本实现适龄人员参保全覆盖,参保覆盖率不低于90%,基本养老金发放率不低于95%。同时,在政策制定上进行了创新。
根据市情,连云港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60元,今后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提高标准,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缴费档次,并规定对农民个人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50元,鼓励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此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参加新农保人数为110万人,参保率为70%,今年新增参保84.6万人,全市共有8.1万人领取了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工作在苏北处于领先地位。
㈣ 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农民退休制度让65岁农民老有所养你认为咋样呢
国家现在发展了,奔小康了,劳作一辈子的老年农民们,也该享受咱们国家强盛带来的红利了,小辈们进城务工了,留守的农村老人,很多靠自己居家养老,如能领上国家养老金,上岁数的农村老人,心里就踏实多了,这个建议如能实施,起码有以下几点好处:
老家乡村常见的情况是,老人上岁数之后,子女之间为了养老支出,谁多谁少,经常互相争执,说白了如果老人有自己的养老金,又怎会有这些纠纷呢?
农民退休制度的建议是大好事,虽然这次王学坤委员的提议,因为种种原因没通过,但也给了很多农村老人希望,毕竟,同为国家的劳动者,农村老人年轻时也一样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现在国家发展了,理应考虑让农村老人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了!
㈤ 江苏省2019年农村户口60岁以上养老保险金是多少钱一月
江苏苏中地区吧,我爸和我说 今年涨了60,现在一脊键誉个月有300多。
看每个地区樱段的社会平均工资吧。
苏南苏北差异肯定不小亮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