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子拿走父母养老钱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要回
儿子拿走父母养老钱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要回,他竟然不还了
60多岁的市民张老伯昨天来到“有请律师”咨询现场。张老伯退休多年,他和老伴儿攒了100多万元的养老钱,想找个理财的渠道。去年,儿子小张找到父亲,称有一个理财产品,门槛比较高,要100万,但回报比较丰厚。张老伯仔细了解后,觉得这个理财产品靠谱,于是在儿子带领下来到了一家投资公司。
不过,投资公司表示,张老伯年纪太大了,不能参与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不过他可以委托儿子小张代为理财。于是,在没有签订任何借款协议或者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小张和投资公司签订了合同,然后张老伯便将钱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入了投资公司的指定账户。
最近,张老伯去找儿子商议取款事宜时,小张却变了卦,称这笔钱是父亲给他的,不会还给父亲了。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斌
张老伯的做法存在很大风险,他要回钱会很难。“好在钱是张老伯通过银行转账的,这算是一个比较关键的证据,但他还需要证明这是一个委托,并且要证明并非将这些钱赠与儿子。”王斌说,要搜集这些证据比较困难,如今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小张协商,让其退钱,毕竟双方还有亲情在,如果闹上法庭,最终可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亲戚想“借”学区房
借还是不借
周老先生儿子名下有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为是双学区房,总价300多万元。最近,周老先生的一个亲戚找到他,称因为家里的孩子想上好学校,但经济条件所限,买不起学区房,想“借”周老先生儿子的这套房。
因为是比较亲近的亲戚,而且平时关系不错,周老先生没好意思回绝。事后,周老先生多方咨询后,发现这上学“借”房可不是那么简单,不是让亲戚过来住就行了,而是要将房产过户到亲戚名下。这下周老先生犯了难,如此“借”房怎么借,该不该借?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功
如果周老先生把房子“借”给亲戚,不仅操作有难度,而且风险很大。“根据《物权法》,房产的归属是看产权登记的,如果你儿子将房产过户到你亲戚名下,那就意味着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和你儿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陈功进一步分析,就算真出“借”房子,怎么办过户手续?如果通过赠与,那么周老先生一家没有任何保障;如果是通过房产交易,那么其亲戚还得准备相应的购房款,“当然,周老先生儿子可以让对方打一个欠条作为证据,但房子是确确实实过户到他人名下了,钱能否要回,很难说。”
母亲还健在
子女竟要来分割房产
市民江先生兄弟姊妹一共三人,父亲前两年去世了,母亲还健在。江先生说,母亲今年80多岁了,身体一直不错,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当初父母的共同财产。
“前段时间,我大姐突然拿出了一份母亲房产拆迁分割协议,让我在上面签字。”江先生说,对于父母的房产他本身并不想争,可对于这份协议,他想知道如果签订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江苏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赟
江先生母亲还健在,兄妹三人签订的有关父母房产拆迁分割的协议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房子都不是你们的,你们根本就无权分割。”刘赟说,而且江先生的母亲对这份协议也没有签字认可,因此协议无效。
“假如我母亲在这份协议上签字认可了,那她百年后,这份协议还有效吗?”江先生询问。
对此,刘赟表示,如果房产是江先生父母共同所有,那么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母亲仅对其所占房屋产权的份额享有分配的权利。剩余部分,归江先生三兄妹共有。
B. 去法院起诉儿女不赡养老人该走什么程序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释义:本条是关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