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计算社保退休工资
社保退休工资(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个人缴费情况、缴费年限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较为复杂,但可以通过以下关键步骤进行简要说明:
个人缴费部分:
基础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如有):
综上所述,社保退休工资的计算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多个因素和复杂的计算公式。因此,在具体计算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结果。
Ⅱ 如何计算自己养老金能领多少
一、养老金怎么计算退休领取金额
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案例:父亲目前已缴纳9年900元=8100元,在年满60周岁核算待遇时,是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总额+历年利息+补贴)/139+基础养老金(95元)=参保人每月领取待遇金额。经县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查询,来信人的父亲目前已缴纳9年×900元=8100元,但2018年应缴纳的900元及一次性补足15年的4500元尚未到账(预计于本月15日扣款),若全部到账后,来信人父亲的缴费总额将为13500元。
根据计算公式:(13500元+目前累计利息882.55元+目前补贴510元)/139+基础养老金(95元)=202.14元。因来信人的父亲目前尚有未缴纳金额,故此金额系根据目前的缴费情况进行的初步计算,实际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时,其领取额应略有上浮。
Ⅲ 湖南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湖南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1加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2、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1.3%;
3、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4、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差额与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有关,且与退休时间、重算补发时间、计发基数涨幅有关。
社保的计算要素:
1、缴费年限:指个人累计缴纳社保费的年数;
2、缴费基数:通常是个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
3、替代率: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得出的退休金占工资的比例;
4、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社保账户中累计的部分,包括个人缴费和利息累计;
5、社会平均工资:退休时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
综上所述,湖南退休工资的计算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其中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挂钩,过渡性养老金与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相关,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取决于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计发月数,养老金重算补发差额还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缴费指数、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55号)
无具体条款
在湖南省2022年1月至11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将会迎来重算补发,在重算之后,湖南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可以提高不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Ⅳ 社保养老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社保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多少钱视缴费基数而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1、个人账户部分金额:自己交的话,40%进入这个账记,60%进入统筹账户。这个数据在档案中每年都有记录。2、计发月数:指按人口平均寿命算得的可能应该发养老金的月数,一般男性都是60岁退休,除以139,一般女性都是55岁退休的,除以170。这其中有个表专门定好了的,如50岁退休除以195,65岁退休除以101。养老金领取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人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开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