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年义务兵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1. 义务兵参军期间,其军龄可视同为缴费年限,这意味着当兵的时间可以用来抵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的缴费年数。
2. 退役军人在退役后,可以将服现役的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从而确定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的要求,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对于部分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复员干部,他们可以凭借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为缴费年限,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包括军龄)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4. 义务兵退伍后,如果部队只为其缴纳了两年的养老保险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将与个人未来13年的缴费合并计算。如果就业,用人单位和个人需共同缴纳剩余费用;如果自主就业,则需自行每年缴纳,费用大约为每年4000元左右。
5. 对于农村籍退役士兵,指的是在1954年11月1日后参军,6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士兵,每人每月可获得10元的补助。此标准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6. 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得出。两者之和即为每月应领取的养老金。
7. 在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固定职工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将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者负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B. 退伍军人有养老保险吗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 养老保险 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 社会保险 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 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 工龄 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C. 当了五年兵,已经退伍了,请问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买
退伍军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兵龄视同交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军龄+缴费年限=15年。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一寸照片,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就可以。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