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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改养老院排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05-05 01:28:55

1.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龙山新城B18号楼4.5.6单元一楼打通民用住房改建为养老院

有这事儿呢?你在这里发,没啥用吧,直接去相关部门吧,一级一级往上找吧,实在不行,就联系电视台,一个曝光,相关部门就会开始注意啦,比啥都好使

2. 养老院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的功能有哪些

就我所了解的,应该有以下这些功能:
一、医生工作站
包括入住评估、医嘱管理、电子病历、医嘱查询、病案首页、医嘱修改记录查询、医嘱打印、医生排班、医生提成核算。
二、护士工作站
满足护士进行护嘱管理、床位一览、查对医嘱、医嘱执行、记账管理、餐饮管理、水电管理、外出登记、体温单、设计床位、理疗执行、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请假查询。
三、药房管理
实现养老院药房信息化管理,包括发药、退药、采购申请、采购入库、科室领药、科室退药、药房盘点、出入库审核、库存查询、药房单据查询、库存不足警报、药品调价等。
四、费用管理
满足养老院和长者所有费用查询和管理,包括预收费、月费清单、月度结算、月费标准、欠费长者查询、发票查询、费用明细查询、收入查询、补贴管理等模块。
五、接待管理
包括办理预约、办理入住、入住签约、办理退住、办理续约、折扣管理、变更管理、到期提醒、房态图、长者详情、长者生日提醒、楼层入住比例统计等功能模块,实现养老院接待管理智能化、系统化。
六、后勤管理
涵盖养老院的膳食管理、工程维修、宿舍管理、洗衣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七、物资管理
全面掌控养老院的物资情况,提高资源利用率,主要包括采购申请、采购入库、物品出库、退货出库、报损出库、出入库审核、仓库盘点、物品库存查询、库存不足警报等。
八、客户关系管理
以“老人为中心”开展养老院管理工作,通过微信预约、微信随访、长者生日提醒、养老资讯推送、养老院活动推送、家属投诉与建议、在线留言等提高老人及其家属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九、报表系统
提供多样化报表功能,满足管理者实时了解养老院一切信息。主要包括入住人次统计表、长者类别汇总表、费用类别汇总表、支付方式汇总表、预收款统计报表、长者事故责任统计、长者外出统计、家属探视统计表、长者来源分析表、长者年龄性别分析表、长者疾病分析表、床位入住率分析表等。
十、其他系统及接口
系统满足多样化的接口,社工管理、人事管理、呼叫系统接口、考勤系统接口、门禁系统接口、财务系统接口。
十一、系统维护
包括药品项目维护、医疗项目维护、材料项目维护、数据字典维护、套餐维护、用户权限设置、发布信息、设置打印机等功能维护。

3. 办养老院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审批

申办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

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仓库改养老院排污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

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各级民政部门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

《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对于由民政部门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养老机构,可以相应简化备案手续。养老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

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属于捐助性法人,民政部门还应当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止变更性质。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依照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推动将修改涉及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建设运营补贴等与许可管理直接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不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造成政策断档。

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及时将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改革措施等,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者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特别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广大老年人理解掌握。

此外,民政部表示,将在修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对养老机构指导、监督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以便尽快提出改进措施。

4. 养老院如何取得土地

这个,你可以看看划拨用地目录的。x0dx0a划拨用地目录x0dx0a x0dx0a(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0dx0a x0dx0a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x0dx0a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x0dx0a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x0dx0a四、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x0dx0a五、本目录施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x0dx0a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同时废止。x0dx0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x0dx0a(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x0dx0a1.办公用地x0dx0a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x0dx0a(二)军事用地x0dx0a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x0dx0a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x0dx0a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x0dx0a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x0dx0a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x0dx0a6.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x0dx0a7.其他军事设施。x0dx0a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x0dx0a(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x0dx0a1.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x0dx0a2.燃气供应设施: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输配气设施。x0dx0a3.供热设施:包括热电厂、热力网设施。x0dx0a4.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总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x0dx0a5.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他环卫设施。x0dx0a6.道路广场: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广场。x0dx0a7.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防护绿地。x0dx0a(四)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x0dx0a1.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所)。x0dx0a2.邮政运输、物流配送中心。x0dx0a3.邮件转运站。x0dx0a4.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x0dx0a5.集装容器(邮袋、报皮)维护调配处理场。x0dx0a(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x0dx0a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x0dx0a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x0dx0a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x0dx0a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x0dx0a(六)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x0dx0a1.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x0dx0a2.科研机构办公设施。x0dx0a(七)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x0dx0a1.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x0dx0a2.体育信息、科研、兴奋剂检测设施。x0dx0a3.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x0dx0a(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x0dx0a1.图书馆。x0dx0a2.博物馆。x0dx0a3.文化馆。x0dx0a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x0dx0a(九)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x0dx0a1.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x0dx0a2.各级政府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x0dx0a3.各级政府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x0dx0a(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x0dx0a1.福利性住宅。x0dx0a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x0dx0a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x0dx0a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x0dx0a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x0dx0a6.收容遣送设施。x0dx0a7.殡葬设施。x0dx0a〖BT4〗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x0dx0a(十一)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x0dx0a1.油(气、水)井场及作业配套设施。x0dx0a2.油(气、汽、水)计量站、转接站、增压站、热采站、处理厂(站)、联合站、注水(气、汽、化学助剂)站、配气(水)站、原油(气)库、海上油气陆上终端。x0dx0a3.防腐、防砂、钻井泥浆、三次采油制剂厂(站)材料配制站(厂、车间)、预制厂(车间)。x0dx0a4.油(气)田机械、设备、仪器、管材加工和维修设施。x0dx0a5.油、气(汽)、水集输和长输管道、专用交通运输设施。x0dx0a6.油(气)田物资仓库(站)、露天货场、废旧料场、成品油(气)库(站)、液化气站。x0dx0a7.供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通讯设施。x0dx0a8.环境保护检测、污染治理、废旧料(物)综合处理设施。x0dx0a9.消防、安全、保卫设施。x0dx0a(十二)煤炭设施用地x0dx0a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场地。x0dx0a2.矿井通风、抽放瓦斯、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井下热害防治设施。x0dx0a3.采掘场与疏干设施(含控制站)。x0dx0a4.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x0dx0a5.矿区内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供应与维修设施。x0dx0a6.矿区生产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x0dx0a7.矿山救护、消防防护设施。x0dx0a8.中心试验站。x0dx0a9.专用交通、运输设施。x0dx0a(十三)电力设施用地x0dx0a1.发(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x0dx0a2.发(变)电厂(站)的专用交通设施。x0dx0a3.配套环保、安全防护设施。x0dx0a4.火力发电工程配电装置、网控楼、通信楼、微波塔。x0dx0a5.火力发电工程循环水管(沟)、冷却塔(池)、阀门井水工设施。x0dx0a6.火力发电工程燃料供应、供热设施,化学楼、输煤综合楼,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x0dx0a7.火力发电工程乙炔站、制氢(氧)站,化学水处理设施。x0dx0a8.核能发电工程应急给水储存室、循环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环水进排水口及管沟、加氯间、配电装置。x0dx0a9.核能发电工程燃油储运及油处理设施。x0dx0a10.核能发电工程制氢站及相应设施。x0dx0a11.核能发电工程淡水水源设施,净水设施、污水、废水处理装置。x0dx0a12.新能源发电工程电机,厢变、输电(含专用送出工程)、变电站设施,资源观测设施。x0dx0a13.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维护、检修道路。x0dx0a14.变(配)电装置,直流输电换流站及接地极。x0dx0a15.输变电、配电工程给排水、水处理等水工设施。x0dx0a16.输变电工区、高压工区。x0dx0a(十四)水利设施用地x0dx0a1.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施。x0dx0a2.水库淹没区。x0dx0a3.堤防工程。x0dx0a4.河道治理工程。x0dx0a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道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x0dx0a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x0dx0a7.取水系统:包括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x0dx0a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渠、隧道、管道、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压(抽、排)泵站、水厂。x0dx0a9.防汛抗旱通信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x0dx0a10.水土保持管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x0dx0a(十五)铁路交通设施用地x0dx0a1.铁路线路、车站及站场设施。x0dx0a2.铁路运输生产及维修、养护设施。x0dx0a3.铁路防洪、防冻、防雪、防风沙设施(含苗圃及植被保护带)、生产防疫、环保、水保设施。x0dx0a4.铁路给排水、供电、供暖、制冷、节能、专用通信、信号、信息系统设施。x0dx0a5.铁路轮渡、码头及相应的防风、防浪堤、护岸、栈桥、渡船整备设施。x0dx0a6.铁路专用物资仓储库(场)。x0dx0a7.铁路安全守备、消防、战备设施。x0dx0a(十六)公路交通设施用地x0dx0a1.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道和渡口。x0dx0a2.公路通信、监控、安全设施。x0dx0a3.高速公路服务区(区内经营性用地除外)。x0dx0a4.公路养护道班(工区)。x0dx0a5.公路线路用地界外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防洪、防雪、防波、防风沙设施及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x0dx0a(十七)水路交通设施用地x0dx0a1.码头、栈桥、防波堤、防沙导流堤、引堤、护岸、围堰水工工程。x0dx0a2.人工开挖的航道、港池、锚地及停泊区工程。x0dx0a3.港口生产作业区。x0dx0a4.港口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维修设施。x0dx0a5.港口专用铁路、公路、管道设施。x0dx0a6.港口给排水、供电、供暖、节能、防洪设施。x0dx0a7.水上安全监督(包括沿海和内河)、救助打捞、港航消防设施。x0dx0a8.通讯导航设施、环境保护设施。x0dx0a9.内河航运管理设施、内河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及管理维修区。x0dx0a(十八)民用机场设施用地x0dx0a1.机场飞行区。x0dx0a2.公共航空运输客、货业务设施:包括航站楼、机场场区内的货运库(站)、特殊货物(危险品)业务仓库。x0dx0a3.空中交通管理系统。x0dx0a4.航材供应、航空器维修、适航检查及校验设施。x0dx0a5.机场地面专用设备、特种车辆保障设施。x0dx0a6.油料运输、中转、储油及加油设施。x0dx0a7.消防、应急救援、安全检查、机场公用设施。x0dx0a8.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航空垃圾处理、环保监测、防噪声设施。x0dx0a9.训练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公共航运机场中的通用航空业务配套设施。x0dx0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x0dx0a(十九)特殊用地x0dx0a1.监狱。x0dx0a2.劳教所。x0dx0a3.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5. 养老院如何取得土地

这个,你可以看看划拨用地目录的。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五、本目录施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6.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1.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
2.燃气供应设施: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输配气设施。
3.供热设施:包括热电厂、热力网设施。
4.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总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
5.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他环卫设施。
6.道路广场: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广场。
7.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防护绿地。
(四)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
1.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所)。
2.邮政运输、物流配送中心。
3.邮件转运站。
4.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5.集装容器(邮袋、报皮)维护调配处理场。
(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六)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
1.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
2.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七)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
1.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
2.体育信息、科研、兴奋剂检测设施。
3.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
(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1.图书馆。
2.博物馆。
3.文化馆。
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九)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1.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
2.各级政府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
3.各级政府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福利性住宅。
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
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
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
6.收容遣送设施。
7.殡葬设施。
〖BT4〗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十一)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
1.油(气、水)井场及作业配套设施。
2.油(气、汽、水)计量站、转接站、增压站、热采站、处理厂(站)、联合站、注水(气、汽、化学助剂)站、配气(水)站、原油(气)库、海上油气陆上终端。
3.防腐、防砂、钻井泥浆、三次采油制剂厂(站)材料配制站(厂、车间)、预制厂(车间)。
4.油(气)田机械、设备、仪器、管材加工和维修设施。
5.油、气(汽)、水集输和长输管道、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6.油(气)田物资仓库(站)、露天货场、废旧料场、成品油(气)库(站)、液化气站。
7.供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通讯设施。
8.环境保护检测、污染治理、废旧料(物)综合处理设施。
9.消防、安全、保卫设施。
(十二)煤炭设施用地
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场地。
2.矿井通风、抽放瓦斯、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井下热害防治设施。
3.采掘场与疏干设施(含控制站)。
4.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
5.矿区内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供应与维修设施。
6.矿区生产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
7.矿山救护、消防防护设施。
8.中心试验站。
9.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十三)电力设施用地
1.发(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
2.发(变)电厂(站)的专用交通设施。
3.配套环保、安全防护设施。
4.火力发电工程配电装置、网控楼、通信楼、微波塔。
5.火力发电工程循环水管(沟)、冷却塔(池)、阀门井水工设施。
6.火力发电工程燃料供应、供热设施,化学楼、输煤综合楼,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
7.火力发电工程乙炔站、制氢(氧)站,化学水处理设施。
8.核能发电工程应急给水储存室、循环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环水进排水口及管沟、加氯间、配电装置。
9.核能发电工程燃油储运及油处理设施。
10.核能发电工程制氢站及相应设施。
11.核能发电工程淡水水源设施,净水设施、污水、废水处理装置。
12.新能源发电工程电机,厢变、输电(含专用送出工程)、变电站设施,资源观测设施。
13.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维护、检修道路。
14.变(配)电装置,直流输电换流站及接地极。
15.输变电、配电工程给排水、水处理等水工设施。
16.输变电工区、高压工区。
(十四)水利设施用地
1.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施。
2.水库淹没区。
3.堤防工程。
4.河道治理工程。
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道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
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
7.取水系统:包括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
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渠、隧道、管道、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压(抽、排)泵站、水厂。
9.防汛抗旱通信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
10.水土保持管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
(十五)铁路交通设施用地
1.铁路线路、车站及站场设施。
2.铁路运输生产及维修、养护设施。
3.铁路防洪、防冻、防雪、防风沙设施(含苗圃及植被保护带)、生产防疫、环保、水保设施。
4.铁路给排水、供电、供暖、制冷、节能、专用通信、信号、信息系统设施。
5.铁路轮渡、码头及相应的防风、防浪堤、护岸、栈桥、渡船整备设施。
6.铁路专用物资仓储库(场)。
7.铁路安全守备、消防、战备设施。
(十六)公路交通设施用地
1.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道和渡口。
2.公路通信、监控、安全设施。
3.高速公路服务区(区内经营性用地除外)。
4.公路养护道班(工区)。
5.公路线路用地界外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防洪、防雪、防波、防风沙设施及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
(十七)水路交通设施用地
1.码头、栈桥、防波堤、防沙导流堤、引堤、护岸、围堰水工工程。
2.人工开挖的航道、港池、锚地及停泊区工程。
3.港口生产作业区。
4.港口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维修设施。
5.港口专用铁路、公路、管道设施。
6.港口给排水、供电、供暖、节能、防洪设施。
7.水上安全监督(包括沿海和内河)、救助打捞、港航消防设施。
8.通讯导航设施、环境保护设施。
9.内河航运管理设施、内河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及管理维修区。
(十八)民用机场设施用地
1.机场飞行区。
2.公共航空运输客、货业务设施:包括航站楼、机场场区内的货运库(站)、特殊货物(危险品)业务仓库。
3.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4.航材供应、航空器维修、适航检查及校验设施。
5.机场地面专用设备、特种车辆保障设施。
6.油料运输、中转、储油及加油设施。
7.消防、应急救援、安全检查、机场公用设施。
8.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航空垃圾处理、环保监测、防噪声设施。
9.训练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公共航运机场中的通用航空业务配套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十九)特殊用地
1.监狱。
2.劳教所。
3.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6. 养老院地面是使用地面防滑剂好还是铺防滑垫好

敬老院、养老院的接待处和公共区域、走廊、卧室、浴室/洗手间、餐厅、楼梯、治疗室/康复中心、文化娱乐场所、洗衣间等都是老人每天都会接触的场所,选择一款高效优质的防滑剂,提高地面防滑摩擦系数,是守护老人健康的标准之一。
其要求应满足以下特点:
1、应选择水溶性,无毒无味,无色透明,不会改变地面本身外观,施工方便简单,适用于大众化,方便与人施工。
2、具有超强的渗透力,能有效渗入地面毛细管道,通过与地面砖的化学作用,使该管道增宽,遇水或油渍时与脚底接触能形成物理的吸盘作用,地面越湿滑,效果越显著,适用于各种石材的表面,例如大理石、瓷砖、人造花岗岩、混泥土、抛光砖、陶瓷、浴盆等
3、老人行其上面安全!即使将来地表部分磨损,其内部已有的结合改变部分稳定且有一定深度,因而可保持长久防滑效果!使用前后的表面摩擦系数可以由一般的0.2-0.4上升到0.8-0.9。
4、常规使用频率可以保持10年以上防滑效果,地面地面砖防滑剂为高分子水性聚合物,使用后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
然而,市场中能满足上述需求的少之又少,即使满足也存在着过多的缺点或者操作不方便等因素,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了这些防滑效果不好的产品正在被摒弃。那么是否能找到一种防滑效果好,操作简便,对人体无害的产品呢?鸿迪防滑剂的出现,让梦想成为了现实。
鸿迪防滑剂
鸿迪防滑剂--济南鸿迪防滑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总经销。是一款无色无味,安全无毒环保的专利产品,德国专业技术,采用德国微量元素,无机酸、果酸水溶制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消毒杀菌剂等提炼而成。已注册商标,并获得多个国际权威机构的检测认证。经医学院验证无健康危害。经国家消防局经验不属于易燃品,危险品,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高效、广谱、快速、安全、无残留、不污染环境的防滑防护产品。
经持证上岗的专业施工人员施工后,在不改变瓷砖原貌的前提下,可使砖面摩擦系数大幅提升,服务专业高效,防滑效果明显持久,工艺环保绿色科技,养护后防滑效果即可显现神奇效果,保质期10年以上,遇水遇油防滑效果更明显。并具很强的耐化学性、耐候性、抗高压、抗紫外线性、抗重力摩擦等特性。

7. 养老院安全九大隐患

主要火灾隐患
1、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
一些经营者或是由于缺乏法制意识,或是出于逃避监管,减少经营成本的目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私自经营。有的利用民房、工业厂房或仓库改建而成,因陋就简;有的内部条件不配套,消防设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达标,遗留下先天性安全隐患。
2、建筑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
建筑使用制度不健全,包括安全工作在内的各项活动缺乏制度性约束和行为规范。员工安全意识、消防技能较差,既未开展岗前安全教育,也未制订应急和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灾时手足无措,自救无门。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火灾时无法有效地开展自救和人员疏散。
3、存在大量可燃物,隐患较多
存在大量可燃物。家具、被褥、衣物、窗帘等都是可燃物,还有的场所为尽量增大经营面积,降低成本,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内部分隔。生活用火多。生火做饭、蚊香驱蚊、蜡烛照明、卧床吸烟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用电隐患突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器质量伪劣,用电超负荷。
养老院该怎样防火
1、养老院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二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2、养老院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3、疏散楼梯不得少于两个,尽量采用环形走道和外廊设计。养老院起火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踩踏事故。
4、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应优先安排在便于疏散的地点,重点进行援救。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设计专门的疏散逃生路线,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预案。
老人自救有妙招
1、老人平时最好在床头备一杯水,一旦发生火灾,马上泼湿被子,代替湿毛巾捂住口鼻,也可准备一些小工具,如口哨、手电等,老人体力有限,这些工具可以帮助逃生。
2、身上着火时,不要带火奔跑,应该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以在地上打滚,所处位置接近水源时,可想办法用水淋湿衣服。
3、养老机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拨打“119”火警电话的同时,要组织员工迅速疏散老人,特别对年老体弱、卧病在床、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要重点进行救援,并及时清点人数。
4、养老机构平时要做好老人的日常防火教育,让老人了解防火逃生常识,提高安全意识。

8. 因为我们都很少在家,我姥爷就想进入养老院。我想了解一些关于养老院的法规。一般性的就可以。

农村敬老院章程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二、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提倡敬老院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人员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三、敬老院供养人员要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四、供养对象入院和出院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五、敬老院经费来源为农村五保供养金和政府支持,院办经济收入和社会捐赠为必要补充。
六、敬老院要经常组织院民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院民思想教育,提高院民思想觉悟。
七、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和规模配备,一律实行聘用制。
八、敬老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九、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十、敬老院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改善院民生活。院民应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
十一、对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敬老院服务工作准则
一、坚持“一切为了五保对象,一切服务五保对象”的以人为本服务理念。
二、以健康长寿为中心,以思想活跃起来、身体活动起来为基本点。
三、视院民为父母,强化责任,精心服务,吃苦耐劳,敬业奉献。
四、坚持做到“三不”、“四勤”:对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诿,对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厌烦,对残疾院民不歧视,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轻”:说话轻、关门轻、动作轻、走路轻、搓澡轻。
六、尽好“五心”:服务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护理精心、听意见虚心。
七、落实“七点”:微笑露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肚量大一点、脾气小一点,效率高一点。
八、力争六个“第一”:以院为家为第一起点,爱岗敬业为第一责任,以人为本为第一原则,院民需求为第一信号,院民利益为第一考虑,院民满意为第一标准。
第四章敬老院工作人员守则
一、不阳奉阴违,损人利己。
二、不违反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不先斩后奏,坚持先请示后汇报。
四、不搞个人特殊化。
五、不擅办收养人员入、离院手续。
六、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贪污、挪用、多吃多占供养人员生活经费。
八、不强迫收养人员参加院内体力劳动。
九、不打骂、刁难、虐待、歧视供养人员。
十、不搞铺张浪费。
第五章敬老院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讲究个人清洁卫生,注意衣着整洁,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爱护院内设备设施,不随意涂画或张贴。
六、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七、不准在院内从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动,不准外出乞讨、捡垃圾等。
八、不赌博,不饮酒酗酒,不骂人吵架,讲文明,讲礼貌。
九、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登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第二篇管理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工作人员、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二、供养人员、工作人员请假由院长批准,院长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三、供养人员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需使用证件的,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交回有关证件。
四、请假外出必须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以便有事及时联系和查找。
五、工作人员请病假要持有正规医院诊断书,因特殊原因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报请院长批准。
六、请假外出期间,参与非法活动和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七、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批评教育。
考勤制度
一、坚持每个工作日进行考勤,工作人员上班后,主动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三、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天扣10元。旷工或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采用适当形式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评先、评优、奖金等挂钩。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活、管理的全过程。
二、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工作人员和院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加强与本乡镇派出所、应急民兵分队的联系衔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法人代表负总责。
四、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电器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门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六、严禁在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但手续要齐全。
八、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厨房内刀具由专人保管、存放,严禁炊事员外的院民进入厨房。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预防火灾事故、触电和雷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冻伤事故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管理制度
一、五保人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三、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报账。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五、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六、坚持财务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向院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七、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卫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二、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五、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膳食管理制度

一、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饮食科学,营养食疗,荤素搭配,粗粮细做。保证院民饮食营养搭配合理,伙食标准到位。
二、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做好防蝇、防蟑、防鼠、防霉变工作;餐具及时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保证贮藏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垃圾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标准。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四、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一切收支以原始单据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
五、凡院内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凡患有传染病的院民一律隔离,单独就餐,餐具单独消毒,传染患者的餐具,不准带入食堂。
七、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接受院民监督。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一、敬老院要积极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鼓励敬老院兴办经济实体。
二、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
三、敬老院要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及时入账,专款专用,定期向院民进行公示,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
四、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补充院民生活费用和医疗经费;再生产的投入;补充敬老院工作经费;后续建设及维修经费的不足;对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一、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敬老院制定《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与乡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衔接配套。
二、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敬老院院长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同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院民,稳定院民情绪,防止转移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确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离、保存疑似问题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阶段结束后,敬老院院长应当向乡镇政府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等详细情况,总结处置工作。
物资采购与发放制度
一、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手续,按发票凭证,严格验收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若发现伪劣物品或规格、数量、价格不相符,应拒绝入库;对验收合格的物资立即办理登记手续。
二、物资申领或发放,应由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凭证由仓库保管员发放。
三、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库,不准闲人入内。
四、物资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检查、勤通风;防霉烂、防供不应求、防规格混杂。
五、做到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第三篇工作职责
敬老院院长职责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二、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精神文明窗口。
三、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定期向乡镇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积极组织院民参与内务、生产、卫生、膳食等方面的管理。
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六、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七、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
八、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九、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使用。
十、抓好敬老院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等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十一、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敬老院会计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二、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账。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四、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五、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账务工作。
敬老院出纳职责
一、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三、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账、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四、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敬老院护理服务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分工,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视院民为亲人。
二、负责院民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三、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拆、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院民,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送菜、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五、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引导院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做院民的知心人。
六、注意观察和清除供养人员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敬老院炊事员职责
一、热情为院民服务,熟练掌握烹调技术,做好茶水饭菜的正常供应,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确保按时供给。
二、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虚心接受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倾听供养人员意见,妥善安排照顾好病号,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三、搞好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上班;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做好餐厅、厨房内外的卫生工作,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负责食品仓库、厨房、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随时关紧食堂门窗,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

9. 一个县级敬老院分设哪些岗位及各自的职能是什么

设置的岗位有:院长、炊事员、物资采购员、现金出纳、仓库保管员、医务工作员和文档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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