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方法
1、用人单位给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
3、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转到参保员工的社保市民卡内。
4、参保员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1)离退休;
(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丧失劳动能力;
(4)出国定居;
(5)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6)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7)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8)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9)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10)其他特殊原因。
Ⅱ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园区社保中心5.1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园区社保中心的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登录
在园区社保中心中点击登录查看更多功能进行登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者丛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搜大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